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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
公开
承诺
医院院长公开承诺
1、以“弘国医济世,奉仁德待人”为医院精神,秉承“以人为本、大医精诚“之理念,精研医道,救死扶伤,服务广大患者。
2、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稳重,佩戴胸卡,微笑服务,待患若亲。
3、诚信行医,四诊合参,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
4、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不推诿、训斥、刁难病人,保护患者隐私。
5、严格遵守医疗操作规范,根据患者病情,规范开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不开大处方,不做不必要的检查。
6、严格执行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定期发放“一日清单”,不分解收费,不超标准收费,不自立项目收费,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
7、执行医务公开、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8、为患者提供人性化服务,畅通医患沟通渠道,公开医疗纠纷投诉电话和行风投诉电话,医疗服务投诉于10个工作日内答复。
9、恪守医德规范,廉洁行医,谢绝“红包”,遵纪守法,拒收“回扣”,诚信服务,取信于民。
10、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树立信心,统一思想,顾全大局,围绕医院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创新体制机制,科学谋划,加强管理,带领全院干部职工共同完成医院年度各项任务。
11、深入基层,服务一线。经常深入一线,了解基层工作动态,指导一线更好地开展工作,为一线积极工作创造条件。
12、坚持民主集中,不以权谋私利。重大工作坚持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不利用职权为己谋取利益,不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医院党委书记、院长夏小军公开承诺书
我代表庆阳市中医医院党委,就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以及加强廉政建设等事项,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1、实行信息化管理,实现患者门诊挂号、检验、功能检查、取药一卡通,简化患者就诊流程,减少患者候诊时间,落实无假日医院制度,提高服务效率。
2、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人性化服务,落实礼仪服务、承诺服务制度,为住院病人送中药到床头,坚决纠正生、冷、硬、推甚至顶撞病人等问题。
3、严格执行《庆阳市医疗服务价格收费标准》,认真落实收费项目、药品价格、耗材价格、诊疗服务价格公示制度,向患者提供住院一日清单,坚决纠正乱收费的问题。
4、推行首诊负责制,落实三级查房、病人选医生制度,坚持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坚决纠正乱开单、乱用药、滥检查等问题。
5、落实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度,降低挂号、检查、检验等费用,最大限度地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
6、实行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核制度、不良执业记录制度和有奖举报制度,认真受理患者举报投诉,严厉查处擅离职守、延误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救治和接受吃请、收受红包等行为。
以上承诺,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将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院长公开承诺
1. 认真抓好“三乙”中医院创建工作。对照标准,全面梳理,查漏补缺,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创建工作,努力争取达到评审标准,力争实现“三乙”中医院的创建目标。
2. 严格执行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各项技术操作常规,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努力提升医院形象。
3.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进一步拓展“冬病夏治”、“冬令进补”、“治未病”等中医特色项目优势,不断推陈出新,顺应市场,形成品牌效应,满足广大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中医药需求。
4. 继续抓好行风建设,加大医德医风教育力度,深入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并积极探索预防和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5. 积极推进院务公开,严格执行医疗信息公示制度,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和知情权,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一、坚决反对“四风”
1.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提高会议实效。
2.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
3.热情服务师生,提高行政效率。
4.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类规章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
5.确定每周四下午为院职工活动日,定时召开院大会,或组织医疗教学科研活动,或院工会活动。原则上每月第一周周四下午召开全院职工月度工作大会,通报上月工作情况和本月工作要点。
6.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岗位及其责任,加强对药品采购、设备采购、学科经费、学生奖贷助勤等高风险岗位的监督检查。
7.坚持财务管理“一支笔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财经制度执行。
8.继续坚持党政联席会制度下的重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
9.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继续加强和完善学院/医院网站建设。
10.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保密工作。
二、着力改善民生
1.以绩效工资改革为突破口,根据“量力而行,以岗定薪,同岗同酬,多劳多得,优质优酬”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学院/医院的绩效工资改革,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2.建立在职在岗职工生病住院、生育、家庭重大意外事故等探视慰问制度。
3.鼓励教职工学历提高,鼓励教职工进修学习,在经费、时间、机会、渠道等方面给予支持,对进修学习职工给予适度“托低”补贴。
三、加强临床医疗建设
1.将医院的发展列为未来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在学校的统一规划和部署下,积极探索适合医院发展的办院模式。
2.积极推进科室建设。增设特色科室,改善科室基础条件,强化科室管理,优化医疗流程,努力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3.拓展医疗业务,优化业务收入结构。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集中整治开大处方、新特贵药、过度医疗检查及办医行医中不正之风,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群众反应强烈、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曹县人民医院向社会作出如下公开承诺:
严格遵守《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和各项医德医风规章制度,严格按照诊疗常规开展诊疗工作。
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礼貌接诊,热情服务,不推诿、刁难病人;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知情权和监督权;耐心解答患者及其家属提出的问题。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严禁违反规定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泄露患者等服务对象的个人资料和医学信息。
严禁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
严禁利用任何途径和方式为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及临床科室有关药品、医用耗材的用量信息,或为医药营销人员统计提供便利。
严禁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严禁接受附有影响公平竞争条件的捐赠资助,严禁将接受捐赠资助与采购商品(服务)挂钩,严禁接受企业捐赠资助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旅游。
严禁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严禁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财物、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
严禁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
严禁开大处方、不过度医疗检查、不滥用新特贵药和抗生素。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理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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