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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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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全县 流通领域 食品质量 安全 专项 整治 行动 方案
全县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1)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及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切实加强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平安,结合我县“五放心〞工程建设和XX县区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决定自8月下旬至12月底在全县开展为期4个月的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和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电视 会议精神和xx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整治,紧紧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通过集中整治,加大监管力度,全面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基层根底工作,全面加强各种涉及人身健康平安产品的全过程监管,全面强化广阔经营企业的质量责任,全面增强全社会的质量意识,使我县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生产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产品质量平安状况明显好转,食品平安水平进一步提高,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标准,食品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消费平安感进一步增强,广阔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量化的目标主要有4项:即到今年年底,XX县区市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村级连锁配送占应建放心店行政村的比例达25,农村放心店多种形式的食品统一配送面达70以上;根本性解决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重点产品,是指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以及进出口产品;重点单位,是指农副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以及小商店、小食杂店、小摊点等;重点区域,是指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食品经营比较集中的区域,以及无照生产经营问题突出和制假售假屡打不绝、反复发生的区域。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本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六项专项整治。具体内容包括。 (一)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专项整治。①严把准入关。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平安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特别规定)的要求,坚持先证后照,依法登记注册,并对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批发零售、餐饮效劳等食品经营主体,尤其是对前置审批工程以及根据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掌握的后置审批工程,在经济户口软件中予以特别标注,实现对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的特别管理;②进一步全面清理标准食品经营主体资格,清理的范围包括全县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照“谁登记、谁标准、谁负责〞的原那么,由各级注册登记机构分别实施;按照“谁监管、谁清理、谁负责〞的原那么,由县工商局组织,基层工商所采取逐户排查的方法实施,主要清理、检查食品经营主体证照是否齐全,是否有效,登记事项是否发生变化等,对发现存在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依法及时处理,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时间安排:9—10月份。(责任部门:工商局) (二)集中开展经营者进货检查验收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的专项检查整治。大力宣传国务院特别规定,在经营者自查自纠的根底上,引导、指导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购销台账、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市场举办者质量责任等自律制度。监督经营者建立健全从进货、仓储、销售到退市的各个环节的内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其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责任。对辖区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乡镇、街道、社区的食品经营店铺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已建立自律制度的底数,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对尚未建立自律制度的,催促其限期建立。在区域上,要由扩大到农村,在品种上,要由食品扩大到危害消费平安的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重点产品,在城乡和食品、危害消费者平安的重点产品都要实施自律制度。加大对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其是否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并落实产品平安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是否对入场销售者的经营资格、入场销售者的经营环境、条件和销售者是否遵守内部平安管理制度以及经营产品是否符合法定要求等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要严格监督销售者实施产品召回和退市制度,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履行法定义务,是否有外表退市实际上继续销售的行为。对经营者不履行法定义务和建立并执行自律制度的,要依照特别规定依法处理。到今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经营食品的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100%建立进货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和社区食品经营店铺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时间安排:9月份组织开展准入制度专项检查行动。(责任部门:工商局) (三)无照经营整治。结合工商局正在开展的“无照经营整治百日大会战〞,加大清理取缔无证无照经营的力度,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围绕食品等重点产品 进行整治标准,着重整治餐饮行业、行业性区域性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大型商场超市、食品农产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无照经营行为及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工商部门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和“谁审批、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的原那么,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分与教育相结合〞。做到“疏堵结合、惩教并举〞。要充分表达党中央重视民生、倡导和谐社会的根本国策。特别针对一些无照经营户是失业人员、失地农民、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的情况,要宣传国家税费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办理前置审批,指导帮助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让其走上合法经营的道路,从最大范围实现“取缔一户、教育一批、标准一片〞的目的,缓解管理矛盾,构建和谐市场秩序。对无证、照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的,工商部门要会同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实行综合整治,各部门要根据部门职能,履行各自职责,严格按照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予以查处和取缔。通过整治,到今年年底,实现在乡镇政府所在地及县城以上城市消除小食杂店、小摊点无照经营行为。时间安排:10月份组织开展查处取缔小食杂店、小摊点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城建、卫生、环保等相关职能部门) (四)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一是集中开展食品、副食品批发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落实商品准入制度、是否开展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帐、实行特殊经销关系和仓储藏案等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逐步建立起制度标准、执法严格、反响迅速、措施有力的巡查机制。二是开展猪肉质量平安整治。结合县委县政府“五放心〞工程,与经贸、农业、卫生等部门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对猪肉市场的监管,对销售猪肉的农贸市场、商场和超市,必须从合法标准的定点生猪屠宰企业进货,签订协议,未经检验检疫合格的猪肉一律不准进入市场销售。严格猪肉市场准入,采取驻场检查、定点检查等方式对猪肉经营户进行重点监管,把好猪肉进货质量关,坚决堵住病死猪肉、注水猪肉进入流通渠道,切实保障猪肉质量。凡发现在市场内销售非定点屠宰企业的猪肉、未经检疫的猪肉、病死猪肉、“高温猪肉〞、注水猪肉等不合格肉品的,要按照法律法规严厉查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整顿年〞活动。加强对农村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的食品平安监管,落实举办者的质量平安监管责任。严厉打击收购、销售及加工病死畜禽肉和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农村集市的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食品市场消费平安。时间安排:11月份组织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责任单位:工商、经贸、农业、卫生) (五)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及重要商品质量平安整治。一是加大流通领域食品质量监测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食品质量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切实做好监测的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要按照有关规定依法查处。要以中秋、“十一〞、元旦为重点,突出抓好月饼等节日性食品,重点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问题,切实保障节日消费平安。二是加强对十类重要商品的质量平安整治。对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十类重点产品,主要检查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对实施3c认证的产品,重点检查其是否加贴了3c认证标志及是否伪造或者冒用3c标志。三是开展进出口产品质量平安监管。要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进出口产品质量平安监管,严格检查进口产品的商标、广告、包装和标识。对进口食品,重点加强对合格证、保质期、进口相关手续和有效成分含量的监督检查,严禁销售非法进口的肉类、水果,依法查处进口产品中的不合格产品、假冒伪劣产品和其它违法行为。时间安排:9—11月份(责任单位:工商、经贸、质监) (六)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整治。根据广告法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结合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药监、卫生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大力整治虚假违法食品、药品、医疗广告,加强广告监测,强化对广揭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夸大功能、保证疗效、保证治愈以及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证明、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等违法广告。时间安排:9—12月份(责任部门:工商、药监、卫生) 三、行动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自8月下旬至年底,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组织准备阶段(8月下旬至9月15日) 深入学习领会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整治重点和工作任务。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分工,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和专项整治方案。通过报纸、播送、电视等媒体及印发特别规定单行本等形式,宣传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宣传特别规定和有关产品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公布投诉举报 ,形成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工作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支持、共同参与的良好气氛。 (二)行动实施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 统一组织对全县流通领域从事相关重点产品生产经营的经济主体进行集中普查,并对集中普查情况进行登记建档,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在此根底上,结合六个方面的专项整治任务确定重点产品、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制定周密详细的行动方案。精心组织各方力量,横向联合、纵向联动、多管齐下、合力攻坚,进行声势浩大的专项整治行动。并结合整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扶结合、着力治本的长效监管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6日至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各工商所及相关单位于12月3日前报县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于12月10日前将流通领域整治行动总结报县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在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领导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线共同抓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县工商局成立由夏浩波局长为组长,江先敏、邵鹏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另行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商局消保科(12315举报申诉中心)。领导小组将负责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平安工作的具体组织领导、协调和指导。并将根据行动进展情况适时对各单位的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各工商所和有关部门要按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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