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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分
单位
安全检查
制度
分包单位平安检查制度
分包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工程工程建设的平安管理,防止和减少平安生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实施细那么。
第二条本实施细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XX市有关法律、法规。
。第三条本实施细那么所称平安检查,是指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经理部对所辖分部及分包队伍在实施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平安管理和控制情况,组织进行的检查。
第四条本实施细那么所称平安检查的检查对象包括:
(一)本工程部所属各单位、各部门;
(二)本工程部所管辖施工现场和现场内所有单位及人员。
第五条平安检查应当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平安〞的原那么,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平安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平安事故的发生。
第六条本实施细那么适用于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经理部所负责的施工工程。
第二章检查内容
第七条平安检查依据:
1、国家和XX市现行的平安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标准;
2、gjg59-2023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
3、上级单位有关规定;
4、公司有关规定。第八条平安检查内容。
(一)对分部平安生产情况的检查:
检查范围包括各分部及其所管理的施工现场、分包单位及其所管理的施工现场。检查内容:
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XX市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和标准的执行情况;分包单位相应企业资质,相关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
2、平安生产责任书中规定的平安生产职责履行情况;
3、gjg59-2023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所列内容;
4、其他应列入检查的内容。
(二)工程部对工程部有关部门进行的专项平安监察,其监察内容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规章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检查形式
第九条平安检查由公司领导和工程安负责人员以及工程平安员组织相关班组进行每天检查。第十条平安检查形式
(一)定期平安检查
系指对在建工程平安情况进行有重点的全面检查。公司领导每月抽查一次。
工程部组织的定期平安检查每个星期进行一次,由工程部平安员负责组织,有关班组和人员参加。
(二)专项检查
1、季节性检查。针对防火、防寒、防暑、防汛、防疫等各项工作,在相应多发季节由工程部平安员组织进行的专项检查。
2、节日前平安检查。在各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之前由工程经理和平安员组织进行的平安检查。
(三)一般性检查
工程部平安员组织的随机检查。
第四章检查程序
第十一条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检查单位应成立检查组,确定检查人员、被检查单位和检查内容,并通知被检查单位。一般性检查,检查单位可不通知被检查单位。
第十二条检查结束后检查组(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在平安例会上宣读,并形成隐患整改通知单。
在各级各类平安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或重大平安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工程部领导报告。
第五章检查情况处理
第十三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平安事故隐患,检查组(人员)必须进行处理,处理可采取以下形式:
1、要求立即整改;
2、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
3、下达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
下达局部停工整改通知单应由工程部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四条检查中发现以下情况,检查组(人员)应立即向工程部报告,并根据危害情况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
⑴发现平安异常,可能危及人员平安或公众环境平安时;
⑵对存在的重大平安事故隐患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⑶高危作业平安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审查批准擅自施工时;
⑷发现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危及平安时;
⑸其他重大情况。
第十五条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要求应以文字形式表述,整改内容和期限要求应该明确,并由检查负责人签字。
第六章整改
第十六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严格遵循有关标准,落实“四定〞原那么。即定整改负责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资金、定整改时间在要求的时限内完成整改。
第十七条整改工作由存在平安事故隐患的分部负责组织进行,检查组应对整改工作进行催促和检查。第十八条整改完毕后应由整改分部写出整改结果反响单,由平安员组织复查。
第十九条重大平安事故隐患应由平安员指派专人监督整改情况。第二十条整改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存在问题的描述及原因分析;
2、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整改后的状况(可附图片);
3、整改完成时间;
4、防止以后发生同类情况的保证措施;
5、整改负责人及整改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二十一条被停工整改的,在整改复查完成后写出复工申请,报平安办公室批准后复工。
第二十二条负责整改复查的人员,在复查以后应写出复查验收意见报检查组。
第七章检查记录
第二十三条平安检查必须有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
1、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名称、检查工程的分部或分项工程和检查日期;
2、检查方式、检测工具或仪器;
3、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
4、整改要求;
5、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签字;
检查记录一式两份,检查单位、被检查单位各一份。
第二十四条建立平安检查档案,所有检查记录、整改报告、整改复查验收意见、复工报告都应归档。
