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2023年村人口与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计划生育工作计划.docx
下载文档

ID:1056855

大小:30.86KB

页数:22页

格式:DOCX

时间:2023-04-17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人口 计划生育 村规民约 工作计划
“村人口与方案生育村规民约〞方案生育工作方案 一、每个村民要学习宣传党和国家的方案生育方针、政策,自觉履行方案生育义务。 二、未婚青年必须自觉参加婚前相关优生优育知识培训,实行晚婚晚育,严禁早婚早育。 四、符合方案生育条例二十条规定,可以再生育对象且前一个子女满3周岁或女方满26周岁,必须要先领证后取环再怀孕,未领生育证怀孕的,14周以内预征社会抚养费500元,及时补办生育证,14周以外原那么上要求终止妊娠。 五、方案生育待孕育妇,怀孕后必须及时向村报告孕情,怀孕3个月后一律不得外出,必须在家待产,自觉接受方案生育管理与效劳,隐瞒孕情超过14周要求终止妊娠。 六、实行定点分娩。生育地点为本县范围内的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及方案生育效劳站。县外生育或在家分娩视作生育不定点,合同履约金一律转为罚金。 七、严禁非医学需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生育。方案内自然流产的必须有县、乡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且在12小时内报告村书记、主任及计生专干,否那么一律视为选择性生育,属一孩的视作已生育一孩,属二孩的取消生育指标,并相应落实上环或结扎手术。 八、生育一孩后的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后42天以外,70天以内剖宫产6个月风必须自觉落实上环或皮埋手术,脱环、环位下移、政策外引流产要在60天内落实上环手术,生育二孩的已婚育龄妇女,生育后在60天内要自觉落实女扎手术,女方有禁忌症的要落实男扎手术。凡“四项手术〞不及时到位,按方案生育合同有关条款予以征收合同违约金。 九、49周岁以下的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接受方案生育管理与效劳。无措施、上环、皮埋、男扎、女扎不到一周年的已婚育妇每年必须接受村专干四次孕检,属上环对象应接受乡效劳所技术人员两次环检和一次生殖健康检查。每缺一次或逾期不到位,按照方案生育管理合同予以处分,每逾期一周加倍处分。 十、流出人口必须要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流出未婚男女青年,批生待育育妇,49周岁以下上环、皮埋、男扎、女扎不到一周年的育妇,外出前必须要与村民委员会签订一份方案生育管理与效劳合同,留下一个外出地址,落实一个担保人,明确一个包保人,新婚、无孩、双农独女育妇须每半年回乡进行一次孕检,并与村包保责任人见一次面。逾期未参检或未按规定返乡参检的按照方案生育合同规定予以兑现违约金,每逾期一周加倍处分,连续两次以上未参检的按政策外生育处理。十 一、每个村民必须自觉履行方案生育义务,服从方案生育统一管理与效劳,接受群众的监督。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的,有村包组村干村包保责任人,村民组长,亲属负责帮助落实,所需费用由对象户承担。十 二、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的夫妇,不享受农村奖扶、扶贫贷款、保险、子女入学、参军、就业等优惠政策,不得评为遵纪守法户、文明户。举报 :xx村民委员会二OO五年月日 第二篇:村方案生育村规民约-----村方案生育村规民约 (讨论稿) 为使我村的方案生育工作实现村民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方案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本村村民代表大会于20年月日讨论决定本村方案生育村民自治村规民约: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村民必须自觉实行方案生育,做到少生、优生、不违反方案生育法规,违者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接受处理。 二、村民违反人口和方案生育的,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处理,没有明确规定的,按照村规民约规定,兑现违约责: 1、夫妇双方均到达法定婚龄的必须先办理结婚证、凭借结婚证到计生办领取效劳证前方可生育,否那么兑现违约金200元;对早婚、非婚同居的进行说服教育并责令改正,不听劝阻的,兑现违约金200元,并强制采取一项避孕措施,按时参加生殖健康检查,待夫妇双方均到达法定婚龄前方可生育;政策外怀孕必须终止妊娠并兑现违约金1000元。 2、村民婚育、节育情况发生变动后,应在15日内向村委会报告的,没报告的兑现违约金50元。 三、已婚育龄妇女必须按时参加一年四次的妇检和健康检查,不得无故不参加检查,如无故不参加妇检的,那么由村民委员会给予一次 性收取违约金50.元,并限期补检。在妇检过程中,发生政策怀怀孕的,接受500元的罚款,找一担保人,担保在15日内履行人流(引产)义务。如按照规定时间做人流(引产)手术,村民自治委员会退还所交的担保金。 四、育龄妇女按时参加本村召开的计生工作会议和人口学校的培训(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科普知识、出生缺陷干预知识)的,否那么,不安排当年的人口方案, 五、15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必须履行方案生育“双诚信、双承诺〞之规定,否那么,不予享受所有的优惠政策。 六、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必须写出申请,且与村签订管理合同,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方能外出,妇检对象、生育对象外出后应在15日内向村两委报告流入地点,按季度寄回现居住地乡镇以上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查环、查孕〞证明。没有寄回证明的每次兑现违约金200元,连续三次不寄回有效证明的,视为超怀,并一次性征收50%的社会抚养费。 七、流出重点管理对象,其三代人员(代耕土地、代管小孩、代看房屋)必须签订流出人口责任人合同,并且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按时报告生育节育情况 2、生育后在90天内兑现绝育、节育手术 3、违约后向村民委员会交纳500保证金,且必须保证在30日前找回其担保的流出夫妇催促兑现手术。方可退回保证金;否那么村民委员会将其所有承包土地收回转包或者种草,暂缓该户及其“三代人员〞正在享受的惠农政策的实施。 八、符合生育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怀孕后,严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无特殊情况非经批准不得擅自人流、引产,否那么收回生育证不再安排生育,并处违约金200.00元,触犯法律的要追究责任,小孩出生7天内要向村民小组如实申报,如有隐瞒、虚报出生人口的家庭,那么由村民委员会给予一次性收取违约金500.00元。 九、在小孩出生3个月内,必须落实了相应的手术,否那么兑现责任人违约金1000元。