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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工作
职责
医院工作职责
前 言
为了加强各级工作人员的责任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好医院工作,特制订医院工作人员职责。 医院工作人员的职责,是根据加强医院管理,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医疗质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而制定。 各级医院应当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一、医院党委(总支、支部)
书记职责 1.在上级和院党委(总支、支部)领导下,经常了解和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医院党委(总支、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2.领导制定党的组织、宣传、统战、纪律检查、政治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定期检查总结。 3.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带头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4.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全院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委其他成员和院长的作用,并积极帮助和支持他们开展工作。副书记协助书记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医院科室党支部书记职责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时事政策。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发挥党员的模范作用。 3.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支部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4.结合业务深入细致地进行政治思想工作,保证医疗、预防、科研教学等各项任务的完成。 5.经常与支委科主任取得联系,主动地勾通情况,研究工作,紧密团结、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作好工作。 支部副书记协助书记进行工作。 三、院长职责
1.在上级和医院党委领导下,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全面领导医院的工作,包括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人事、财务和总务等工作。 2.领导制订本院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并向领导机关汇报。 3.负责组织、检查医疗护理工作,定期深入门诊、病房,并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保证不断地提高医疗质量。 4.负责组织、检查临床教学、培养干部和业务技术学习。 5.负责领导、检查全院医学科学研究工作计划的拟订和贯彻执行情况,采取措施,促进研究工作的开展。 6.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和地段工作。 7.教育职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改进医疗作风和工作作风,改善服务态度。督促检查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根据国家人事制度,组织领导医院工作人员的任免、奖惩、调动及提升等工作。 9.加强对后勤工作的领导,审查物质供应计划,检查督促财务收入开支,审查预决算,关心职工生活。 10.及时研究处理人民群众对医院工作的意见。 11.因事外出或缺勤时,得指定一位副院长代替院长职务。 四、业务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医疗、护理、医技等科室的工作。 2.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3.深入科室,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和护理情况,必要时领导重危病员的会诊、抢救工作,定期分析医疗指标,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负责组织全院医务人员的业务技术学习和高、中级医学院校的临床教学实习以及挂钩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工作。 5.负责领导全院的医学科学研究工作。 6.领导医疗业务统计病案工作。 7.负责组织、检查门诊、急诊工作,以及急重病员的入院情况。 8.负责组织、检查本院担负的分级分工医疗工作,指导所负担的机关、工厂等单位的职业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9.组织、检查本院门诊的转诊、会诊、疫情报告及医院预防保健和卫生宣教工作。 五、行政副院长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分管全院的行政、财务和总务工作。 2.负责组织拟定医院各项行政工作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督促财务、总务部门保证医疗所需物资供应工作。 4.负责督促检查本院治安、保卫工作。 2.每天深入门诊、病房及有关各科室收集工作日志,分别整理、核对,进行登记。 3.每月将门诊、病房及各医技科室登记好的原始资料,分别进行统计,按月、季、半年、年度等分别对比分析,并做好疾病分类统计工作。 4.每月终负责向医技科室催送月报表,分别进行登记。 5.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给予必要的帮助。 6.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统计水平,保管好各种医疗统计资料。 十二、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挂钩医疗机构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决定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相应的工作。 十三、临床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职责执行。 十四、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十五、总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进修、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组织病房出院及死亡病例总结讨论,做好病死率、治愈率、化脓率、病床周转率、病床利用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节日假日排班及书写各种手术通知单。 十六、临床住院医师(士)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三年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3.了解国内外本科护理发展动态,并根据本院具体条件努力引进先进技术,提高护理质量,发展护理学科。 4.主持本科的护理大查房,指导主管护师的查房,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对本科护理差错、事故提出技术鉴定意见。 6.组织在职主管护师、护师及进修护师的业务学习,拟定教学计划,编写教材,并负责讲授。 7.带教护理系和护理专修科学生的临床学习,担任部分课程的讲授,并指导主管护师完成此项工作。 8.协助护理部做好主管护师、护师晋级的业务考核工作,承担对高级护理人员的培养。 9.制定本科护理科研、技术革新计划,并负责指导实施。参与审定、评价护理论文和科研、技术革新成果。 10.负责组织本科护理学术讲座和护理病案讨论。 11.对全院的护理队伍建设,业务技术管理和组织管理提出意见,协助护理部加强对全院护理工作的领导。 副主任护师参照主任护师的职责执行。 二十、主管护师职责
1.在科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任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房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护理质量关。 3.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重危、疑难病人护理计划的制订及实施。 4.负责指导本科各病房的护理查房和护理会诊,对护理业务给予具体指导。 5.对本科各病房发生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防范措施。 6.组织本科护师、护士进行业务培训,拟订培训计划,编写教材,负责讲课。 7.组织护理系、护理专修科学生和护校学生的临床实习,负责讲课和评定成绩。 8.制订本科护理科研和技术革新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科护师、护士开展科研工作。 9.协助本科护士长做好行政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 二十一、护师职责
1.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的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协助护士长拟订病房护理工作计划,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参加本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例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制订学习计划,组织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技术考核。 7.参加护校部分临床教学,带教护生临床实习。 8.协助护士长制订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计划,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9.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二十二、门诊部护士长职责
1.在护理部主任(总护士长)、医务科或门诊部领导下,负责门诊护理行政管理,督促检查护理人员和卫生员完成所分工的任务。 2.制定工作计划,负责护理人员分工排班,经常深入各科门诊检查护理质量,复杂的技术应亲自执行或指导护士操作。搞好传、帮、带,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3.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并检查指导各诊室做好开诊前准备及卫生宣传工作。 4.督促教育护理人员改善服务态度,经常巡视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 5.督促卫生员保持门诊的整洁,做好消毒隔离工作,并组织及时供应开水和饮具。 6.组织护士、卫生员业务学习,指导实习护士的工作。开展护理科学研究及时总结经验。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三、门诊部护士职责
1.在门诊部护士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2.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医嘱给病员进行处置。 4.经常观察候诊病员的病情变化,对较重的病员应提前诊治或送急诊室处理。7.负责管理好病房,包括护理人员的合理分工,病房环境的整洁、安静、安全,病人和陪住、探视人员的组织管理,各类仪器、设备、药品的管理。 8.负责指导和管理实习、进修人员,并指定护师或有经验、有教学能力的护士担任带教工作。 9.督促检查卫生员、配膳员做好清洁卫生和消毒隔离工作。 10.定期召开工休座谈会,听取对医疗、护理及饮食等方面的意见,研究改进病房管理工作。 副护士长协助护士长负责相应的工作。 二十八、病房护士职责
1.在护士长领导和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做好基础护理和精神护理工作。经常巡视病房,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4.认真做好危重病人的抢救工作。 5.协助医师进行各种诊疗工作,负责采集各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