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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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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加强 精神 卫生 工作 意见
市加强精神卫生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2023年底前,建立比较完善的精神卫生防治体系;实现“双百〞目标,即精神疾病患者参加根本医疗保险比例到达20230%,被关锁(以无理的方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到达20230%;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达8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到达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到达75%。 (二)年度目标。 1.202223年。初步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和城乡统筹的社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精神疾病患者参加根本医疗保险比例到达20230%;被关锁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到达60%;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到达6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到达70%。 2.202223年。被关锁的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到达20230%;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率到达7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到达80%。 3.2023年。建立稳定的精神卫生工作经费财政投入机制、完善的精神卫生效劳体系和防治能力较高的精神卫生效劳队伍;重性精神疾病治疗率到达80%,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率到达90%;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到达75%。 二、工作要求 (一)推动我市精神卫生工作法制化进程。积极开展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立法调研,起草形成x市精神卫生条例(草案),报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建立精神卫生工作长效投入机制。市、区(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对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的投入。 1.改、扩建现有的精神卫生专业机构,不断改善房屋、设施、设备等硬件条件,3年内全市精神科床位总数到达5400张,到达国家“中等配置〞要求; 2.保证精神卫生防治专项工作经费满足市、区(市)县常规精神卫生防治管理、人才培养、应急处置、疾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技术指导和督导评价工作的需要; 3.在社区(乡镇)公共卫生经费中,按每人每年1元标准列支,用于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社区精神疾病防治管理。 (三)完善精神疾病医疗保障体系。将精神疾病患者纳入根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实现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率达20230%,参保费用由市、区(市)县两级残联解决;城乡精神疾病患者参保筹资水平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200元;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定额拨付标准在现有根底上提高20%。 (四)建立精神卫生专业防治网络。建立以精神疾病专科医院为主体,综合性医院为辅助,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为依托的精神卫生专业防治体系。x市精神卫生中心是全市精神卫生工作临床诊疗和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其他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开展精神疾病临床诊疗效劳;各区(市)县卫生部门指定有关医疗卫生机构成立精神卫生防治科,统筹管理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负责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工作。 (五)加强精神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精神卫生防治专业机构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精神疾病防治水平和应急处理能力。每个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至少配备1名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指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六)建立精神疾病监测网络。组织开展全市精神疾病患病情况普查,掌握精神疾病患病基数,建立精神疾病健康档案,准确掌握患者现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精神卫生政策提供科学依据。依托市科技局“十一五〞科技重大专项科研课题研究结果,建立全市精神疾病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精神疾病信息监测网络。 (七)开展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预防和危机干预。全面开展地震灾区各类重点人群的心理康复效劳工作,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效劳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残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司法局参与,建立x市精神卫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业务处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并指定1名工作人员为该项工作的联络员。 各区(市)县要建立相应的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地精神卫生工作。 (二)部门职责。 1.卫生部门负责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和基层卫生效劳机构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组织专业人员培训,开展精神疾病普查,负责精神疾病患者建档立卡工作,开展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工作,定期组织对精神卫生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 2.民政部门负责农村“五保户〞、农村贫困优抚对象和城乡低保对象中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救助工作。 3.劳动保障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将精神疾病患者纳入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范围,逐步提高报销比例,减轻患者的费用负担,并逐步提高对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定额拨付标准。 4.残联组织负责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线索调查,协助组织患者就诊,建立社区康复站、工疗站(社区精神康复日间照料站)、庇护工场等,开展精神疾病患者的后期康复工作,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贫困精神疾病患者的救助工作,解决贫困精神疾病患者参加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的费用。 5.公安部门负责对具有肇事肇祸行为和倾向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强制治疗和保护性治疗。 