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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物价局
调价
工作制度
物价局定调价工作制度
为依法定价,严格标准定调价的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XX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XX省物价局制定和调整价格的程序规定(试行),特制定本局定调价费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制定和调整。定调价费权限及范围以XX省定价目录为依据。
二、定调价费应遵循的原那么。
(一)公平、公正、合法、透明、效率的原那么;
(二)补偿本钱与社会承受能力相结合的原那么;
(三)促进资源保护、有效利用和可持续开展的原那么;
(四)严格按照管理权限,实行逐级申报审批的原那么。
三、经营者、消费者依据价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定调价建议,承办部门办理定调价建议时,应当要求相关商品和效劳的经营者提供以下资料并进行初审:
(一)申请单位的根本情况,包括单位性质、职能设置、人员配备、经费来源等;
(二)定调价工程现行价格水平,拟制定或调整的价格水平,调价幅度及年度调价总额。
(三)定调价的依据和理由。
(四)定调价格对相关行业及消费者的影响分析。
(五)定调价的相关数据资料,包括财务决算报表和该行业近三年来的生产经营本钱变化情况。生产经营未满三年的,该工程实际经营期的本钱资料以及相关的预测本钱。
经营者提出定调价建议时,按前款
(一)至
(五)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承办部门对定调价建议的初审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承办部门初审后,填写x市物价局定调价格建议初审表,并应以书面形式及时将初审决定告知相对人,对不符合要求的或者不适宜调整(制定)价格的,应当说明理由。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的,应将有权的行政机关名称告知相对人;对需要补充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全部材料内容。
五、承办部门办理定调价事项,应对申请单位的本钱进行调查,测算其实际个别本钱和社会平均本钱,作为定调价的根本依据。同时对社会承受能力和市场供求等情况展开调查,分析价格本钱的变化趋势,填写x市物价局定调价格因素调查表。
六、制定或者调整生产技术性较强的商品和效劳价费标准,可以聘请专家进行评审。经专家评审的工程,承办部门应填写x市物价局定调价格专家评审意见表。
七、制定或者调整价格,应当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可以通过座谈会、论证会、网络、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征集意见,并填写x市物价局定调价格社会意见汇总表。
八、制定或调整列入XX省价格听证目录或价格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商品和效劳价格,依据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方法的规定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填写x市物价局价格决策听证会情况表。
九、制定或调整价格实行集体审议制度,对定调价初步方案进行审议。
(一)一般商品、效劳价格的制定或调整实行审议小组集体审议制度。经审议小组集体审议形成制定或调整价格的意见。
(二)制定或者调整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涉及面广的重要商品和效劳价格,应在审议小组集体审议的根底上,提交局价格审议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承办部门负责集体审议的审议记录,并填写x市物价局定调价格集体审议表
十、根据集体审议形成的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后,由承办部门草拟定调价文件,呈局领导签发后发文并对外公示,其中重大价格决策应先报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或市政府审批。
十一、、定调价文件应当标准、严谨,表达依法行政的要求。
十二、制定和调整价格实行限时办结制度。
(一)资料齐全,手续完备,符合规定要求的定调价建议,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不含听证程序时间)内下达定调价文件。
(二)需要补充资料或进行本钱监审的定调价事项,自资料补充齐全或本钱监审工作完成之日起计算工作日。
(三)需要报上级机关审批或需要其他有关部门会办的审批事项,30个工作日内完本钱机关的审核工作。
(四)因客观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审批、审核上报的,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承办部门及时向相对人书面说明情况并作办结时限承诺。
十三、重要的商品和效劳价格制定或调整后6个月内,承办部门对价格执行情况进行监审,撰写价格监审报告。
十四、承办科室应建立定调价费档案,申请单位递交的所有材料及审核资料都要进行登记并入档保存。
十五、对超越定价权限和范围的,一经发现,将责令其2023日内纠正,并予以通报批评;对直接责任人员和领导,追究行政责任。
十六、对利用定调价之便,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局纪检组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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