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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进一步
推进
居家
养老
服务
工作
关于进一步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
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属各单位:
根据XX省社会养老效劳促进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养老效劳综合改革提升养老效劳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示范型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建设的通知和XX县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效劳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缙政发(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现状,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深化推进居家养老效劳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美丽乡村标配建设要求,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效劳标准化、制度化、长效化运行,持续提升居家养老效劳内容和效劳水平,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政府购置效劳和效劳补贴制度,使低收入的失智、失能、高龄、独居等养老困难老年人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类居家养老效劳。到2023年底,全面实现居家养老效劳标准化、标准化。
二、根本原那么
以老年人需求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以人为本,多元参与,因地制宜,创新实践〞为根本原那么,有效统筹政府、社会、家庭的优势,整合各类为老效劳资源,探索符合实际的效劳配置,建立健全居家养老效劳机构、设施和队伍,推动居家养老效劳供给模式、效劳制度、工程优化等实践创新,逐步开展模1
式多样的适度普惠型居家养老效劳体系,切实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居家养老的效劳供给。按照老年人不同的居家养老效劳需求,提供有效的效劳供给。鼓励家庭成员与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鼓励和辅助家庭成员照料老年人,强化家庭养老的根本支撑。大力开展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模式,拓展各专业养老机构对外效劳功能。至2023年,各乡镇(街道)都要建一所示范型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效劳功能,一般应提供以下效劳:一是能提供助餐、助浴、洗涤等生活效劳;二是提供康复护理训练和指导、健康监测和指导、用药提醒和指导等康复护理效劳;三是提供日托、中短期全托、喘息效劳等托养效劳;四是提供护老者培训和护理、康复、照顾技术培训等家庭支持效劳等。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开展社会工作、心理疏导效劳,以及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效劳。通过示范型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建设,实现与社区照料中心的错位开展、相互补充,形成专业效劳与一般效劳相结合,收费效劳与免费效劳相补充,机构全托、社区日托、居家效劳相衔接的居家养老效劳新格局。
(二)推动城乡社区养老的医养融合。加强规划引导,统筹设置医疗设施与养老设施,促使医疗卫生效劳机构和居家养老效劳机构毗邻而建,有条件的居家养老效劳机构内可建设医疗效劳点,并建立互助合作关系。全面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助推“家庭医生〞效劳模式,对签约者及其家庭成员开展疾病诊治和健康管理,实行有偿、方便、实惠的全程“一对一〞个性化效劳、“追踪式〞医疗保健效劳,根据病情需要开通“绿色通道〞医疗转诊效劳等,积极探索通过购置效劳方式满足老年人的其他特需医疗效劳,推进医疗护理效劳和养老照料效劳的有机整合。
(三)推行居家养老政府购置效劳机制。加大居家养老政府购置效劳力度,标准居家养老政府购置效劳补贴及养老效劳补贴的申请、评估、审批和监督等流程,完善相应的效劳管理和绩效评价标准,建立制度完善、管理标准的政府购置效劳运行机制,着力保障低收入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等养老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需求。
(四)培育和开展居家养老效劳队伍。建立健全养老效劳人才培养鼓励机制,进一步完善养老效劳专职管理队伍、重点培育养老效劳需求评估、居家养老效劳护理等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为老志愿队伍建设。注重为老效劳人员的思想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居家养老效劳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效劳水平,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养老效劳业开展中的支持和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养老效劳专业化、职业化和标准化水平。
(五)加快居家养老效劳信息化建设。整合现有为老效劳信息系统和资源,建设养老效劳综合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养老信息分析决策、养老效劳需求评估和养老效劳动态管理为一体的“智慧养老〞功能。推进养老效劳信息化管理,逐步实现终端覆盖,对接老年人效劳需求和各类社会主体效劳供给,提高养老效劳效率。
(六)建立居家养老机构风险保障机制。由政府购置居家养老效劳机构综合保险、80周岁以上老年人人身意外保险,第三方效劳组织购置居家养老护理员人身伤害保险,主要责任涵盖居家养老效劳组织在效劳活动中因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以及从事居家养老护理员在提供效劳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伤害,降低居家养老机构的运营风险,推动居家养老效劳工作良性开展。
(七)扶持居家养老效劳市场运作。在建立准入机制和效劳标准的前提下,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居家养老工作,3
吸纳社会力量、投资主体兴办社区居家养老机构,并在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水电税收等方面给予等同于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机构的政策扶持和优惠。可采取“政府购置效劳〞“合同外包〞“委托〞等形式,鼓励社会组织承接居家养老效劳工程,逐步推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实现居家养老效劳产业的良性循环。
(八)鼓励支持居家养老互助式效劳。引导公益慈善组织重点参与居家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效劳提供,积极扶持开展各类为老效劳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效劳活动。倡导机关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学生参加养老效劳志愿活动,广泛开展“助医〞“助行〞等阳光助老行动。支持老年社会团体和老年群众组织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效劳和效劳社会活动。建立健康老年人参与志愿互助效劳的工作机制和老年志愿者效劳登记制度,积极推广“银龄互助〞、“老友助老〞等行动。实现基层养老由分散型向互助型开展,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的优良传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认清形势,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全面推进我县居家养老效劳工作。县民政局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牵头作用,制定规划及相关政策,催促检查指导全县居家养老效劳工作顺利开展。县财政局要做好居家养老效劳经费保障工作。相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共同做好居家养老效劳工作。
