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管理方案为深入推进我旗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院长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院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管理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公立医院管理水平,根据《乌审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乌审旗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乌政办发〔2014〕56号)要求,结合我旗公立医院改革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院长的选聘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院长,凡符合以下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竞聘。(一)资格条件。1.具有医药卫生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2.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称或卫生系统环节以上干部;—1—3.具有十年以上工龄,担任过二级医院中层以上职务或一级医院院长三年以上工作经历;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5周岁,高层次特殊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5.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二)选聘程序。通过印发通知和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公告等方式,对选聘院长的报名范围、资格条件和选聘程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报名审查、民主推荐、竞聘答辩、组织考察等环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拟任人选,通过的任职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聘任期限为3年,届满可参加下届竞聘。二、院长的目标管理(一)目标设定。由旗公立—2—医院管理委员会根据医院发展实际,制定公立医院院长任期目标任务。任期目标主要是根据卫生总体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医院实际和发展需求,提出任期内医院各项重点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分阶段实施目标措施。(二)目标签订。任期目标确定后,新任院长与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书,并向全院职工大会公开承诺任期目标任务。(三)目标调整。任期目标确定后,若政府或卫生行政部门有新要求、新部署,经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后,可以做适当调整。三、院长的考核(一)年度绩效考核。由旗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组织成立公立医院考核领导小组,考核组由医疗专家、会计、财政、—3—审计、物价及“两代表一委员”组成,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不定期考核、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考核医院的服务评价、办医方向、平安医院建设、医院管理、医院持续发展等指标。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医院管理评价指南》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诊疗护理规范、指南,坚持以定量考核指标为主、兼顾定性考核指标的原则,制定了《乌审旗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具体内容附后),按照考核指标及评分办法主要采取以下几种考核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