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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
伤亡事故
专项
应急
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人身伤亡事故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可能性极大,给施工人员带来极为不利的影响。为了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正确、快速地进行事故抢险救援,加强长春东南热电厂工程的人身伤亡事故的应急工作,防止和减少突发性事件可能造成的人员伤害,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的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机制,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身伤亡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国家安监总局(AQ/T9002-2006)
《电力企业专项预案编制导则》、
《中能建集团公司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东电三公司生产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东电三公司长春东南热电厂工程项目经理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防范及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应对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项目部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在预防与应急处理工作中,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长效机制,严格履行各级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人身事故的应急救援。
必须遵循“协调一致、救人优先、反应迅速、救援有力”的原则,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 事件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1风险的来源与特性
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人身伤害风险,各类作业发生人身伤害主要来源有:高处作业、起重作业、登高架设、建筑拆除、机械操作、用电作业、焊接作业等其特性主要有:
(1)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的人身伤害。
(2)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
(3)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
(4)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时触电,雷击等。
(5)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
(6)火灾引起的人身伤害。
(7)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人身伤害。
(8)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人身伤害。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
(9)电气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爆炸、压力管道及阀门超压爆破或泄漏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10)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源发生爆炸造成人身伤害。
(11)有毒有害气体、缺氧窒息、中毒性窒息等造成的人身伤害。
(12)厂内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身伤害。
(13)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引起的人身伤害等。
3.2 事故类型、影响范围及后果
3.2.1人身事故的类型有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灼烫、起重伤害、淹溺、车辆伤害、火灾、爆炸、坍塌、压力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3.2.2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人身事故的区域和作业有:
a、高处作业,上下交叉作业安全措施不当,安全措施不规范、个人防护用品使用不当导致高处坠落、物体打击人身伤害;
b、因机械异常运行或使用不当造成触电人身伤害、机械伤害;
c、起重机械或起吊物体在运行或起吊过程中造成起重人身伤害;
d、电气设备倒闸操作,电动工具的使用不当造成触电人身伤害;
e、火灾和火灾扑灭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害;
f、高温物体化学药品及焊接作业造成人员的灼伤;
g、构筑物、土方坍塌造成的人身伤害;
h、易爆物质爆炸或压力容器爆炸造成的人身伤害;
k、有毒药品引起的中毒及用水、用餐引起的中毒造成的人身伤害;
m、特种作业人员发生的人身伤害。(如:焊接专业发生窒息、烫伤、灼伤,起重专业发生物体打击、高处坠落,电气专业发生触电、感电,化学专业发生中毒、窒息等)。
n、上述各种类型伤害都将可能导致员工造成人身轻伤、重伤、死亡或群伤、群亡的重(特大)人身事故的发生,严重影响项目部生产经营、员工的生活质量或造成生命及财产的重大损失。
4 事件分级
根据《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结合人身事故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人身事件分为4级:
4.1 特大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事故;
4.2 重大人身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事故;
4.3 较大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事故;
4.4 一般人身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事故。
5 组织机构及职责
5.1 应急组织体系
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任:
抢
险
救
援 组
组 长
:
安
全
保
卫 组
组 长
:
后
勤
保
障 组
组 长
:
善
后
处
理 组
组 长
:
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四个应急处置专业工作组,负责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
5.2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发布和解除救援命令和信息,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及审核;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5.3 应急管理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主 任:
成 员:
职 责:
(1)应急管理办公室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较大突发事件;
