第1页共3页街道城中村基层组织建设方案随着“城中村〞改造步伐加快,“城中村〞集体资产量化并成立股份制,村民逐步转变为城市居民。按照相关法规,区委、区政府对具备上述两个条件的“城中村〞作出了撤销村民委员会及村级党组织的决定。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中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我街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加强“城中村〞党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硚组(2023)18号)和关于加强“城中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硚民字(2023)1号)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坚持“依法办事、程序合法,因地制宜、区别对待,积极稳妥、平稳过渡〞的原那么,充分听取意见,充分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为完成我街“城中村〞综合改造目标,实现长丰街转型开展、跨越开展作出应有的奉献。二、撤销村民委员会及村级党组织的根本条件凡属于综合改造范围的“城中村〞,集体资产已根本量化,村民变更为股民,改制成为股份制;村民农业户口依法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依据武政办(2022)173号文件精神,撤销村民委员会,同步撤销村级党组织。三、目标任务目前,我街五个村的集体资产已全部量化,村民变更为股民并成立了股份制;村民农业户口依法改登为城市居民户口,撤销村民委员会及村级党组织的条件已具备。依据武政办(2022)173号文件精神,可以实施撤销工作。撤销村民委员会后,原村所有居民按照就近管理原那么分流到相邻社区。在“城中村〞改造工作完成前,组建村级“城中村〞改造工作委员会,代为履行原村级组织相关职能,过渡期时间为区人民政府批准撤销村民委员会之日起至“城中村〞改造根本完成止。撤销村级党组织后,按照属地管理原那么,做好有关党员的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然后,依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步开展企业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四、实施步骤第2页共3页(一)调查摸底(3月1日至3月31日)街道成立工作专班,对各村的“两委〞班子建设、集体资产量化、村(居)民身份构成、近年来的工作、拆迁还建等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各村情况,掌握根本底数。(二)思想发动(4月1日至4月15日)在全面掌握情况的根底上,针对辖区各村的情况,制定撤销村民委员会和村级党组织的方案安排。街道驻点专班与村“两委〞班子成员逐个谈心、与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做好政策宣传,讲清“城中村〞改造的意义、撤销村民委员会及村级党组织的必然趋势及必备条件、根本方式等。(三)组织实施(4月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