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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客服:3074922707
健康
检查
证明书
有效期
南京《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红皮书)办理流程
★
办理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路1号(地铁1号线张府园站下车,2号口出,直走100米,左侧拐角即是中检大厦)
咨询电话025-5234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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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体检: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
验证: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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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材料
1、身份证;
2、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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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项目
内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心电图检查、胸片x光、腹部b超检查及实验室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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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体检收费一般为405元/人次,验证费为60元/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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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务必在入境后的15天之内由本人前往办理健康管理手续,以免影响后续的就业、居留手续的办理。
2、如果您持有境外的体检报告请将报告交于本中心一楼大厅咨询台1号或2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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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结果
1、如体检合格或验证合格,体检者本人或受委托人根据《领证通知》上所规定的时间凭《领证通知》到发证窗口取证。
2、如经体检发现异常情况需进行复查的,请在要求时间内持体检异常通知、本人护照、台胞证或港澳通行证和1张免冠近照到本中心接受复查。
3、如验证不合格,需补全法定健康管理体检项目的,请携带本人护照、台胞证或港澳通行证,以及小二寸免冠照片2张,在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11:00检查所需补全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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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体体检
同一单位一次申请体检20人以上的,请提前五天预约,预约电话:025-52345700.
出入境健康检查及预防接种流程单
1. 依次办理咨询和体检及预防接种登记、录入、交费(大厅前台)。
2. 对体检项目和预防接种有特殊要求者,请在办理时提前告知,并提交相关文件或外文表格。 3.办理体检及接种(区域见下方诊室分布表)。
4.项目完成后,请务必将表格交回大厅前台,并领取《取证凭单》。
体检、接种诊室分布表
★ 贴心提示:
体检前需空腹,采血和b超检查后可进食,其他项目检查不分先后。
尿检时应留取中段小便半杯,肝胆胰脾肾脏b超检查无需憋尿。 《疫苗接种或预防措施国际证书》(黄皮书)是预防接种记录,应长期妥善保存。 对外提供的《艾滋病检验报告单》自检查之日起,有效期三个月。
★ 取证须知:
《取证凭单》是领取证书的重要凭证,因遗失此单造成损失,应由遗失人自行承担。
遗失《取证凭单》者,本人或他人须凭体检人身份证或发票领取体检结果和证书。 请按时前来领证,逾期领取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体检结果保存两周。篇二:有效期限
报检时限
1. 入境特殊物品的在入境前10天办理审批手续
2. 输入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的,应在入境前7天报检
3. 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7报检;需做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15天前报检
4. 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对于个别检验检疫周期较
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的检验检疫时间
5. 出口玩具的发货人应在货物装运前7天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出口玩具必
须逐批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
6. 输入其他动物的,应在入境前15天报检
7. 入境货物需对外索赔出证的,应在索赔有效期前不少于20天内向到货口岸
或货物到达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
8. 输入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或种畜、禽及其精液、
胚胎、受精卵的,应当在入境前30天报检
9. 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持贸易合同或演出合约、产地检疫证书、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信用证到出境检验检疫机构
报检
10. 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11. 报检后30天内未联系事宜的作自动撤消报检处理
申请时间
1. 报检单位的组织机构、性质、业务范围、名称、法定代表人、法定地址及隶属关系等发生重大改变和变动,应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报检备案登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提出变更申请,并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备案登记证书》到
发证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2. 自理报检单位终止,应于成立清算组织之日起15日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报
检备案登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注销报检登记手续。
3. 代理报检单位遇有变更地址、名称、法定代表人、报检员、企业性质、经营范围及其他已在国家质检总局和直属局登记内容的,均应在发生变更之日起
15内以书面形式报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
4. 进口涂料的备案申请应在涂料进口之前至少2个月向备案机构申请。
5. 报检人申请复验应当在收到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或复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
提出。
6. 申请电讯检疫的船舶,应先向卫生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检查,合格者发给检
疫证书。该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电讯检疫。
7. 进口涂料的备案申请应当在涂料进口至少2个月前向备案机构提出;备案机构接到备案申请后,对备案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申请人签发《进口涂料备案申请受理情况通知书》;专项简则实验室应当在接到样品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样品的专项检测及进口涂料专项检测报告,并将报告提交备案机构;备案机构应当在收到进口涂料专项检测报告3个工作日内,根据有关规定及专项检测报告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签发《进口涂料备案
书》;经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被申请人。
8. 国家认监委一般应自受理申请人认证申请的90天内,做出认证决定并通知
申请人。
9. 进出口化妆品经营者或代理人应在报检前90个工作日向国家质检总局指
定的检验检疫机构提出标签审核申请。
