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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水利局全年防汛内部工作规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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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利局 全年 防汛 内部 工作 规程
市水利局全年防汛内部工作规程 一、目标要求 依据“平安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平安至上,依法抗洪,科学防汛,通过标准程序管理和科学防控,在现状工程防洪标准内,确保大中型水库不垮坝,重点河堤不决口,内涝少成灾,城市保平安;超标准洪水有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灾难损失,为经济社会进展供应防洪平安保障。 二、指挥调度权限与组织实施 (一)大沽河段的防汛工作在青岛市防指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负责调度,市大沽河管理所组织实施。 (二)大中型水库的防汛工作,依据青岛市防指的统一部署,由市防指负责指挥调度,由各大中型水库管理局(所)具体实施。 (三)跨区(市)重点边界河道的防汛工作,依据青岛市防指的统一指挥,由市防指负责调度,相关河道管理所、沿河镇政府组织实施。 (四)小型水库的防汛工作由市防指负责调度,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 (五)塘坝工程的防汛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调度。 三、日常管理 (一)责任制落实 1、落实以各级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负责制、部门责任制、包工程责任制、包工程技术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防汛工作责任制,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公布重点防洪工程、小型水库责任人名单和技术责任人名单及其联系方式。 3、公布防汛专家组组成及其联系方式。 (二)预案制度 修订完善全市防汛预案、洪涝灾难应急预案和大中型水库把握运用方案。 (三)防汛检查 1、防汛检查由市防汛办组织分组实施。其中,城市防汛检查由城市防办组织实施。 2、防汛检查的主要内容:(1)防汛责任制落实状况;(2)大中型水库、小型水库、主要河道的险工隐患及处理措施;(3)在建工程防汛预备状况;(4)重点河道、水库防洪预案的修订和落实状况;(5)雨水情遥测和会商调度系统的运行状况;(6)河道清障状况;(7)防汛料物、抢险队伍等非工程措施以及其它防汛工作预备状况。 3、防汛检查结束后,由市防办统一汇总,提交检查报告,并下达防汛检查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 4、对重点险工隐患和水毁、岁修工程制定应急度汛和岁修工程规划,报青岛市水利局或市政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防汛队伍 1、市防汛队伍以武装部门组织的基干民兵、镇(街道)组织的防汛抢险队、城市防办组织的抢险队伍组成,我局组建市机动抢险队,市林业防火队员汛期编入市机动抢险队。 2、群众防汛队伍由各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企业)群众组成。各级防指负责本辖区内群众防汛队伍调度,跨镇(街道)群众队伍的调度由市防指负责。 3、市武装部门基干民兵抢险队和市机动抢险队主要担当急、难、险、重防汛抢险任务的实施,由市防指统一指挥调度。 (五)防汛料物 1、防汛料物包括市级防汛物资储藏料物、镇(街道)级储藏料物和群众号料、重点防洪工程储藏料物等。 2、市级防汛物资储藏料物,由市防指负责调度。具体按防汛专用物资管理规定执行。 3、镇(街道)级储藏料物和群众号料,由各镇(街道)防指依据抢险需要,负责本辖区的料物调度。 4、防汛紧急时期的防汛料物实行依法征调,先征后补。防汛料物调拨实行出入库手续管理和核销、补充制度。 (六)防汛工作会议 1、会议由市防汛指挥部指挥或常务副指挥主持。 2、主要内容:传达贯彻上级指示;总结上年度防汛工作经验教训;争辩部署本年度防汛工作。 3、参与人员:市级有关领导、市防指成员单位负责人、镇(街道)防指负责人、镇(街道)水利水产站负责人、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人、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 (七)防汛值班 1、汛期(6月1日-9月30日),市防办、市防指成员单位以及镇(街道)防办、大中型水管单位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2、市防指汛前发文公布防汛值班制度、联系 和其它联络方式及防汛值班要求。 3、在汛期市防指负责对成员单位、各镇(街道)防办、各大中型水库、河道管理单位、小型水库的值班状况进行抽查,抽查每月不少于四次,抽查状况报相关领导,市防办备存。对擅离职守、贻误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判,情节严峻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八)防汛信息与传递 1、建立防汛信息定期制度,市防办负责涉及全市的防汛信息。 2、重要防汛信息内容须经市防指审查,并经市防指相关领导签字后,方可对社会公布。 3、各级防办要准时了解把握当地的水情、雨情、工情和灾情等信息。下级防办要准时向上级防办报送防汛信息,由市防办汇总上报。 (九)洪水预报 1、当发生较大降雨时,由青岛水文局分局负责洪水测报、预报各把握站洪峰水位和洪峰流量,并依据实际状况准时做出修正预报。 2、洪水预报结论应准时报送市防办,经专家组会商和审查同意后,由市防办上报和通报。 (十)防汛会商和调度 1、当发生较大汛情时,由市防指副指挥召集有关人员争辩分析汛情,确定近期防汛工作重点,拟订洪水调度意见。 