(二)落实主体责任,完善效劳网络。坚持党政主导、村社主体的原那么。县养老效劳指导中心承担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指导和业务培训、养老效劳需求评估和审核、养老效劳质量评估和检查等有关具体工作;各乡镇(街道)建立“养老效劳指导中心〞,落实专职人员,协调、指导村(社区)照料中心开展居家养老效劳4
工作。村(社区)在照料中心设施建设、效劳管理、长效运行等方面发挥主体作用,居家养老效劳工作应纳入每届村干部任职目标责任制,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各照料中心点要成立“照料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照料中心日常运行管理,开展情况调查平安保障、人员信息登记、养老效劳需求评估等工作。照料中心管理委员会组成成员:村(社区)主要负责人、村(社区)监委会主任、照料中心具体负责人、村(社区)报账员等。
(三)开展“评星创优〞,提高运行补助。落实乡镇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建设补助。乡镇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建设资金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一般示范点补助以省级补助资金为主,县级资金予以适当配套,补助资金30至50万元,建设资金在30万元以内的按实际使用资金进行补助;精品示范点补助实行“一事一议〞。
建立乡镇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效劳中心运营补贴机制。乡镇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建成后,由专业效劳机构或社会组织运营,经民政局组织考核评估后,按评估结果给予补助年运行经费2023-15万,具体考核方法由民政局制定。
加大社区照料中心的运行补助力度。对分散供养的五保、低保户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70周岁以上就餐的老年人(企事业机关离退休人员除外),按实际用餐人数每人每餐给予2元的用餐效劳补助(中、晚餐)。开展照料中心“评星创优〞活动,优秀比率不超过2023%。县财政按每个照料中心平均4万元每年的运营补助给予经费保障,具体考核方法由县民政局制定。
(四)加强财务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加强照料中心财务管理,促进公开透明。照料中心日常运行资金、经费主要由村集体经济、财政补助、个人缴纳费用以及社会捐赠等形式组成,实行专款专用。居家养老效劳照料中心收支要纳入村级财务管理方法。5
县民政局负责对照料中心资金专款专用的监督。
(五)加强评估核查,强化考核监督。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的日常监管,禁止挪用、挤占居家养老效劳设施,并加强对效劳人员的考核管理。照料中心应当建立效劳质量评估制度,及时听取老年人及其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社会监催促进作用,改进效劳质量,提高效劳水平。由县民政局做好评估核查工作,评估核查可委托第三方(社会组织、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进行,年度内评估核查覆盖率需达50%以上。坚持以“三个一〞为主要内容的评估核查,即查“一套工作效劳台账、一套收支明细账目表、一本每月用餐人员公示表〞,对检查中发现运行不正常的要及时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对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责令及时退回非法获取的补助资金,并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同时取消该照料中心年度工作的评星评优资格。
(六)强化平安管理,打造“三心〞工程。各乡镇(街道)养老效劳中心每月不少于一次召开平安领导小组会议,各村(社区)照料中心成立相应的平安管理小组和落实平安监督员。认真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定期检查落实,对平安隐患及时排除,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操作标准,确保消防、交通、食品等方面的平安,真正把照料中心打造成老年人开心、子女放心、社会满意的“三心〞养老效劳中心。
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月日起施行。此前文件规定与本实施意见规定不一致的,按本实施意见执行。
第二篇: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大力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
我市在1985年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就超过总人口的2023%,步入了老龄化社会。到202223年,全市老年人口已达14.8万,占总人口的18.3%。预计到2023年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顶峰,全市老年人口将达20万,约占总人口的25%。目前我市各类养老效劳机构能为老年人提供效劳的床位数,还不到老年人口的2%,98%以上的老年人口仍以传统的居家养老为主。随着我市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开展,老年人口已成为社会中一个庞大的弱势群体,老年人也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进程中,充分关注和关爱老年人群体,开展好各类养老效劳工作,让他们得以享受经济开展和社会进步的文明成果,是全面落实科学开展观、构建和谐xx的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下面,我就如何推进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作一发言。
一、我市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效劳工作的现状
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效劳,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效劳、康复护理和精神慰籍等方面效劳的一种效劳形式。它是对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开展社区效劳,建立养老效劳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省、XX市老龄办“关于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心(站)建设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2223年开始,在全市开展了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建设工作的试点。目前,已完成了34个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
1心建设工作。经过调研,我们认为,纳入试点的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心,目前大都是依托社区原有资源,配备了相应的根本设施,仅仅是搭起了一个框架,真正的为老效劳工程大多没有开展起来。主要存在问题是:
1、思想认识缺乏。由于受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影响,宣传力度不够,没有形成必要的社会舆论,政府、社区和群众对居家养老效劳的重要性认识缺乏,政府优待扶持政策不到位,社区干部对这项工作存在着被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