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单位
缴纳
残疾人
就业
保障
金额
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金额=(单位上年度末职工总人数×1.5%-单位已安置残疾职工数)×(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100%)
您好!2016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全国各地并不完全一样。下面以北京市为例叙述如下,可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北京为1.7%的比例),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交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二、残保金代征的范围和对象是什么?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在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不少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保金。
三、北京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计算?
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单位,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按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纳残保金。安排比例不足1人的,按实际差额比例计算。安排1名盲人就业,按安排2名残疾人就业计算。
计算公式:缴纳残保金金额=(上年单位在职职工总数(平均人数)×1.7%-在职残疾人职工数)×上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60%。
北京7月1日启动安排残疾人就业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方式。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也越来越完善,考虑的也越来越全面。北京市7月1日将启动2016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8月1日至9月30日为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记者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残保金缴纳基数将一改过去全市年人均工资60%的“一刀切”征缴标准,改为本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今年残保金征收将由地税代征改为主征。今年起,全市用人单位均采取自核自缴网上申报的方式向地税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其中,上年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须先到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
而办法中另一大变化则是,缴纳基数从北京市年人均工资的60%调整为企业本身年平均工资。如此一来,不同行业不同类别的用人单位,其缴纳标准将出现巨大差异。对部分高薪企业来说,若未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今年的残保金缴纳将大幅提高;低薪企业缴费金额则与往年持平或减少。
新政还首次将持有残疾军人证的人员纳入安排残疾人就业范围,体现了对残疾军人就业的支持。同时,加大了对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支持力度。过去本市只有安排1名视力残疾1至2级残疾人就业的,才按照安排2名残疾人计算。从今年开始,不分残疾类别,凡是安排1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1至2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3级)人员均可按照2名计算,以支持重度残疾人就业。
自2017年起,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审核时间为每年的4月1日至30日,保障金申报缴纳时间为5月1日至15日和9月1日至15日。逾期未申报将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谢谢阅读!
职工平均工资 编辑
职工平均工资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职工平均工资”即“社会平均工资”,非“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标准,工资总额是指这些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工资总额内。此外,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并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这与打到工资卡里的工资有一定的区别。
中文名职工平均工资 意 义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反 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表 明一定时期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
目录
1 基本概念
2 详细阐述
基本概念
编辑
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详细阐述
编辑
北京市统计局负责人对平均工资的作用解释说,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关系到劳动者目前乃至退休后的切身利益,对人口就业起到导向作用。职工平均工资数据也是政府部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全市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在内的各项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以及法院在判定突发事件如工伤、车祸等对受害人给予经济补偿时的参考依据。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有关文件规定,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为21.75天和174小时,职工的日平均工资和小时工资按此进行折算。
职工工资总额 编辑
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一般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福利、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组成。用人单位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不论其经费来源、支付形式、费用列支渠道、是否计入成本、是否国家计征所得税,都应列入工资总额计算范围。
中文名职工工资总额 定 义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总额 一般有计时工资、计件工资等 一般包括技能工资 、基础工资等
目录
1 基本介绍
2 工会经费
▪ 补充规定
▪ 不含类别
3 其他问题
▪ 住房补贴
▪ 伙食补贴
基本介绍
编辑
企业单位工资总额应按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原则进行统计,一般包括:岗位工资、技能工资 、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各种津贴、补贴、奖金等,鉴于目前企业工资项目不统一,用人单位实际发给本单位职工的属于工资性质的项目一律计入工资总额。
劳动者以下收入不属于工资范围: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等。
工会经费
编辑
现在地税代收的工会经费要按职工工资总额的2%提取,那这个工资总额应该含有养老保险,即我公司是每月发工资,我们自己先交各项保险,等年底的时候再给我们报销公司应该交的那部分,那这部分是否也应该算在工资总额
补充规定
根据近年来国家统计局有关工资总额的补充规定和解释,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还应包括以下项目:
(1)企业销售人员的工资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其工资按提取额计算;
(2)企业职工年终结算的奖金;
(3)企业发给职工的保健津贴(除接触有毒物质、砂尘作业、放射线作业和潜水、沉箱作业、高温作业等五类工种所享受的由劳动保护费开支的保健食品待遇外);
(4)学校发给本校教师的超课时讲课费,教师节发放的现金;
(5)单位一次性或按月发放给职工的旅游费、商业保险费、午餐补贴、过节费、劳务费、通讯费等;
(6)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职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等;
(7)以下属单位的名义发放的现金或实物;
(8)以工会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除现行制度规定不应计入工资的劳保福利费和劳动保护费项目外);
(9)由职工自行支配的房改一次性补贴和按月发放的补贴;
(10)单位在不减轻对职工个人应负的责任之外为职工购买的人身保险(最终受益者是职工个人),单位为个人购买的国库券、债券等;
(11)证券公司的“襄理”工资(即证券公司以股票交易的手续费形式支付给受理委托交易的员工的工资);
(12)由单位给职工个人实报实销的费用,如电话费、服装费等;
(13)职工未按有关规定休假,单位支付给职工的补贴;
(14)实行企业年薪制的经营者年终兑现的工资或奖金;
不含类别
1、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布的创造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奖等以及支付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2、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
3、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的各项支出;
4、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如工作服、手套、胶鞋等劳保用品,清凉饮料等);
5、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6、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产补助费等;
7、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8、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等。
其他问题
编辑
代扣代缴部分是否计入工资总额
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各类扣 款都应计入工资总额,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住房补贴
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房改补贴统计方法的通知》(统制字〔1992〕80号)规定,职工住房补 贴应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
独生子女补贴是否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不计入工资总额,不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伙食补贴
误餐补贴是指对因公外出,需要在外就餐的职工给予的补助,是属于差旅费性质的补贴, 不计入工资总额。除此以外,对所有以误餐补贴的名义发给职工的伙食性补贴一律计入工资 总额的“津贴和补贴”项内。
单位发放的其他费用是否统计为工资
单位一次性发放或按月发放的旅游费、保险费、餐费、过节费、劳务费等,是否应统计为工资
单位以各种名义发放的现金和实物,只要属于劳动报酬性质并且现行统计制度未明确规定不 统计为工资的都应作为工资统计,计入缴纳社会保险费工资总额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