收留外来无证怀孕及生育人员,三天以内不向乡计生部门、村两委报告者,收违约金500元。 十、政策外怀孕的自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方案外怀孕和方案外生育者,除按有关条例和政策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要分别交纳违约金500.00元。 十一、广阔村民必须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之规定,造成非法婚姻或非法生育及非法收养小孩等行为的,那么由村民委员会给予一次性收取违约金500.元,情节严重的并交有关政法部门处理。 十二、实行10户“联户〞管理。按照群众民主参与、自愿组合的原那么,以10户组成一个联户小组,选出联户自治小组长,实行联户自治责任管理,联户的各户之间相互监督、相互管理、相互帮助,体现多数人管少数人、身边人管身边人。 十三、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方案生育政策、法规的对象,发现有违反计生政策的人和事,要及时向村委或方案生育部门报告,对 举报者不准打击报复。侮辱、威胁、殴打方案生育工作人员,肆意漫骂独女户、双女户,利用其他方式阻碍方案生育工作正常进行者,除当众检讨外,一次性收取违约金1000元。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监督,公开方案生育法律、法规及本村制定的规章制度,公开本村发证生育、节育情况,公开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的处分情况、社会抚养费收缴及方案生育财务收支情况等。 十五、自觉接受村委会和计生部门监督和指导本村的方案生育工作。 十六、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的,由方案生育村民代表大会研究作出处分决定并兑现违约责任。经济处分不到位的,村有权用对象的财产抵押违约金。党团员、干部职工违犯本村规民约规定,除按本村规民约处理外,同时上报有关部门,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十 七、本村规民约执行主体为村民委员会,并于2023年月日起执行。(本村规民约为讨论稿,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此根底上修改,召开村名大会讨论前方可实施)2023年9月2日, 第三篇:村方案生育村规民约村方案生育村规民约 第一条为保障村民实行方案生育的权益,促使村委会和其他组织以及村民个人积极履行方案生育义务,按照党和国家方案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村民自治章程,制定本公约。 第二条本公约对村内各个组织和全体村民均具有约束效力。 第三条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和带着全体村民共同完成年度人口与方案生育目标管理任务,不断促进村民婚育观念的转变。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对全村方案生育工作负总责,村“两委〞班子中分工一名委员专抓方案生育工作。 第四条村委会每月组织有关人员专题研究一次方案生育工作,及时解决疑难问题,每年两次向村民大会专题报告方案生育工作。保证对计生工作的人、财、物投入,农村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方案生育的局部不少于人士均6元。 第五条村委会应自觉接受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青年、妇女、民兵、计生协等群众组织的监督。 第六条村民方案生育协会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协助村委会负责制定并落实本村人口与方案生育开展规划、工作方案、做好经常性工作,完XX县区人民政府下达的人口与方案生育责任目标。 第七条村方案生育协会通过自身活动网络,经常开展群众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效劳〞活动,带动群众少生优生,宣传群众树立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开展多种生育、生产、生活效劳,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方案生育和全村“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第八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和依法实行方案生育的义务,鼓励晚婚晚育提倡少生优生(1)公民有生育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2)人人享有法律上平等的生育权利;(3)公民有实行方案生育的权利,即依法负责任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数量和选择生育时间,并有获得这样做的信息和方法等方面的帮助的权利;(4)公民有依法收养子女的权利等。公民有实行方案生育的义务(1)依法生育的义务;(2)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实行方案生育的义务;(3)自觉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接受方案生育技术效劳指导的义务,接受生殖保健效劳的权利。 第九条村民有落实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同时,接受方案生育技术指导、咨询以及与方案生育有关的临床医疗效劳。 第十条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生够孩子的夫妇在知情选择的根底上自觉选择一项长效避孕措施。村民应自觉实行晚婚晚育和方案生育,及时落实安全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积极参加孕期保健和生殖健康保健,自觉接受人口与方案生育根底知识教育。 第十一条村民应自觉履行上级有关方案生育的法规、规定和村民自治章程中规定的有关义务。 第十二条村计生协专职会长和有关理事,列席村委会有关方案生育的会议,实施民主参与和监督。 第十三条设立公开栏,每月公布一次公民的的婚育、节育等情况。半年和年终分别召开一次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会议,由村委会报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执行情况,接受村民的评议、质询和监督。每月向全体村民通报一次全村允育、节育、流动人口方案生育管理、方案生育经费使用等情况,发动村民进行监督。每季度召开一次方案生育民主会,对方案生育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十四条设立方案生育“连心箱〞和“连心 〞,听取村民对方案生育工作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户口在本村并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荣耀证、方案生育荣耀证的给予奖励。从申请当月起至孩子16周岁止,每月发给10元的奖励费或享受2000元一次性奖励,免去夫妻双方一年的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筹劳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