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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
坠落
事故
专项
应急
预案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康巴什北区雷家坡中水工程
14
目 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适用范围
1.3编制依据
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4.2职责分工
4.3各项目的应急组织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2预警行动
6、信息报告与处置
6.1信息报告与通知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与响应程序
7.2处置措施
7.3应急过程中避免二次伤害的措施
7.4应急心理辅导
8、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8.1常用物资装备
8.2社会应急资源
9 、应急结束
10、应急恢复
11、检验与更新
12、附表1:高处坠落危险因素表
康巴什北区雷家坡中水工程
高处坠落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并对可能引起高处坠落因素进行分析,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编制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响应、救援、恢复等措施的程序性文件,结合事故特征编制。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内在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指导性措施。
1.3编制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3.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1.3.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1.3.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1.3.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1.3.7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
1.3.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1.3.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2、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
(见附表1:高处坠落危险因素表)。
一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可能造成人员重伤,甚至发生死亡事件。
3、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的基本方针,实行先近后远、先重后轻、先抢救后治疗基本原则。
4、组织机构及职责
4.1组织机构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一: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 员: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工长、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项目其他后勤人员,项目部有人员变动,按照“以岗定位”的原则,成员随之就位开展工作。
4.2职责分工
1、领导小组职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应急预案,一旦起动预案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部署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在项目范围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事故之后及时归还;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情况,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定期组织预案的演练,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预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2、现场指挥协调组
组 长:项目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总工长
成 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工长、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
职 责: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工作。
3、技术专家组:
组 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副组长:项目安全员
成 员:工长、质检员
职 责:对险情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抢险施工方案,并指导抢险救援组实施救援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4、现场抢险救援组:
组 长:项目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安全员
成 员:项目工长、资料员、材料员
职 责:实施抢险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在事故可能扩大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报告组长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5、现场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组:
组长:项目安全员
成员:资料员、本项目后勤人员
职责: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给;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
6、现场消防保卫组
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员:项目工长、项目义务消防队成员
职责:协助有关单位(项目部)实施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护现场治安秩序,保障项目部抢险救护工作顺利开展;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保护财产安全;抢险救援结束后,保护事故现场,直至收到解除指令,及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7、善后处理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
成 员:项目技术负责人、工长、安全员、质检员、项目其他后勤人员及经济承包人。
职 责:协助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安抚、理赔等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8、事故调查组
组 长:项目副经理
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
成 员:安全员、工长、资料员
职 责:负责开展事故调查或协助事故调查组工作
4.3各项目的应急组织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分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综合预案,项目应编制针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建立对应的应急救援组织,各项目应按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抢险救援所需的各类机(工)具和物资材料,建立强有力的抢险后勤供应保障体系。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及时向分公司、公司和所在地政府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预防与预警
5.1危险源监控
5.1.1公司对危险源监测监控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桂五建司安字[2009]144号《关于在公司内推行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制度的补充通知》要求进行监控和管理.
5.2预警行动
项目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监督本项目内部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加强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质量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每个月对发生的事故的项目和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在项目部“生产会”和“安全例会”上通报讲评。防患于未然。
6、信息报告与处置
6.1信息报告与通知
(1)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立即报告分公司;分公司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办公室或安全生产管理处,在外地的分公司报牵头单位(在外地的分公司按谁为法人委托单位谁牵头或按谁先进入该市谁牵头)。
(2)分公司或牵头单位视伤害程度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分别报告当地市建委安全科、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
(3)分公司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将事故的正式快报报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与企业名称,伤亡人数及人员情况,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7、应急响应
7.1响应分级与响应程序
如发生重伤3人以下(以下不包括本数)事故,启动分公司生产安全综合应急预案。
如发生1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死亡,或者3人以上(以上包括本数)重伤的生产安全事故后启动公司级的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各级救援人员应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要求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以防次生事故的发生。
各级响应如下:
(一)事故发生项目部:
(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按本项目部的应急响应与救援预案要求向分公司领导、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如事态严重可越级报告),同时向110、119、120报警求救,争取最快时间实施抢险抢救。
(2)事故发生项目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二)分公司:
(1)接到项目事故报告后,分公司根据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知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迅速与项目建立联系,赶到事故项目,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应急情况,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按预案向公司或外地分公司牵头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进行施救:
(1)现场指挥协调组赶赴现场后,负责现场指挥和协调各单位、部门之间工作。
(2)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组赶到现场后,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组织各单位抢险队负责医疗救助的人员协助110、119、120疏散危险区域人群,封闭现场,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抢救伤员,做好伤情统计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安排抢险救援指挥用房,协助事故单位保证参与事故救援人员食品供应,安排好参与事故抢险救援人员休息用房和事故受害者家属的食宿。
3)根据指挥小组指示,负责应急资金的计划申报及应急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3)技术专家组赶到现场后,应对险情进行评估,研究制定抢险施工方案,指导抢险救援组实施工作,协助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
(4)抢险救援组赶到现场后,立即根据事故单位提供的遇险人员情况及事故险情,调用抢险器材、物资、设备,在技术专家组的指导下开展抢险救援工作,统计获救人员情况。
(5)现场消防保卫组赶到现场后,立即协助事故项目部实施火灾事故处置方案,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保障项目部抢险救护顺利进行,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迅速进入;保护好财产安全;抢险救援结束后,保护事故现场,直到收到解除指令,及时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6)善后处理组赶到现场后,立即开展以下工作:
1)对重大事故和应急响应的信息实行集中统一的规范化管理,信息渠道、信息类、新闻保密和新闻发布应符合要求,重大事故信息公开发布由指挥小组决定报请公司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特别重大事故信息的公开发布应由公司报请上级部门。
2)及时收集受害者的相关资料,协助相关单位安抚受害者家属。
3)协助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7)事故调查组赶到现场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立即通过实物取证、录像、拍照、录音、笔录、绘图等方式收集现场各种原始数据,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为事故调查提供参考价值的原始资料。
(三)公司:
公司或外地牵头分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公司或牵头分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小组会议,通报事故情况,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宣布启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知小组人员到位并开展应急工作;迅速与分公司建立联系,了解并核实有关事故和应急情况,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范围,分别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
(四)、应急联动
(1)事故情况紧急或重大,分公司无力处理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向公司或直接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报告,必要时与武警部队、军队报告,启动应急联动。
(2)远离分公司基地的外地项目,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报告,必要时与武警部队、军队报告,启动应急联动。
7.2处置措施
7.2.1当施工现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时,目击者应高声呼救,并拨打应急电话通报项目经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