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7页企业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制度第一章总那么(试行本)第一条为了建立与私营企业相适应的党建工作制度,努力探索新时期党建工作的新路子,按照江总书记"七一"讲话重要思想,以引导私营企业健康开展,加强同私营经济组织中广阔职工群众的联系,稳固和扩大党在新形势下执政的群众根底,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依法设立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以下统称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第七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组织能力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受党员和员工拥护的党员担任。第二章党组织组建制度第三条根据地域相临"就近管理、行业相近、方便灵活、理顺关系、不留空白"的原那么,因地制宜,应科学合理地采用独立式、联合式、挂靠式、派入式和统一建立的模式建立党委、总支及支部。第四条市、区、县级市协会分别成立个、私协党委和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分会成立党支部。第五条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中有3名正式党员的应成立党支部;不够3名党员的就近企业成立联合党支部,流动党员成立流动党支部;正式党员超过50名的成立党总支,超过20230名的成立党委。第六条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中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暂不具备条件的,可先由上级党组织任命书记、副书记,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选举。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四年,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向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第七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组织能力较强,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受党员和员第2页共7页工拥护的党员担任。第三章党员开展制度第八条党员开展应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开展"的方针,确保质量,宁缺毋滥。并做到:一、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开展党员,确保党员的质量和党组织的纯洁性;二、必须坚持个别的原那么,坚持经常性工作,不准搞突击开展和停止开展;三、必须严格按照入党程序和开展党员工作细那么的各项要求。主要根据各企业党员队伍的状况,正确制订和实施符合这一方针的开展党员工作方案,坚持因企制宜,注意质量,成熟一个,开展一个。同时,应坚持大胆吸收中青年知识分子和科技人才入党。第九条严格履行接收新党员的手续:一、必须本人正式向党组织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