2、洪水调度令,由市防指领导签发,各镇(街道)防指、城市防办及有关单位必需执行。 3、市防办负责对市防指的各项确定(命令)执行状况进行检查监督。 (十一)紧急防汛期的和取消 1、依据雨情、水情、工情及台风暴潮状况,或水库、河道等重点防洪工程设施将发生重大险情时,市防指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2、紧急防汛期通过播送、电视、金宏网等媒体向社会。 3、在紧急防汛期,市防指依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确定实行取土占地、砍伐林木、去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依据市防指确实定依法实施交通管制。 4、当汛情恢复正常后,市防指宣布取消紧急防汛期。 (十二)防汛抢险救灾 1、市防办接到险情、灾情报告,应准时向市防指领导汇报。 2、了解核实状况,组织有关专家争辩对策,指导各镇(街道)做好防汛抢险工作。 3、防洪工程遭重大险情,准时通知各镇(街道)防指做好下游群众的平安转移工作,确保人员平安,最大限度削减灾难损失。 4、依据需要,调动基干民兵和机动抢险队参与抢险救灾工作。 (十三)汛后工作 1、组织汛后检查,对检查觉察的问题,依据轻重缓急,提出水毁工程修复和除险加固工程规划,上报青岛市水利局。 2、编制上报防汛工作总结。 四、不同量级的防汛工作规程 (一)预报无雨或小雨 1、一是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二是机关值班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带班领导到岗,值班人员全员值班,不得单人顶岗,值班车辆为当日值班车辆(下同)。 2、一般状况,由值班人员请示带班领导处理;特殊状况请示分管局特长理。 (二)预报中雨 1、按防汛值班表正常值班。 2、带班领导到岗。 3、防办值班主任到岗,雨水情测报和会商系统支配一人值班。 4、准时沟通气象预报,亲热留意卫星云图走向,把握天气及降雨趋势。 5、精确     、准时采集、统计、校对、报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数据核对汇总、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 (三)预报大雨 1、按规定正常值班,领导带班。 2、分管局长到岗。 3、防办值班主任到岗,通信组、水情组和洪水调度组分别支配值班人员到岗。 4、局办公室除当日值班车辆外,另外支配二辆车到岗并通知防办。 5、准时沟通气象预报,亲热留意卫星云图走向,把握天气及降雨趋势。 6、精确     准时采集、统计、校对、报送降雨量。其中,雨水情信息数据核对汇总、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30、7:0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并按要求加密报送时段降雨量。 (四)预报暴雨以上 1、防办全体人员上岗,遇连续降雨天气轮番值班。 2、各防汛职能组和专家组到岗。 3、局属全部车辆到院内集结。 4、局长及分管局长到岗。 5、开启调度会商系统,做好随时与青岛市防指联通的预备。 6、局长主持会商,亲热监视汛情变化,争辩拟订调度方案,将工作状况上报市政府并通报市防指成员单位。 7、通信组准时沟通汇总气象预报分析,精确     测报降雨量,并将结果准时报送市政府、市防指和有关单位。当预报即将发生洪水灾难时,提前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单位做好相关预备。 8、水情组加密时段雨水情测报,雨水情2小时内、重要水库河道的水情30分钟内报市防指(办),为适时决策供应依据。 9、雨水情信息数据校对、短信发送、雨情报送分别于次日6:00、6:30、7:30前完成,有“防汛抗旱信息〞时要在次日8:30前完成。强降雨地区的降雨量按1小时加报时段降雨量。 10、当河道即将消逝洪水和大中型水库到达汛限水位时: (1)水情组做好洪水预报、跟踪分析洪水的进展趋势,滚动预报最新水情,准时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状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供应依据。 (2)市防指确定洪水预警区域、级别和洪水信息范围,依据权限向社会。 (3)专家组会商,分析雨、水、工情及进展趋势,争辩对策措施。 (4)调度组依据大中型水库把握运用方案和大沽河等洪水调度规程修订洪水调度方案,经局长或分管局长签发后下达。 (5)当发生超标准洪水或消逝险情时,启动市洪涝灾难应急预案。 (六)遇特大暴雨、台风暴潮和水库河道消逝重大险情 1、防办全体人员值班。 2、各防汛职能组和专家组到岗,全局机关工作人员到位待命。 3、局领导全部到岗。 4、开启调度会商系统,确保测报和会商系统畅通。 5、市防指防汛紧急通知,包工程负责人、技术责任人、部门责任单位和防指成员到岗,组织专家和常备队、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 6、市防指指挥或副指挥主持会商,做出防汛应急工作部署,视情启动市洪涝灾难应急预案和市台风暴潮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将状况上报市政府和青岛市防指。 7、水情组加密时段水情测报,跟踪洪水进展趋势,提前拟订洪水调度方案。 8、通信组准时供应气象预报分析,亲热监视水情、汛情和险情,预警通知有关区域和单位做好相关预备,并将结果准时报送市政府、市防指及有关单位。 9、当洪水超过警戒水位,并危及重点疼惜对象时: (1)专家组会商,分析雨、水、工情及进展趋势,争辩对策措施。 (2)调度组按经批准的洪水调度预案或专家组商定调度方案,适时调度洪水。 (3)抢险组做好抢险预备。 10、水库河道重点工程消逝险情灾难时: (1)调度组通知相关镇(街道)防汛指挥机构,强化巡堤查险,加大防守措施,准时把握险情。 (2)专家组进行紧急会商,供应抢险救灾措施方案。 (3)抢险组赶赴现场指导抢险。 (4)水库、河道即将发生重大险情时,按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要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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