(3)监督检查项目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日常应急准备工作、组织演练的情况;指导、协调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4)危急事件处理完毕后,认真分析危急事件发生原因,总结危急事件处理过程中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
5.4 应急处置专业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姜喜洋
成 员:工程管理部及相关部门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全面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抢险救援工作,协调事故现场内外应急抢险队伍之间的关系,组织协调应急物质,人员急救工作等。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邱政军
成 员:安保部成员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人员疏散引导工作。
职 责:维护现场正常正常秩序,确定警戒范围,排除危险源,防止二次伤害,落实守护人员,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疏散时的人身安全,做好安置、维持现场秩序、安全警戒装置的设置工作。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
成 员:经理工作部、经营计划部、质量管理部等成员
职 责:组织落实应急救援抢险和应急物资、设备设施运送所需车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应急呼叫通信等通讯保持设施完好,应急时确保生产调度和现场应急通信畅通。
(4)善后处理组:
组 长:
成 员:物资供应部、安监部、工会等成员
职 责:负责伤亡员工家属接待、安抚、慰问和补偿等善后工作;负责人员伤亡、设备、财产损失统计理赔工作;负责事故、灾难调查、处理、报告填写和上报工作。
6 预防与预警
6.1 风险监测与预防
6.1.1预警分级
按照人身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人身事故分为Ⅰ级(警报级)、Ⅱ级(预警级)、Ⅲ级(注意级)、Ⅳ级(提醒级)四种级别,由红、橙、黄、蓝四种颜色代表四种级别。四级预警如下:
a、红色预警:警报级,预计将要发生人身事故,事故会随时发生,事态正在蔓延。
b、橙色预警:预警级,发生人身事故存在一定的机率,事态在不断扩大。
c、黄色预警:注意级,发生人身事故存在一定可能性,事态已经临近。
d、蓝色预警:提醒级,可能性较小,事态即将临近。
6.1.2风险监测
a、在安排重要操作、作业前如大型机具组装与拆卸、锅炉钢架吊装、热力系统吹管;
b、施工项目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详见《电力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及达标评级标准》规定,附录C、D、E);
c、得到极端气象条件如强台风、强雷暴、强降雨、高温天气等橙色警报时。
应由项目部应急工作组发出预警信号,接到预警后,各救援队应立即检查各种应急物资,确保物资完备,各相关人员应在各自岗位,保证能够迅速进行应急响应。同时施工项目部应指派专人对施工作业点进行重点监护。
若发生人身伤亡事件,应快速向应急工作组相关人员汇报情况,在接到报告后,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故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后果和应急处理的需要,按救援预案事件分级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6.2 预警发布与预警行动
6.2.1 预警发布程序及相关要求
应急领导小组根据预测分析结果,对可能发生和可以预警的事故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影响的范围、预警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通过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短信平台)、计算机网络、必要时人员通知等方式发布,通知各应急处置工作组。
a、发布红色Ⅰ级预警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所有成员及四个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相应岗位,按对应的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b、发布橙色Ⅱ级预警后,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和所有成员及四个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相应岗位,按对应的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c、发布黄色Ⅲ级预警后,应急领导小组副组长和四个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相。
d、发布蓝色Ⅳ级预警后,四个应急工作小组立即到达相应岗位,公司加强值班并进入相应预警期。
d、应急工作小组成员按对应的措施要求开展工作。
6.2.2预警行动
a、预警发布后,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检查确认各类抢险、抢救的个人防护用品、医疗设备、交通用具、通讯装备、消防设备、生产照明、备用设备、检测设备、器材、备品配件齐全;
b、检查确认通讯工具的报警方法、联络方式和信号规定明确,救援队伍熟悉各类人身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步骤;
c、检查确认人员疏散通道、集合地点安全可靠。适时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妥善安置。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的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作业或活动。
6.3 预警结束
6.3.1 预警结束条件
人身事故发生的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无继发可能,人身事故预警解除。
6.3.2 预警结束程序
达到人身事故预警解除条件后,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情况确认无发生人身事故的可能性时发布解除预警,由应急管理办公室通知各应急处置工作组,预警解除。
6.3.3 预警结束方式
应急管理办公室根据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后,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由应急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布预警结束通报,由原应急预警信息发布人宣布预警结束,通过办公电话、移动电话(短信平台)、计算机网络、必要时人员通知等方式通知各应急处置工作组,预警结束。
7 信息报告
7.1 应急值班电话:
24小时应急机构值班电话:
7.2 内部报告程序、方式内容和时限
7.2.1 当人身事故发生时,施工班组长要迅速、准确地向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汇总、分析后,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灾害的重要信息,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各专业应急小组,以采取相应的行动。同时接到报警信息的部门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