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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设计
规定
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方法(修订)
毕业设计〔论文〕是学生在校学习的最后阶段,是对学生掌握知识和运用知识的综合检查。为了标准我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进一步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根据湖北省自考办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一、总体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要求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的根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经济技术分析和工作组织能力、实验研究和数据处理能力、正确运用国家标准和技术语言撰写研究论文和技术报告的能力;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二、管理职责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行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助学单位两级管理制度。
1、学院的职责
职业技术学院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自考办〕是学院自学考试工作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院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⑴制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标准;
⑵对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教师进行资格审查;
⑶组织有关专家审核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⑷审定辩论委员会及各辩论小组成员名单;
⑸协调各有关单位,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⑹根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总体情况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公开辩论;
⑺负责组织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检查、考核、评估、总结等。
2、助学单位的职责
各助学单位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⑴根据学院的统一部署,布置、完本钱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⑵建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对本单位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由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各相关专业教师、助学单位教学负责人、教学管理人员组成;
⑶聘请、安排指导教师,组织学生选择毕业设计〔论文〕题目;
⑷组织实施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程中的开题审查、中期检查和辩论工作,确保质量;
⑸检查指导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情况;
⑹组建各专业辩论委员会和辩论小组,组织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辩论;
⑺负责毕业设计〔论文〕各项资料的整理及归档。
三、选题
1、选题原那么
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体现本专业训练的内容;要尽可能做到每个学生一题,假设有重题,重题率应控制在10%以下;题目一旦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动的,必须经过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审查,并报学院备案。
2、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类别及工作量要求
理工类毕业设计〔论文〕选题类别包括设计类、研究类和软件类三大类,对工作量要求的指导性意见如下:
⑴设计类: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份7000字以上的设计计算说明书,折合不少于4张1#图纸〔电气信息类设计不少于2张1#图纸〕的设绘工作量,设计计算说明书中涉及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
⑵研究类:学生必须独立制定详细的研究、开发或实验方案,并独立完成系统研究、开发或实验工作。撰写不少于11000字的研究论文,论文中涉及参考文献不少于10篇,其中要有外文文献;
⑶软件类: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个系统或较大系统中的一个模块,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完成一份8000字以上的软件说明书或论文;如涉及电路方面的内容,应完成调试工作并提供测试结果;如涉及软件开发的内容,要进行程序运行演示并给出运行结果。论文〔说明书〕中涉及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
3、非理工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类别及工作量要求
非理工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类别包括论文类、软件设计类和作品设计类三大类,对工作量要求的指导性意见如下:
⑴论文类:毕业论文可以是理论研究、应用研究或案例研究。论文要有一定的新意,不能只是一些参考文献资料简单、机械的堆砌,要有足够的数据资料及相应较深入的分析;论点与论据要协调一致,论据要充分支持论点;理论、观点、概念表达要准确、清楚;字数要求在8000字以上。外语专业类学生论文字数要求为4000外文词〔约26000外文字符〕以上,或翻译2023外文词〔约13000外文字符〕以上,另撰写1200外文词以上译评〔约8000外文字符〕;参考文献不少于12篇,其中外文文献2篇以上。
⑵软件设计类:学生要独立完成一个软件或较大软件中的一个模块,要有足够的工作量;完成8000字以上的软件说明书或论文;毕业论文〔设计〕中如涉及到程序编制时,必须完成调试工作,要有完整的测试结果和给出各种参数指标;当涉及到有关计算机软件方面的内容时,要进行计算机程序运行演示并给出运行结果;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
⑶作品设计类: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定数量的设计图,其中不少于2张手绘设计效果图〔或平面设计图〕,撰写7000字以上的设计分析、说明或与此相关的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
四、组织与管理
1、各层次〔包括高中起点本科和独立本科段〕学生在最后一学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参加辩论。学生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之前必须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时间不得少于10周〕。
2、各助学单位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名单〔含职称、学科专长、工作单位、指导的学生人数等根本信息〕及拟定题目以书面报告〔一式两份〕的形式报自考办,自考办审核签字后留存一份,另一份返回助学单位留存作为报送考核成绩的依据。
3、在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的前要组织学生选题;并将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总体时间安排报自考办,自考办根据时间安排检查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情况。
4、需要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学生本人须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签字同意、报助学单位批准盖章、经指导教师同意后,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包括:课题名称及大概范围;对方指导教师姓名、职称、联系方式、学习保障等〕,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开学校,否那么视为缺课。到校外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学生应在辩论前两周返校接受毕业设计〔论文〕辩论资格审查和参加辩论。
