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改直击编制和薪酬医生或凭本事吃饭继本月初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之后,5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又发布了《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要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对公立医院的人事薪酬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等多项医改新政。此番《意见》出台无疑是一枚重型炸弹,可谓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操作,亟待具体实施。该《意见》的落地,能否重构整个医疗系统的利益格局?对于各级、各类医务人员来说,职业生涯将意味着怎样的改变?《意见》:九个方面,三十条《意见》全文九千余字,共阐述了九个方面,三十条指导意见。主要有:一、总体要求: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目标、基本路径四条指导意见。二、改革公立医院管理体制(第五至第九条):建立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落实公立医院自主权;建立以公益性为导向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公立医院精细化管理;完善多方监管机制。三、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第十至第十三条):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四、强化医保支付和监控作用(第十四至第十五条):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提高保障绩效;五、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第十六至第十八条):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六、构建各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的服务体系(第十九至第二十二条):优化城市公立医院规划布局;推进社会力量参与公立医院改革;强化分工协作机制;加强人才队伍培养和提升服务能力。七、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第二十三至第二十四条):构建分级诊疗服务模式;完善与分级诊疗相适应的医保政策八、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第二十五至第二十六条):加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疗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九、强化组织实施(第二十七至第三十条):明确进度安排;强化组织保障加强督导评价;及时总结宣传。运行新机制,医生收入是否下降?《意见》提出: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医院运行成本等,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同时,《意见》还强调:深化编制人事制度改革、合理确定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根据医疗行业培养周期长、职业风险高、技术难度大、责任担当重等特点,国家有关部门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