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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上海
安全生产
监督
管理局
XX
县区安监局
上海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XX县区安监局
附件
XX省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全面落实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推进依法行政,健全行政执法机制,全面有效地落实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标准行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3﹞91号)要求,推动全省各级平安生产监管系统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省政府依法治省部署,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各级平安生产监管系统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强力抓手,分步骤、分阶段、有层次、有重点地推进,全力做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全省平安生产监管系统严格标准公正文明执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界定行政执法责任,建立行政执法岗责体系。
1.明晰行政执法职责。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部门“三定〞规定明确的职责范围,梳理完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机构、岗位职责。依法确定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责任,明确具体执法责任的主体、期限等。把本部门的法定职权逐项分解落实到内设执法机构、委托执法机构和不同的执法岗位,同时,要建立与每类执法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体系,列明在实施不同执法职权过程中,对违法或者不当的执法行为应追究的违法责任类型。尽快形成有利于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科学合理、协调配合的职权配置体系,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调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以及机构、职能调整等情况,应自相关执法依据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对行政执法权责清单进行调整和公布。同时,加强权责清单的社会监督,切实使行政执法权责清单成为确权清单、晒权清单和限权清单。开展执法活动必须以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强制性规定为依据,没有强制性规定作为依据的,不得对企业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分等执法措施。
3.加强对委托执法的管理。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委托执法单位的全面管理,依法委托的应统一确认公布委托执法目录,并在委托机关行政执法权责清单中一并注明受委托组织、委托依据等内容;不符合委托执法法定条件和要求的,要坚决予以清理,收回相关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严禁不具备资格的单位和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平安监管部门委托开展执法活动的,依法对执法活动的后果承担责任。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4.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资格审查制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资格的审查、监督和管理,制定XX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方法,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平安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取得XX省人民政府法制机构核发的行政执法证,未取得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培训考核规定,定期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开展平安生产法律法规和执法程序培训,对新录用的平安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坚持凡进必考必训,对在岗执法人员原那么上每3年轮训一次。
5.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建立本部门执法台账,逐一记录按照年度执法方案开展执法检查、核查举报投诉所涉及企业的名称、行业领域及相关执法人员,并记明采取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分等措施的情况。执法台账按年度整理汇总后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2023年。行政强制、行政处分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期限保存。监督检查、举报核查文书要按年度、分类别归档保存,保存期限一般不少于2023年。推行通过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2023年底前,省内全面推行并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6.实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深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在接受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本级政府考核的同时,要负责对本部门内设行政执法机构及所属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考核。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考核,要坚持平时考核与专门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考核结果应作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2023年底前,省平安监管局完成平安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的制定。
7.实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全面落实XX省平安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方法,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明确执法案卷评查范围和方式,细化、量化评查事项和分值。省平安监管局每年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采取自查、抽查、互查等方式,对各单位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处分案卷进行评查,加强各单位之间的执法交流,不断提高执法案卷质量。持续开展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评选活动。
8.实行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逐步标准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明确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档案的建立标准,明确责任人,标准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定期对档案归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023年底前,省平安监管局完成全省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制度制定。
9.实行行政处分案件法制审核及公开裁定制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落实标准行政执法案件审理程序,提高案件查办质量。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分案件,在提请平安监管部门负责人依法作出处理决定或者集体讨论之前,必须依法经本部门法制工作机构合法性审核,有关审核文书要随案归档。推行行政处分公开裁定,开展平安大检查、专项治理时,针对典型案件,可以召集相关企业进行公开裁定。公开裁定要如实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并形成书面报告,作为作出行政处分决定的重要参考依据。行政处分案件依法需要听证的,公开裁定可以与听证一并实施。
2023.实行行政处分自由裁量权制度。依据国家平安监管总局及省有关法律规定,2023年底,省平安监管局完成平安生产监管系统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定,统一行政执法工作的尺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要综合考量当事人的生产经营规模、违法情节及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后果等因素,确保违法行为根本相同的,其处理结果根本一致。
11.实行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那么,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平安生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吉安监管法规(2023)179号)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或者本部门办事大厅、效劳窗口等场所,及时公布本部门监管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在每年第1季度公布本年度执法方案编制及上一年度执法方案执行情况,按月公布平安生产监督检查、举报投诉核查处理情况,及时主动公布随机抽查情况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处分结果信息。
(三)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落实。
12.推进平安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平安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主要是根据所属行业领域、隶属关系、规模大小、风险等级等因素,对有关企业进行分类,并明确负责监督检查的平安监管部门。涉及行政许可的,要分别明确负责企业有关行政许可行为和日常生产经营行为监督检查的平安监管部门。省级平安监管部门2023年底前完成省平安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方法制定,明确每个企业的平安监管层级,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13.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流程。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处分、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执法程序。同时,要结合梳理的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执法实践,制定科学标准的行政执法流程图,优化执法权力运行程序,简化行政相对人办事环节,提高运行效能。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法定要求细化流程;没有法定程序的,按照便民原那么设置流程。
14.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依据本部门执法实际,明确并公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程序、权限、责任和适用范围,做到应审尽审、应纠尽纠。应审未审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2023年底前,省平安监管局完成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制定。
15.执行重大行政处分备案审查制度。各级平安监督部门要做好重大行政处分备案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情况统计报告规定,每年度要将依法作出的行政许可、行政处分、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数量及涉案款项数额,上报同级政府法制机构。
16.全面推行年度执法方案和“双随机〞执法。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科学合理编制年度执法方案,贯彻落实“双随机〞执法要求,对年度执法方案中的重点企业开展重点检查时,视情况随机确定执法人员,对重点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开展一般性检查时,要随机抽取被查企业、随机选派执法人员。按照有关部署开展平安大检查、专项治理或者突击检查、暗访暗查的,随机抽取被查企业、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同时,要及时调整变更年度执法方案,存档备查。省平安监管局每年在全省平安监管系统组织开展随机选取检查对象、随机抽取执法案卷、及时公布监督结果的“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督巡查,并通报监督巡查结果。
17.实行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各级平安监管部门应将受理及办理行政相对人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作为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标准投诉举报、登记、受理、核查、反响等工作。通过报刊、网络、发放监督卡等方式统一向社会公布受理投诉举报的范围、电子信箱、热线 、通信地址等内容,对接到的投诉举报要进行编号登记,并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2023年底前,省平安监管局完成省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的制定。
18.推进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充分利用执法监督平台开展执法监督工作,制定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制度,明确填报内容、工作流程等,借助执法监督平台开展自动预警、主动抽样、重大案件、投诉举报、交办转办等执法监督工作,及时对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中的行政执法人员信息进行更新。省平安监管局每季度对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填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归集行政执法数据情况,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实现对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行政执法案件情况的信息化管理和监督。
(四)严明责任问责机制,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
19.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对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责任追究机制,完善承办、报告、决定、移送等责任追究制度和程序。从发现违法线索、调查核实违法情况、承办人员提出具体建议、内部层级审核、法制审核以及作出行政执法决定等行政执法的整体工作环节和流程,明确划分相关机构和人员的具体责任,切实发挥每个环节和流程的作用,有效预防和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
20.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坚持有案必查、查实必究原那么,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对于经投诉举报的违法或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受理未受理、应追究未追究,甚至姑息迁就、袒护纵容的,除严肃追究具体的行政执法责任外,要一并追究相关单位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工作要求
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要结合平安生产领域改革,切实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作为行政执法的根本准那么,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要结合实际情况,持续深化、纵深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要求和分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标准、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