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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
2023
XX
个人
境外
直接投资
试点
方案
XX市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方案
上海自贸区境外直接投资政策小结
在国内自贸区以外,企业境外投资要经过几个步骤:首先是根据资金投向和金额,经过不同级别的发改部门的审批/备案、再经过商务部门的审批/备案,然后在拿到商务部门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后去外汇局办外汇资金汇出核准件,最后持核准件到指定银行办理资金汇出手续。自贸区内企业境外投资可以看做是把上述发改和商委的程序合一了,主要分两步走:
(1)备案。主要适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方法(以下称“备案方法〞的规定,其中第二条规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对注册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地方企业实施的本市权限内的境外投资一般项目,实行备案制管理。〞(这里的“本市权限内的境外投资一般项目〞,根据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方法第八条,指除中方投资额在10亿美元以上或涉及敏感地区、行业的投资项目以外的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境外投资项目;根据商务部境外投资管理方法第六条,指地方企业属于备案情形的境外投资。)
备案方法第五条规定了备案材料包括:“
(一)境外投资备案申请表;
(二)投资主体法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特殊情况下,提交备案机构要求的其他材料。〞。(自贸区管管委会的网上平台可以在线提供以上材料)
备案方法第六条规定:“项目备案机构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备案申请人出具自贸试验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意见。对不属于自贸试验区备案范围,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和公共利益的境外投资项目,项目备案机构不予备案,并向备案申请人说明理由。〞(2)换汇。在取得项目备案后到外汇办核准件这一环节一般不存在太大障碍,在自贸区以外,国家外汇局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获得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持以下材料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
(一)书面申请并填写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格式见附件1);
(二)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材料;
(三)境内机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四)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对该项投资的核准文件或证书;
(五)如果发生前期费用汇出的,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汇出凭证;
(六)外汇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外汇局审核上述材料无误后,在相关业务系统中登记有关情况,并向境内机构颁发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境内机构应凭其办理境外直接投资项下的外汇收支业务。〞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那么第十条规定:“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可见,区内企业的直接投资,取得项目备案后可以直接到银行办理外汇登记。
之前泰康所说5000万美金以上的odi要外管面谈并实质审核,这个应该注意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外汇管理实施细那么第二十条规定:“当国际收支出现或可能出现严重失衡时,外汇局可采取相应的临时性管制措施。〞,这一条为外管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预留了一定的政策空间。
目前,自贸区的境外直接投资主要就是以上规定,内容相比照拟简单,金改四十条中虽然有“放宽跨境资本流动限制,健全外汇资金均衡管理体制。〞这样的表述,但是配套规定还没落地,无法直接适用。
另外,之前邮件中提到的一亿美元应该是在2023年的国家开展改革委关于做好境外投资项目下放核准权限工作的通知(发改外资【2023】
235号)中第一条的规定。“下放项目核准权限。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以下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特殊项目除外),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开展改革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开展改革部门〞)核准;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上述境外投资项目,由企业自主决策并报国家开展改革委备案。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额1亿美元及以上的非资源开发类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开展改革委核准。〞
目前,这一规定已被发改委2023年出台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方法(发改委2023年第9号令)第七条:“中方投资额10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开展改革委核准。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不分限额,由国家开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20亿美元及以上,并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开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准。〞及第八条:“本方法第七条规定之外的境外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其中,中央管理企业实施的境外投资项目、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开展改革委备案;地方企业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境外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方案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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