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2023
新形势下
制度
建设
思考
关于新形势下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2023年11月18日到24日,我有幸参加了市纪委组织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创新管理与领导力提升高级研修班。在这7天里,住在学生宿舍,吃在学生食堂,早起晨读,白天听课,晚上听讲座、写心得……紧张而充实,辛苦却收获着快乐。研修班课程结束之际,深感获益良多、意犹未尽。此次培训,不但学到了知识、开拓了视野,而且被清华大学老师们高度的敬业、严谨的治学深深感动:70多岁的老者,连续讲课3个多小时,汗水不断从额角淌到鬓角,却没有丝毫懈怠;为了国家利益,为了复原历史真相,查遍数国史料典籍,契而不舍考证30年……在他们身上学到的,远不只是知识。尤为欣喜的是,通过老师的授课,我此前反复思考的一些问题得到了很好的解决,有些模糊的认识变得清晰,有些源自实践的设想在课堂上得到了理论印证。特别是通过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解读、团队建设与执行力打造等课程的学习,我结合自己前段时间关于制度建设的一些想法,作了一些思考,并小有收获。现将思考心得报告如下。
古人云。“没有规矩,不成方园〞、“小智者治事,大智者治人,睿智者治法〞,这充分说明了古人对制度建设的根本认识。一直以来,中央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国家开展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总书记屡次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先后作出了一系列关于制度建设的重要论述。在党的建设方面,仅去年以来,中央就先后出台或修订了5部党内法规,制度建党的新格局正在全面形成;在国家开展方面,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战略部署,立法、修法和执法、司法标准化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实际把中央关于制度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已成为广阔基层单位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和全新课题。
一、正确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就党的建设而言,必须依靠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两大支柱。思想建党、制度治党,是我们党95年来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历史经验结晶。如果说思想是灵魂,那么制度就是筋骨,制度建党就是思想建党的支撑和保障。就国家开展而言,依法治国,必须制度建设先行,只有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才能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就廉洁建设而言,如果说通过疾风骤雨的净化和越来越严的执纪问责实现“不敢腐〞是反腐败的治标之策,通过理想信念教育和提升个人修养实现“不想腐〞、通过制度建设实现“不能腐〞那么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当前反腐败斗争正在从以治标为主转向标本兼治,进一步严密制度设计,有效实现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已成为当务之急。就一个单位的管理而言,管理水平的上下,核心就在于制度建设。制度建设不但可以标准管理,而且可以有效解决问题、破解难题、推动创新、促进开展,是提升管理水平、争创一流业绩的重要途径。就每个党员和公民的行为而言,能否严格遵守纪律和法律,既需要自律,又需要他律也就是制度的约束。而自律的形成,很大程度上又离不开他律的转化,也就是通过学习制度和长期遵守制度进而形成习惯。只有先固化于制,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所以,无论党的建设和国家开展、廉洁建设,还是一个单位的管理、个人行为的标准,都离不开制度这个重要保障。作为基层单位,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首先必须加强学习教育,使广阔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提高对制度建设的认识,充分认识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关键作用,形成高度重视制度、全面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的共识。
