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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
人才
引进
福利待遇
相关规定
医院人才引进福利待遇相关规定
为贯彻我院“人才兴院”的方针政策,进一步完善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专业技术人才来院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引进高级职称人才待遇
1、主任医师: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5万/年;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10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2、副主任医师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0万/年;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5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二、引进高学历人才待遇
1、博士研究生
(1)总收入(工资+绩效奖+福利待遇)不低于12万/年(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20万元;
(3)科研项目启动资金10万元;
(4)可作为医院学科带头人;
(5)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2、硕士研究生
(1)工资部分
①无工作经验的培训见习期一年,每月协议工资2000元,培训见习期满一年后,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按安徽省有关工资规定核发档案工资,同时参与科室绩效;
②有工作经验(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的,独立上岗试用三个月,考核合格的,从第四个月起按省有关工资规定核发档案工资,并参与科室绩效;
(2)为医院服务满5年,支付安家费3万元;
(3)入安徽省事业编制。
三、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套政策
引进的高级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配偶的专业与医院的需求符合的,可录取至相关岗位,试用期三个月后考核合格的,参照在职职工相关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