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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居多
办理
结婚登记
是否
可以
法院
起诉
要求
离婚
同居多年未办理结婚登记,是否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征询:我与丈夫1992年认识后不久,按照农村风俗摆酒之后就在一起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生育有两个小孩,后来我的户口迁入丈夫这边,户口本显示我是已婚。丈夫2023年外出打工之后至今未归家,对我和小孩不闻不征询,现在小孩都已长大成年,我想完毕这段婚姻,去民政局征询的时候,说我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不能帮我办理。听人说,去法院离婚要求有结婚证或者结婚登记证明来证明婚姻关系,但是我没有这些是否能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假设干征询题的解释〔一〕〔婚烟法解释一〕第五条规定“未按婚烟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公布施行往常,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本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治理条例公布施行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本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骑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您是1992年开始与您丈夫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按照该条规定,法院会按照事实婚姻进展受理立案,不需要有结婚证或者结婚登记证明。
作者单位: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