二、客观分析制度建设的存在问题
问题导向是重要的思想方法,也是重要的工作方法。加强制度建设,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虽然近年来各地、各单位的制度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不可无视的是,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尤其是在不少基层单位的管理和操作层面,制度建设仍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
(一)认识不到位。局部党员干部尤其是少数单位、部门负责人对制度建设存在着各种模糊甚至错误认识,思想上重视不够。有的认为上级的制度规定很多,操作层面不需要再制订制度;有的认为出台制度会捆住自己手脚,给工作带来麻烦;有的习惯于“管粗不管细〞、“管大不管小〞,对微权力、小漏洞产生的大风险缺乏足够认识;有的习惯于按经验或者惯例办事,缺乏制度规那么意识;有的认为现有做法不会出问题,不愿花精力总结提升制度成果;有的对抓问责比较重视,但对制度管理、有效预防重视不够;有的虽然对制度建设比较重视,但对制度建设的内涵、方法缺乏研究,制度建设水平不高。以上种种认识上的问题,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对出现的问题不能从规律上找原因,对反复出现的问题不能从制度上找根源,对制度建设缺乏正确的把握和运用。
(二)缺乏系统性。虽然各地、各单位都建立了不少制度,但有些地方和单位制度建设的组织程度不高,领导班子统筹谋划和整体推进不够,制度的完善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部门干部制度建设的主动程度,导致制度缺乏系统性,存在“碎片化〞现象。面上概括起来,主要存在两个不平衡:一方面,单位与单位之间存在不平衡。有的单位对制度建设积极主动,善于总结、谋划、创新,对制度经常进行补充完善,初步形成了相对完整、标准的制度体系,而有的单位制度建设那么比较被动、滞后,缺乏研究谋划,制度建设随意性大,不少方面还存在制度真空。有的单位没有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对制度进行重新审视和修改完善。另一方面,综合管理与业务管理存在不平衡。党的十八大以来,许多单位对机关日常管理和党风廉政、作风建设高度重视,这些方面的综合管理类制度建设力度较大,但对相关业务类的制度建设重视不够,存在综合事务管理制度相对较多、业务管理制度相对匮乏的现象。少数单位的个别部门已经多年没有起草建立或完善制度,局部业务领域的制度不健全,廉政风险较大。
(三)精细化不够。有的单位起草出台的局部制度内容过于笼统,设计不够精细严密,缺乏对权力的有效标准、制约和监督,导致操作中人为因素较多、随意性大,未能到达用制度管人、管事的目的。有的单位习惯于凭经验办事,业务办理中缺乏可操作性的规那么、标准,加之各人对上级规定的理解、把握不同,导致办事过程中,对能不能办、需要哪些前置条件、如何办等等经常出现不同口径甚至不合理要求,导致效劳对象、基层单位无所适从,有时导致一些完全应当通过规那么明确的一般性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最终要么找领导拍板,要么在矛盾升级后不得不由领导出面协调解决,甚至造成难以解决的困局。同时,制度缺乏精细化,必然依靠工作人员的个人政策水平和经验办事,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一些岗位对现有工作人员的严重依赖,导致局部干部轮岗交流难以落实,而这既进一步加大了廉政风险,又影响了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
(四)执行不严格。当前,执行制度不严格的现象在少数单位和个别干部身上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主要表现在:执行缺“保障〞,有的制度本身没有保障执行的条款,规定又过于笼统,只规定应当如何、不准如何,责任不明晰,监督机制不健全,缺乏确保制度得到严格执行的条款设计,导致制度难以真正落实。有的机关处(科)室对基层执行条线制度规定情况指导检查、监督管理不够,基层单位执行制度明显走了样,有的机关处(科)室却一无所知。执行缺“后劲〞,有的制度因出台较长,虽然一些规定仍然管用并且仍有执行必要,但因人员更替等原因,已多年无人问津、无人执行,导致局部制度成了挂在墙上、写在纸上、喊在嘴上的“摆设〞。有的单位形成了一些好的做法,但没有及时形成制度成果,换了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后就弃之不用。执行有“弹性〞,主要表现为制度执行时紧时松,制度刚出台时、监督检查时、出现问题时执行得紧,有时那么相对较松,时有反复。有的单位、部门负责人存在“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对一些所谓小毛小病“睁只眼、闭只眼〞,导致“破窗效应〞。执行有“断层〞,有的制度市、县两级执行较严格,但到了乡镇一级基层单位,不遵守、不落实的现象相对较多;有的制度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执行制度相对较为严格,而在局部乡镇基层站所,有的工作人员甚至连制度内容都不清楚。
