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党的群众路线活动实施方案3篇第一篇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省局党组、市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县局党组决定,在全县地税系统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中共市地方税务局党组关于在全市地税系统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地税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深刻认识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为民务实清廉是党的生命之本、民族的兴旺之魂、人民的幸福之源。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参加单位主要是省以下各级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范围广、领域宽、数量大,与群众联系更直接、更紧密,涉及的矛盾和问题具体复杂,群众期望高,任务更加艰巨。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是第一批的延伸和深化,搞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对于稳固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取得实效、取信于民,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夯实党执政的群众根底,把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开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县地税系统与人民群众联系广泛,又处于利益分配的焦点位置,作风好坏不仅事关群众利益的最终实现和落实,也关系地税部门的形象,是党和政府形象的具体表达。只有把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省局党组、市局党组的坚强决心转化为自觉行动,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地税队伍,才能收好税、执好法、服好务,把开展好、实现好、维护好群众利益落实到地税工作中去,为促进地税事业开展作出新奉献。各单位要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指导,认真安排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省局党组、市局党组保持高度一致。二、准确把握开展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对象范围、总体要求、根本原那么和重点任务(一)对象范围。县局领导班子、机关各股(室)及基层单位。教育实践活动主要以党组、总支、支部为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在全体党员中开展,重点抓好县局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突出抓好直接联系群众的税收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广阔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二)总体要求。坚持“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