10. 申请成为国家隔离检疫或专业圃隔离检疫圃,需事先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隔离条件、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管理措施等资料;国家质检总局在接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有关资料的审核工作,并视情况委托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实地考察;国家直属检验检疫局接到国家质检总局的委托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察并向国家质检总局提交考察报告;国家质检总局根
据资料审核和考察结果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给予核准的决定。
11. 申请成为地方圃隔离检疫圃,需在入境植物繁殖材料如圃前30日向直属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同时提交隔离条件、设施、仪器设备、人员、管理措施等资料;直属检验检疫局在接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的审核和实
地考察工作,并作出是否给予核准的决定。
12. 直属检验检疫局接受出口食品生产企业提交的卫生注册登记申请书和有关材料后,准予许可的10日内颁发《卫生注册证书》或《卫生登记证书》;不予
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13. 入境特殊物品的申报人在特殊物品入境前10天到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特殊物品审批手续。受理申请的直属局应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的决定,准予许可的,签发《卫生检疫审批单》,供移植用器官因特殊原因未办理审批的,
应在放行后10日内申请补办。
有效期限
1. 一般货物的出运期限为60天;植物和植物产品为21天,北方冬季可适当
延长至35天;鲜活类货物为14天
2. 《出境货物通关单》的有效期限,一般商品为60天;植物或植物产品为
21天,北方冬季可适当延长至35天;鲜活类产品为14天
3. 一般货物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证单的有效期限为2个月
4. 动物产品检验审批的有效期为3个月
5. 进境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有效期为3个月
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只能用一次,有效期为90天
6. 《进出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自签发之日起4个月内有效,每次
批准的临时隔离场只允许一批动物的隔离使用
7. 《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用于飞机、汽车的有效期为6个月
8. 除鼠证书或免予除鼠证书自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9. 食品、饮用水从业人员健康证书的有效期是12个月
10. 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有效期为12个月,预防接种证书的有效期限参照有关
标准执行
11. 《交通工具卫生证书》用于船舶的有效期为12个月,用于飞机、汽车的
有效期为6个月
12. 申请电讯检疫的船舶,应先向卫生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检查,合格者发给检疫
证书。该证书自签发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申请电讯检疫
13. 《国际旅行健康检查证明书》的有效期是1年
14. 《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有效期为1年
15. 《进口涂料备案书》有效期为2年
1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的企业,必须取得卫生注册证书或者卫生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卫生注册证书和卫生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向直属局复查,合格的换证。被吊销卫生注册证书的企业,自收到吊销通知书之日起1年内不得从新提出申请。
17. 根据收货人、发货人货生产企业的申请,凡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可以免检的货物,发给免检证书,免检证书的有效期为3年,在期满前3个月提出续延申请
18. 卫生注册证书和卫生登记证书有效期为3年
19.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容器生产企业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20. 《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注册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注册育肥场、中转仓持续2年未供应供港澳活牛的,检验检疫机构应注销其注册资格,
吊销其注册证
21. 《供港澳活羊检验检疫注册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中转仓持续2年未供应供港澳活牛的,检验检疫机构应注销其注册资格,吊销其注册
证
22. 供港澳活猪饲养场注册证,《出境动物养殖企业注册证》,有效期为5
年,在期满前6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23. 供港澳活禽饲养场注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出境动物养
殖企业注册证》,有效期为5年,在期满前6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24. 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登记备案证》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后,提
前3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25. 《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
26. 《出境货物换证凭单》的有效期为凭单上标明的有效期篇三:报检的时限
报检注意的期限
1、特殊物品入境前10天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办理特殊物品审批手续。
2、《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有期为1年,有效期前1个月到原局核发下一年度的《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书》。
3、进境活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审批的有效期3个月
4、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就在植物繁殖材料进境前10-15日将《进境动植物检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引进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检疫审批单》送入境口岸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
5、引种单位个人或其代理人就在植物繁殖材料进境前7日报检。
6、栽培介质从工厂出口运至我国国境要求不超过4个月
7、涂料的备案申请在涂料进口至少2个月前向备案机构提出。
8、《进口涂料备案》有效期2年
9、出境货物最迟应在出口报关或装运前7天报检,个别检验周期较长的货物应留有相应时间。
10、需隔离检验的出境动物应在出境前60天预报,隔离前7天报检。
11、出境观赏动物,应在动物出境前30天持贸易合同或展出合同,产地检验证书,国家濒危物种管理办公室出具的许可证,信用证到出境口岸报检。
12、出境动物产品应在出境前7天报检,需作熏蒸消毒处理的应在15天前报检。
13、出口观赏鱼饲养场/中转包装场注册登记有效期5年。
14、供港澳活牛检验检疫注册颁发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15、供港澳活羊中转场注册颁发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
16、供港澳活猪饲养场注册颁发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在期满前6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17、供港澳活禽饲养场注册颁发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在期满前6个月重新提出申请。
18、进出境动物临时隔离检疫场许可证4个月内有效。
19、出口食用动物饲用饲料登记备案证有效期5年。
20、卫生注册证书和卫生登记证书有效期3年。
21、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有效期一般按不同商品为3年至5年不等,吊销证半年后方可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在许可证期满前半年内应申请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