三、不断提高制度建设的实际成效
(一)提高制度建设的组织程度。制度建设只有实现所有领域、部位、环节全覆盖,才能有效堵塞漏洞,防范风险,提升整体管理水平。要做到这一点,就要改变部门主动性决定制度完善性的局面,切实提高制度建设的组织程度,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建议各单位把制度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常抓长抓的重点工作,系统研究制度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各单位班子成员应落实好主体责任,牵头对各领域、各部位、各环节的制度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深入分析,同时发动广阔干部职工开展讨论交流,查找漏洞和缺乏、征集建议意见。在此根底上,由各单位班子成员牵头提出分管领域的制度建设方案方案,经党委会(党组会)研究、完善后,明确责任、时限、目标、标准和要求,并牵头推进,抓好落实。在制度起草完善过程中,要杜绝为出台而出台的糊任务式制度,要充分发挥各种形式优秀制度的样板作用,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各承担部门要加强业务钻研,全面、深入学习吃透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加强调查研究,组织研讨听取意见。对起草完成的制度,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修改完善的根底上,相关领导要通过组织会审等途径,对照目标、标准、要求和合法性等,对送审的制度进行严格把关,对达不到目标、不符合要求的制度坚决予以“返工〞。对各单位、部门落实制度建设任务情况,要加强检查,并作为对单位、部门和个人相关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准确把握制度建设的内涵、形式和方法。一方面,建议各单位进一步提高对制度内涵和形式的认识,对各个领域、各个部位、各个环节,都要强化规那么意识。既要重视重大事项、关键岗位的标准管理,还要摒弃“管粗不管细〞、“管大不管小〞的错误思想,通过制度建设,实现对微权力的有效监管,防止小漏洞产生大问题。同时,针对不同情况,可通过文件、通知、纪要、备忘、口径等各种形式,对各类综合事务、业务工作予以标准。另一方面,建议各单位、各部门加强制度建设的方法研究,确保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效果。既要实现制度全覆盖,又要确保内容设计严密;既要规定怎么办,又要设计如何确保按规定办;既要细化履职责任,又要明确发生过错追究谁的责任。工作中不但要善于发现问题,而且要牢固树立通过制度机制解决问题的意识,尤其是对初次遇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对可能还会遇到或者带有一定普遍性的问题,要从标准和提升管理水平的高度,及时制订规那么标准,而不能习惯于一事一议或者遇到问题就找领导。在制度建设中,不但要抛弃自我感觉良好的坐井观天心态,充分学习借鉴其他地方、单位的先进做法,而且要有勇于探索、率先通过制度创新解决难题、争创一流业绩的精神。
(三)提高制度的精细化水平。制度建设的核心,在于制度的质量,也就是是否真正管用。要确保制度管用,必须纠正一些制度只是笼而统之、只作原那么性规定的做法,要在精细化上下功夫,确保制度的可操作性。对各项工作,都要按照合法、科学、高效、便民的原那么,细化和明确责任分工、办理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监管机制和问责条款等操作性标准。例如:在政府投资工程建设中,建议相关单位对工程选址、立项审查、中介机构选择、工程招投标、工程实施、规划变更、资金使用管理、竣工验收等各个环节的职责、程序、要求以及决策、监督等制订精细化的操作性标准;在行政审批中,建议对受理清单、职责分工、办理程序、审查标准、归档目录等形成统一、标准、合理的具体规定,坚决杜绝口径不一或者不合理条件;涉及多部门办理的事项,建议各相关部门之间加强沟通对接和信息共享,建立相关审批互动机制,杜绝因为部门之间衔接不到位导致的工作脱节甚至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总之,要尽可能实现每项工作能不能办、怎么办、发生过错如何追责等在具体操作中都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最大限度地取消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因素,堵塞管理漏洞。
(四)提高制度执行的保障力。有了管用的制度,还要有坚决的执行,制度才能真正发挥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的严密性。在制度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