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医院“三公”经费使用规定.doc
下载文档

ID:104616

大小:29.50KB

页数:2页

格式:DOC

时间:2023-02-24

收藏 分享赚钱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汇文网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
网站客服:3074922707
医院 经费 使用 规定
医院“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各项规定精神,进一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真正做到厉行节约勤俭办事,根据我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会议费管理办法、培训费管理办法、差旅费管理办法、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等,特制定本院“三公”经费管理规定。 一、公务接待 (一)承办会议 1.医院或科室承办会议的,应在会议召开前3天,制作“会议费用预算”报院长审批同意。 2.会议不得在高级饭店、旅游风景区等地举办。 3.会议不得使用鲜花、水果、烟酒、笔和笔记本等,不赠送礼金、纪念品。 (二)公务用餐 1.公务用餐,需经院长审批同意。 2.公务供餐,一般在职工食堂。接待重要领导或来宾的用餐,由院长视情况安排在定点饭店。 3.来宾来客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陪餐人员一般控制在1-2人。 4.原则上安排工作餐,每人每餐10元。用餐原则上禁止饮酒,严禁发整包烟。 二、公务用车 1.公务用车购置严格按照采购程序。 2.车辆维修,需院长审批。 3.保险费、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由办公室审核、院长审批后报销。 4.严禁公车私用,尽量采用公共交通或拼车。 三、公务考察 1.不得借学习考察名义用公款组织旅游。 2.经审核批准后的外出学习考察,不得借机安排旅游项目。 3.对未按要求审批的出差学习活动产生的费用一律不予报销。医护人员的进修、培训等按医院规章制度执行。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下载文档
你可能关注的文档
收起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