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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蚕茧
乡镇
建设
工作
意见
新编
蚕茧乡镇建设工作意见
按县委、县府建设“四个示XX县区〞开展思路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到2023年将镇建设成为两万担蚕茧乡镇。为此,特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开展绿色产业为目的,抓住坡耕地整治和石漠化治理机遇壮大“蚕桑产业〞,大力开展职业蚕农、家庭蚕场,以全程省力化多批次养蚕,桑园综合利用,打造核心蚕桑产业丰产示范园区为措施,推进全镇宜桑宜蚕区域快速开展,助农增收奔小康。
二、目标任务
到2023年全镇拥有投产桑园8000亩,栽桑养蚕农户1500户,标准化共育室50间,标准化室外蚕棚800个,常年养蚕2.5万张,生产蚕茧20230万公斤即2万担,蚕农售茧收入4000万元以上,桑园综合利用收入2022万元,栽桑养蚕综合收入6000万元以上,户均收入4万元以上(各蚕业村分年度主要任务见附表)。
三、扶持政策
(一)桑苗款
按(6+2)×1.5尺错窝栽植规格,亩栽嫁接良桑“农桑14号〞202300株,由县石海穗丰富民蚕业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在外省采购,桑苗采购价0.6元/株,每亩需桑苗款600元,每亩收栽桑农户桑苗款20230元,其余每亩500元桑苗款由合作社补贴。
(二)桑苗管护
经政府与合作社在2023年4月初共同组织验收,新栽桑苗成活率在95%以上,每亩由合作社投入20230元的尿素作追肥,分两次(2023年4月下旬一次、5月下旬一次)兑现。
(三)蚕棚建设
季养蚕2张以上或栽桑5亩及以上户,需新建蚕棚的面积60㎡为起点,主体建设要求:脱离住房、四周通风有遮阴网、地面硬化、有隔热层、四周有高40公分的女儿墙,檐口高不低于2.8米。配套建设要求:一个消毒池,一个蚕沙处理坑,一个2023m2以上贮桑室,一套省力化养蚕自动上簇设备。经验收主体建设与配套建设达标一间每个蚕棚补助4000元(合作社补助3000元,假设配套建设每少一项扣补助资金2023%,建有地火道合作社追补500元,镇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必须脱离住房新修,利用住房改建或一瓢水蚕棚不享受此政策)。
(四)共育室建设
1.新建共育室。新建一个共育室建筑面积60㎡,达合作社要求每平方米投入200元,封顶投入1.2万元/个。
2.改建共育室。饲养室扩大面积或新建操作室,新建面积每平方米投入150元,其他需改建的工程逐项确定。
3.配套物资。大件配套物资补湿器、换气扇、标准蚕盒、切桑机(每台1660元,收300元换刀片基金)等由合作社统一配送,所有权属合作社,使用维修权属共育户。
(五)作业道路
在重点打造核心蚕桑丰产园区内,为方便蚕农对桑园管护,方案建5000米道路,建设规格宽60-80公分,厚6-8公分,由村、组统一规划,镇蚕业办和合作社九丝工作站认可,受益户投工投劳,材料费由合作社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到人
镇成立蚕桑产业开展领导组,负责全镇蚕业生产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规划、管理和督导工作,实行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共育户。相关村支书记为该村蚕桑产业开展第一责任人,村主任为第二责任人,联系村工作员为第三责任人。各相关村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蚕业生产的组织协调和各阶段任务的落实。
(二)规划落实
各蚕业开展村在2023年9月15日前,召开村、组干部、党员、群众代表、镇联系村干部、合作社九丝工作站人员参加的发动会,在统一思想前提下,结合本村产业规划,在2023年9月底上报蚕桑规划地段区域面积、到户名单。规划原那么:以户为单位:新栽桑户起点栽桑面积不低于5亩,原那么上不超过15亩,原有养蚕户桑园面积不够的栽足或超过5亩;以区域地段为单位:在双合村、红胜堰村沿村道水泥路上下300米,各集中打造202300亩核心蚕桑丰产示范园区,其余各村沿村道或组道上下300米范围内,集中规划新栽桑面积200亩或以上核心示范区1-2个。要求:规划区域、栽桑农户名单、面积在2023年9月底上报镇蚕业办和合作社九丝工作站(原九丝蚕业站)。
(三)签定开展协议
在镇政府监督下,县石海穗丰富民蚕业专业合作社与蚕农签定以下协议:
1.蚕茧保护价协议。合作社与蚕农签订最低保护价收购合同,即每公斤鲜正茧在质量保证前提下,按最低保护价28元/公斤收购。假设市场行情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收购,假设市场行情高于保护价时那么按市场价格收购。
2.栽桑协议。合作社与栽桑户签订五年的栽桑协议,假设在五年内蚕农挖桑毁桑,合作社收回全部栽桑投入。
3.共育室建设协议。新建、改建共育室,合作社与共育户签订五年的共育室建设协议,假设在五年内不搞共育,合作社收回全部投入。
4.蚕棚建设协议。新建蚕棚合作社与蚕农签订五年的协议,假设在五年内不养蚕或转作它用,合作社收回全部投入。
(四)多批次养蚕、培育养蚕专业大户
桑园面积5亩以下,季养蚕3张以下户以及海拔高度较高区域的农户,参加年养蚕4次布局模式;桑园面积5亩或以上,季养蚕3张或以上,建有室外蚕棚户以及海拔高度较低区域农户,参加年养蚕7次布局模式。由合作社九丝工作站和镇蚕业办共同确定到户,合作社根据预订种情况,对养7批蚕的间隔15天左右出一批蚕种,对养4批蚕的间隔30天左右出一批蚕种,以充分利用桑叶资源、人力资源、设备资源,最大限度创造经济效益,为培育大批养蚕专业户提供有力保证。
(五)以蚕为主、综合利用
一是间种套种。新栽桑园当年原那么上不得种植高杆、藤蔓作物,可种植豆类、红苕、蔬菜等经济作物,假设种植玉米最多在宽行中间种植一行玉米。已投产桑园在宽行套种土豆、红苕、蔬菜等。
二是利用桑枝生产食用菌。利用冬季桑树修剪所得桑枝条,制作生产食用菌材料,利用次年春蚕前空闲时间,在室外蚕棚内生产食用菌。
三是在桑园林下种植竹荪。引进适宜品种,探索在投产桑宽行种植竹荪模式,最大限度发挥桑园土地资源、经济优势。
(六)严格奖惩、确保落实
1.2023年秋冬季新栽桑单独考核:考核达标每亩奖励20元,其中镇政府16元,县合作社4元。具体分为两个阶段考核兑现:一是栽植结束经检查验收完成任务的村,每亩奖工作经费2023元,其中镇政府8元,县合作社2元;二是新栽桑2023年两秋一亩养蚕达1张,每亩奖工作经费2023元,其中镇政府8元,县合作社2元。
2.联系村干部与该村一起进行捆绑式考核,明确奖惩年终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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