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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财政局
清单
服务
实施方案
范文
财政局清单式效劳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的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提升财政系统效劳质量,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和略群组发[2023]9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学习宣传〔2023年5月4日-5月9日〕
利用学教活动集中学习会时间,学习宣传略群组发[2023]9号文件,学好、吃透文件精神,启动“清单式效劳〞创立工作。
二、建章立制〔2023年5月12日-5月23日〕
县财政局局属单位和局机关科室按照“清单式效劳〞工作的总要求,确定对外效劳业务科室及科室承办人,按照“四公开〞〔公开效劳事项、公开效劳清单、公开效劳方式、公开效劳时限〕的原那么开展好“清单式效劳〞工作。
一是制定公开效劳事项。1、公开岗位职责、效劳事项、工作流程、办结时限;2、设立党员示范岗;3、开展党组织、党员承诺活动。
二是制定公开效劳清单。1、制定效劳清单。各窗口单位和科室结合对外效劳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责,把效劳事项、工作流程、所需材料、收费标准、办结时限、承办人、联系 和效劳承诺等内容印制成效劳清单,提供应办事群众阅览,方便群众办事。效劳清单参照县上的样表由局属单位和相关科室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制定。2、实行首问负责制度。对每位办事群众,由第一个受理者负责接待、办理,对不属于自己职权范围的事,给予帮助指导,或者引导群众找到具体承办人。3、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群众所办事项的依据、时限、程序、所需的全部材料;对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承办人要一次性告知其需补充的手续和资料,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信息。4、实行监督举报制度。局属单位和科室设立监督〔咨询〕 ,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咨询〕;对工作人员加强监督,对群众的举报进行调查处理,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及时进行诫勉谈话。5、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承办人员工作出现失误、延误、错误,造成一定后果和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进行责任追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确定公开效劳方式。相关单位、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对以下七个效劳方式制定具体内容,再面向社会公开。效劳方式:1、全程效劳;2、延时效劳;3、预约效劳;4、提醒效劳;5、上门效劳;6、志愿效劳;7、网上效劳。承办人主动与办事群众沟通协商选择效劳方式,方便群众办事。
四是确定公开效劳时限。各项效劳所需手续做到一次告知、力争一次办结,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节省时间提高效率,坚决杜绝让群众“跑冤枉路、受冤枉气〞的现象发生。一是首问办结。第一位接待群众的为首问办结人员,按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按照一次性告知制的有关规定办理。二是即时办结。根据效劳事项类型,能及时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及时办理,在约定时限内予以办理。三是限时办结。材料齐备,符合法律和规定要求,或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及时受理说明原由后,在限定时限内办结。
三、审定〔2023年5月26日-5月30日〕
财政局在5月份底用一周的时间,由局学教领导小组综合三组负责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各局属单位的效劳清单进行审定,统一标准。
四、实施〔2023年6月1日起〕
自2023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县财政局‘清单式’效劳〞工作。财政局对各相关单位和科室的效劳清单办理内容及流程设置公告栏,选择醒目位置面向社会群众公示,方便群众办事。
五、监督检查〔2023年6月1日开始〕
此项工作由县财政局副局长同志牵头,局学教活动领导小组综合三组主抓,局监察科协助,全程监督检查“清单式效劳〞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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