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平安问题或重大平安隐患,检查单位应单独建立重大平安隐患档案,跟踪处理情况。
第八章惩罚
第二十五条在平安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严重违章行为,除应要求其立即改正外,平安办公室还应根据公司平安管理方法有关条款,按照规定程序,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违约处分。
第二十六条在平安检查中,被检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应对其处以2022-5000元的违约处分:
1、屡次出现相同的平安问题或平安隐患的;
2、未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复查不合格者;
3、被要求局部停工整改者;
4、存在问题比较多,应该进行违约处分的。
第二十七条在平安检查中,被检查单位存在以下情况,应对其在工程部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处以3000元以下的违约处分:
1、在定期检查中被评为不合格者;
2、被要求全面停工整改者;
3、存在较严重的平安问题,认为应该进行通报批评和处分的。第二十八条对被检查单位进行违约处分时应履行以下程序:
1、工程经理办公会根据检查组的建议作出处分决定;
2、填写处分通知单
3、交被处分单位确认签字;
4、报请工程主管领导审批;
5、平安员将批准后的处分通知单转交公司财务部;
6、公司财务部根据工程领导审批意见执行扣款。
第九章附那么
第三十条本规定如有与国家和XX市有关规定不符,按国家和XX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平安办公室解释。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重庆渝叶瑞利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行平安标准化管理,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工程部平安生产,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凡在平安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励:
1、认真执行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平安生产和文明生产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方面,有重大创造,技术改进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防止重大伤亡事故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的;
二、对于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职工经教育不改的,给予处分或罚款:
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的;
2、玩忽职守、违反平安生产责任制,造成事故的;
3、发现有事故险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时报告,而发生事故的;
4、发生事故后破坏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成心拖延报告或者嫁祸他人的;
5、对批评或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6、不执行上级和平安部门限期解决平安隐患要求,造成事故的;
7、由于设备超过检修期限运行,或设备有缺陷,或没有防护装置造成事故的;
8、发生事故后,不积极组织抢救,或事故后不吸取教训采取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处分金额50—20230元/次,工程部平安生产领导小组决定后执行。
三、施工现场
1、严格执行国家平安生产政策、法令,遵守平安生产操作规程和标准,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平安帽,违者罚工人50元/次,管理人员20230元/次,负责人200元/次。
3、上班时,严禁穿拖鞋、高底鞋和带钉鞋,严禁赤膊、赤脚穿短裙,违者罚款50元/人次。
4、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平安带、平安绳,严禁向下抛掷物体及一切料具,违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特种人员工作时,必须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擅自动用电器机械,不得私拉私接电器违者发现一次罚50元。
6、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电机必须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箱锁齐全,违者处分电工50-20230元。
7、上班时,不准说笑打闹,不准看与工程无关的书报杂志,不准半岗作业,不准酒后工作,违者处分50元。
8、严禁攀登井架和乘吊蓝上下,违者罚款50-20230元,不准在吊场下停留和行走。
9、施工禁火场所,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违者处分500元/次。
2023、严格动火审批制度,违者罚款200元/次。
11、管理人员面对违章作业不进行纠正制止罚款200元/次。
分包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或工程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第二篇:分包单位平安管理制度大连筑成机电消防工程
分包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制度
平安生产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1.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平安防护措施,否那么由于自身平安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单位承担。非分包方责任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2.分包单位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建设部建筑施工平安检查标准以及相关的各项标准;自觉遵守当地政府有关平安施工的各项规定和行业主管部门公布实施的有关平安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标准及各项规定,并且积极参加各种有关促进平安生产的各项活动,切实保障施工工作人员的平安与健康。
3.分包单位必须尊重并且服从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平安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经济合同有关条款加强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责任。
4.分包单位必须执行以下平安管理制度:
4.1、平安技术方案报批制度。分包单位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平安技术方案。分包单位自行编制的单项作业平安防护措施,须报总包方审批前方可执行,假设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批。
4.2、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周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