5、各助学单位要认真开展对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并在学期末向自考办提交检查情况书面报告。
6、各助学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当期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和辩论工作,及时将成绩报自考办,催促辩论委员会、辩论小组和指导教师认真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并装入学生考籍档案。
五、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
1、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资格
各助学单位聘请、安排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评阅工作。指导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不超过1∶10。同一学生的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2、指导教师职责
⑴指导学生选择设计〔论文〕题目,并提出设计〔论文〕任务;
⑵毕业设计期间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耐心、细致、认真的指导;
⑶要全面掌握学生设计〔论文〕的进度和质量,及时反响意见;
⑷根据要求完成设计〔论文〕的审查,写出真实反映学生设计〔论文〕情况的评语;
⑸坚持教书育人,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3、评阅教师职责
⑴认真阅读学生的设计〔论文〕,对其主要内容、研究过程、结论等要有根本了解;
⑵对设计〔论文〕的研究内容、论证、创新、外语翻译等情况作出评价
六、学生的义务和责任
1、必须在教师指导下认真完成设计〔论文〕任务;
2、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定地点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有事或有病,要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并按学校请假制度,申报各级批准。否那么视为旷课,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规那么和操作规程,确保实验安全;
4、注意保持工作环境整齐清洁,参加实验室公益劳动。
七、辩论要求
1、各助学单位应成立专业辩论委员会。辩论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各1名〔必须由具有副高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委员3-5名,秘书1名。根据工作需要,辩论委员会可下设假设干辩论小组,每组3-5人,设组长1名,秘书1名〔可由辩论小组成员兼任〕;原那么上指导教师不得担任所指导学生所在辩论小组的辩论小组成员。
2、辩论委员会和辩论小组组成、参加辩论的学生名单、辩论时间和地点等应在辩论前1周通知自考办;
3、辩论前7-10天,各助学单位到自考办领取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发给学生填写,学生应将毕业设计〔论文〕成果整理装订成册,连同填好的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送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阅。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在学生辩论前给出评语和评分。对于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要求的学生,应及时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反映情况,对其辩论资格进行审定;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辩论:工作量明显缺乏或未完成规定任务最低限度要求的;成果存在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的;剽窃他人成果或直接照抄他人论文的;毕业设计〔论文〕成果在文字上或其他方面未满足规定的最低要求的;因故缺毕业设计〔论文〕时间达1/3以上的;辩论委员会认定不能参加辩论的;
5、助学单位至少应在辩论前1天公布参加辩论学生的名单、辩论时间、辩论地点;
6、辩论过程中,每个学生辩论时间一般为20分钟,其中学生简要表达设计〔论文〕内容为10分钟,答复3个以上问题;辩论委员除对学生设计〔论文〕内容提出质询外,还应考核有关根本理论、计算方法、实验方法等;辩论秘书要做好记录和文档管理工作。
八、成绩评定
1、学生必须进行毕业实习。毕业实习成绩根据学生实习单位评语和毕业实习报告评定,按合格、不合格两级分制记分。
2、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评分、评阅教师评分和辩论评分三局部组成〔评分标准参见附件〕,各局部所占比例分别为40%、20%和40%。
3、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原那么上,各分数段学生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比例为:60分以下~69分占15%,70分~79分占40%,80分~89分占35%,90分以上占10%。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评判原那么及标准。
4、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最终成绩以辩论委员会评定的成绩为准,并填入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论文评审意见表中“辩论委员会意见〞栏内。
九、资料管理
1、辩论结束后,助学单位应将所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整理归档装袋〔包括实习单位评语、实习报告、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论文等〕妥善保管,直到学生毕业证书办理完毕后三年。
2、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公开发表;未经有关部门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成果转让。
十、工作流程及时间安排
1、成立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对本单位学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及辩论工作做出总体安排〔组织机构、时间安排等〕。
2、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指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拟定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3、根据本管理方法选聘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4、上述工作于每年五月中旬或十一月中旬前报自考办审核。
5、学生选题、分组。
6、学生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参加毕业实习。
7、指导教师评阅实习报告。
8、实习报告通过后,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
9、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毕业设计〔论文〕,做出成绩评定。评阅教师评审并做出成绩评定。
10、成立毕业设计〔论文〕专业辩论委员会,选聘专业辩论小组成员。
11、组织学生辩论。
12、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辩论成绩。
13、根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和毕业设计〔论文〕辩论成绩对学生进行综合成绩评定。
14、上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综合成绩评定〔四月中旬或十月中旬〕。
15、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归挡。
16、对本单位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总结。
十一、本管理方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武汉理工大学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