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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兴永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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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兴永 中学 中高级 教师 职称 评审 推荐 方案
兴永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为了建立科学合理标准的中小学教师专业职务评审机制,促进教师专业开展,加快高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根据XX县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根据XX市XX县区教育体育局XX市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县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温龙教人(2023)61号和XX市XX县区教育体育局、XX市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温龙教人(2023)6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兴永中学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一、指导思想 :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那么,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指标公开、程序公开和方法公开,实行公平竞争,择优推荐。 二、申报条件: 见温龙教人(2023)61号关于印发XX县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 三、评审推荐程序: 1.公示学校岗位设置信息。 2.成立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3成立学科领导小组。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4.报名情况公示。公示申报对象综合材料,即XX市中小学教师职务考核评审综合表、班主任工作经历审核表。 5.量化赋分方法。参见XX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一至四项赋分。(初级赋分方法参照中级量化标准执行)具体赋分方法见附件。 6.结果公示。公布个报名人员量化总分,根据学校空岗数的三分之一择优推荐上报。 7.组建评审考核小组对通过理论考试的申报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具体评价标准件兴永中学中级、初级教师职务评审教育教学能力与效果考核评价量化标准。 7.公示最终申报人员名单。 四、补充说明。 本方案由全体参评人员讨论通过后施行,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XX市XX县区兴永中学 附:XX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试行) XX市中小学中级教师职务评审综合量化标准 项次评价内容权重得分评价标准 一资历学历6(1)中学教师取得博士学位计6分,硕士学位计4分,双学士学位计3分。(2)小学、幼儿园教师取得博士学位计6分,硕士学位计5分,双学士学位计4分,本科计3分。(3)中小学教师拥有合格学历计2分。 教龄8现任农村薄弱学校教龄满20年计8分,15年计6分,10年计4分,8年3分;其他学校教龄满20年的计6分、15年的计4分,10年2分,8年1分。 班主任龄7班主任工作岗位满15年计7分,12年计5分,9年计3分,8年2分,6年1分。 二年度考核10任现职以来,师德考核每学年一个优秀计1分;任现职以来,学年度专业考核等次每个优秀计1分。 三荣誉综合荣誉7国家、省级综合性荣誉,市劳动模范计7分;市级综合性荣誉、县(市、区)劳模计5分;区级综合性荣誉计3分;街道(学区)、校级先进一次计1分,学期先进折半计算,最高计2次。单项荣誉折半计分,街道(学区)、校级单项不计分。 教学荣誉7省教坛新秀7分;市三坛5分;市学科骨干、区三坛4分;区学科骨干3分;区课改之星2分;区教学新苗1分。 四教科研成果7(1)个人教育教学着作:属着的计8分,属编着的计4分,属编的不计分。(2)获国家创造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或软件着作权一项分别计8、6、4分。(3)课题研究:承担国家级、省、市、县(市、区)课题(已结题)研究的负责人、执笔分别计4分、3分、2分、1分;获奖课题组成员按该课题得分除以合作人数计分。(4)论文发表:发表在国家刊物(核心期刊)的每篇计3分、省级2分、市级1分。此项总分值为2分。 (5)课题,论文、案例评奖级别等次一等二等三等 省级643 市级432 县级321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引导广阔中小学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积极投身教育教学实践,全面履行教师职责,造就一支数量充足、师德高尚、业务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根本标准条件,省人社厅、省教育厅XX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市人社局、市教育体育局XX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XX市XX县区教育体育局XX市XX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XX县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和我校教育改革开展需要及中小学教师工作岗位特点与要求,特制定本校指导标准。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职称分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五个等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 第三条根据XX省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要求,全面实行评聘结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应严格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四条坚持以德为先导向。把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标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的首要条件,强化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考察,对教师违反师德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五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适应实施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的新要求,充分表达教师职业特点,注重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注重教学改革,积极探索轻负高质教学模式,努力推行素质教育。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六条注重考核其学科专业能力,是否掌握进行教学、研究性学习以及课程资源开发与校本课程开发的主要方法与策略。 第三章申报条件 第七条根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自觉履行教育教学职责,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偿补课,近5年内未出现过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三)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及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任教,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注重教育教学方法。 (四)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备从事教育教学的身心条件。 (五)申报高、中级的教师,近5年、4年年度考核需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第八条学历(学位)、任教资历条件 (一)正高级教师 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 (二)高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学士学位、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及以上。根据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3)60号)和XX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开展规划纲要(2023-2023年)精神,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义务教育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全职支教1年的经历;从2023年开始,城镇义务教育教师应具备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原参加的全职支教时间可累计计算)。 (三)一级教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者具备硕士学位,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及以上。中心区义务教育教师应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的经历,其他城镇义务教育教师要有两所学校任教的经历。 (四)二级教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者具备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或者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三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及以上。 (五)三级教师 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并在教育教学岗位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第九条继续教育要求 根据XX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方法(试行)(浙人社发(2023)63号),结合教育行业特点,2023年9月1日前,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按照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开展培训假设干规定(试行)(浙教师(2023)175号)执行;2023年9月1日后,继续教育学分按照XX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开展培训学分制管理方法(试行)(浙教师(2023)71号)执行。 第十条普通话能力要求 申报对象普通话要求按原省教委、省语委关于在教师中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浙语(1999)5号)的规定执行。凡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中小学语文教师为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要求到达三级甲等及以上。 第十一条班主任年限要求 申报一级教师的,应有任现职以来不少于3年班主任工作年限;申报高级教师的,应有任现职以来不少于3年班主任工作年限。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中学团委书记任职年限视同班主任工作年限。常年组织辅导学生参加音、体、美、劳技、技术、学生社团、社会实践活动和心理健康咨询并取得一定成效的指导教师,其任职时间可按二分之一计入班主任工作年限。 申报德育学科高级教师职务,必须是现任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的专职教师、政教主任、团委书记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必须有育人典型事例在区级会议上介绍宣传,或在报刊上公开发表)。班主任、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任职以来从事班主任工作满8年及以上;政教主任、团委书记曾担任班主任工作满8年及以上,且任现职必须满3年及以上。 第四章正高级教师评价条件 第十二条业务精湛 (一)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艺术精湛,教学风格独特,受到学生普遍欢迎,得到同行普遍认可。 (二)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具有较强的教学本学科及课程的能力和很强的开发及开设选修课能力。 (三)任现职以来,在地市级及以上范围开设教学示范课、观摩课或学科讲座,效果良好。 第十三条业绩卓着 (一)任现职以来,完成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义务教育教师每学年需承担学校规定的拓展性课程工作量。 (二)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对学校的开展或本地的教育事业做出突出奉献。 (三)从教以来出色地完成班主任、辅导员等学生管理工作任务,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 (四)积极参与社会教育活动,与社区和学生家长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能够针对学生的教育成长、学校教育工作和社区教育开展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或方案。 第十四条示范引领作用显着 (一)任现职以来,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在核心刊物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论文、着作至少2篇(部)。主持完成至少1项教育部或省教育厅的教育教学科研课题。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并在实际应用中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具有很强的团队精神,在教学团队的成长和开展中发挥关键性作用,在指导培养一级、二级、三级教师方面,特别是在培养指导中青年 骨干教师方面做出突出奉献。在本学科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第五章高级教师评价条件 第十五条业务精通 (一)具有所教学科坚实的理论根底、丰富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专业技能,教学经验丰富,能够自如驾驭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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