6.财政部门负责落实精神卫生工作经费,保障精神卫生防治工作持续开展。 7.教育部门要依靠学校现有工作队伍和网络,在心理健康教育和精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针对不同年龄儿童和青少年的特点,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效劳,为儿童和青少年提供心理指导和帮助。 8.司法部门负责做好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以及服刑人员、劳教人员精神疾病的预防、治疗与康复工作。 (三)技术保障。成立x市精神卫生防治专家委员会,负责为工作决策提供咨询、论证,并拟定全市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各基层卫生效劳机构要建立精神卫生个案管理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精神疾病患者随访和质量控制工作。 (四)经费保障。 1.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精神卫生防治工作的投入,将精神卫生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的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经费纳入城乡公共卫生经费统筹安排。 2.精神疾病患者治疗经费纳入城镇职工根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制度报销范围,残联组织为贫困精神疾病患者提供医疗救助经费,民政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精神疾病患者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 (五)加强督导。各级政府要将精神卫生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工程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精神卫生工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x市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阳光救助工作实施意见 为加强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管理与治疗,切实做好被关锁(以无理的方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精神疾病患者的阳光救助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救助目标 202223—202223年,对全市2022余名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分批次解锁,开展阳光救助。202223年底,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到达60%;202223年底,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解锁率到达20230%。 二、救助程序 (一)确定医疗救治机构。 1.选择定点医院,实施分片医疗。以20230张左右精神科床位、20名左右精神科医务人员、具备相应医疗设备设施、能组织开展社区精神卫生防治为标准,在我市现有精神卫生机构中确定定点医院。并依据定点医院收治能力和区域解锁病人数量,实施划区分片救治。 2.准备后备医院。在实施就近分片定点医疗救治的根底上,指定市第四人民医院和市德康医院作为后备医院,负责收治其他定点医院无力收治的以及疑难重症患者。 (二)制订救助方案。市残联负责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市卫生局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全市医疗救治方案。市残联将线索名单下达各区(市)县,由各区(市)县政府及x高XX县区管委会组织残联、卫生、民政、公安等单位开展解锁工作。各定点医院根据接收病人方案,提前做好床位安排。 (三)确定救助患者。 1.开展入户调查,确诊病人。各区(市)县卫生部门根据残联提供的线索,负责安排定点医院精神科专业人员在当地政府协助下进行入户调查,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核实诊断并出具疾病诊断意见书;相应定点医院组织2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入户对每名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确定诊断,提出救治方式建议,填写诊断通知书和个人一般情况表,建立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数据库,将诊断结果报当地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向残联、劳动保障、民政和公安部门通报。 2.核定有关情况。各区(市)县残联根据诊断结果对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认定,并会同民政、劳动保障部门共同核定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的医疗保险方式和家庭经济状况。 202223年由残联资助未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根本医疗保险,对参保标准缺乏者进行补足。202223年以后根据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是否享受低保的情况,由民政部门和残联组织分担参保费用。 3.发放阳光救助卡。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本人或法定监护人凭诊断通知书填写阳光救助卡申请书,由残联发放阳光救助卡,实行“一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一卡(阳光救助卡)、一表(重性精神疾病社区管理治疗随访表)〞。 (四)开展住院医疗救治。经认定后符合住院救治条件的被关锁精神疾病患者,由残联审核批准下发阳光救助住院通知单,患者持住院通知单到定点医院享受最高不超过6600元的免费住院救治。患者在定点医院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按参保水平报销后,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民政部门按政策实施医疗救助,剩余局部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患者住院期间的生活救助费用按每人每日12元进行补助,由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承担。 (五)转入社区管理。对于不需住院治疗或经住院治疗后病情稳定的患者,由定点医院建立与阳光救助卡同号的随访表,拟定社区治疗方案,将患者转入所属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进行社区管理。此类患者凭阳光救助卡在定点医院享受每年每人800元的免费门诊救治。社区医生对患者服药情况、病情等进行随访。 三、救助要求 (一)救助原那么。 1.坚持医疗质量第一原那么。认真执行有关精神疾病诊疗标准,切实做好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医疗救治工作,确保医疗质量和平安。 2.坚持低本钱、广覆盖原那么。严格按照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诊疗目录实施救治,最大限度降低医疗本钱,控制医疗费用,尽快到达最正确治疗效果。 (二)人员培训。市卫生局负责做好相关管理人员、定点医院业务人员、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人员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 (三)信息报送。各定点医院将救治患者的情况、各社区卫生效劳机构(乡镇卫生院)将患者社区管理治疗的情况,每月汇总后逐级上报卫生、残联和民政部门。 (四)督导评估。市卫生局要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人员对各区(市)县和有关部门、单位实施阳光救助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各区(市)县政府及x高XX县区管委会要定期对辖区内阳光救助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资金筹集和结算 (一)资金筹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阳光救助所需资金主要包括患者参保费用、院前处置费用、住院期间治疗和生活费用、门诊费用、社区管理费用等。 社区管理费用按社区人口每人每年1元标准,列入社区(乡镇)公共卫生经费解决,其余费用由以下三个渠道解决,即先由根本医疗保险报销、符合低保条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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