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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人民医院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医院眼科视野仪采购项目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3-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4-
第三章 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 -14-
第四章 采购合同主要条款(范本)………………… -16-
第五章 附 件…………………………………………… -21-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邀请
剑阁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根据发展需要,现通过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眼科视野仪,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
1、项目名称: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人民医院眼科视野仪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4、竞争性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2016年05月 26 日12:00前交款)。
4.1、账户名:剑阁县人民医院,
开户行:剑阁县农行普安分理处,
账号:290501040000933。
5、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间及方式:请于2016年05月20 日至2016年05月26日 12 :00(北京时间)在剑阁县人民医院网站免费获取。
6、响应性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7、递交响应性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05月26日当日下午 14 :00,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三楼会议室开标。
8、谈判时间、地点:2016年 05月 26 日下午 14 :30 ,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三楼会议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单位法人或法人委托人参与谈判。
交货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指定位置
设备安装日期: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
9、项目咨询联系电话: 0839-6621038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关注剑阁县人民医院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变更公告。
10、谈判响应文件接签收地点:剑阁县普安院区行政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由设备科签收,同时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网上报名缴费凭证及投标保证金交款凭证复印件均加盖鲜章。
第二章 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邀请中所述服务及相关货物的报价和谈判。
2、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
(8)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
(9)非产品生产厂家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家或合法总代理的授权委托书。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3.1 竞争性谈判文件组成:竞争性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须知、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报价要求、谈判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和谈判保证金缴纳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成交方法、成交标准、无效报价条款、无成交供应商原因、附件等。
3.2 竞争性谈判采购的最小单位是包。货物数量或服务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供应商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报价;货物数量或服务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报价。
3.3 采购人如果要求供应商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报价方案的,供应商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4.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在谈判过程中向谈判小组提出。
4.2 对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人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指定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供应商。
4.3 在递交谈判相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均可对发出的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供应商人。
4.4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4.5 采购人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有权决定延长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供应商。
5、谈判费用
5.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无论采购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响应性文件编制
6、谈判响应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6.1 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交易中心就有关谈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谈判响应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对不同文本谈判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6.2 供应商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6.3 如无特别说明外,供应商应用人民币报价。
6.4 谈判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供应商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谈判代表签字。
6.5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谈判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6.6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7、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7.1 供应商应当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编制谈判响应文件,并根据自己的商务能力、技术水平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逐条标明满足与否。
7.2 谈判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服务两部分组成。
注:报价人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或盖章(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8、谈判文件的商务部分
8.1 商务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有资格参加谈判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这些文件应能满足竞争性谈判采购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谈判响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谈判保证金凭证(银行汇款单)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提供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剑阁县人民医院采购活动廉洁承诺书(投标人);
(7)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9、谈判响应文件的技术部分
9.1 技术部分是证明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是合格的、并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以及对货物和服务的详细说明,这些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提供的服务或货物如与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
(2)项目实施方案;
(3)设备配置;
(4)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表,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等;
(5)对突发性时间的应急措施;
(6)服务或货物运输及售后服务等承诺;
(7)服务规范偏离表;
(8)彩页资料;
(9)工作环境条件;
(10)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资料等。
10、谈判响应文件的价格部分
10.1 价格部分即供应商通过资格性审查后经与谈判小组谈判后的报价,是对货物和服务价格构成的说明,竞争性谈判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10.2 报价应包含服务和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伴随服务、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等。
10.3 供应商应以表格形式详细说明货物和服务的价格构成,以及价格构成各项因素的单价和总价。
10.4 经谈判后,如果成交价高于或低于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报价的话,分项报价同比例调整。
11、谈判保证金
11.1 供应商应提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1.2 谈判证金应按照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缴纳。
11.3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结果公示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成交的供应商应主动与采购人联系办理谈判保证金退还事宜,以及办理退还手续,由于供应商的自身原因未联系办理保证金退还的,其责任和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退还。
11.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
(1)公示结束十日内,成交供应商未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3)经查实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交易中心恶意串通的等。
12、谈判响应文件印制和签署
12.1 报价人应按要求提交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谈判响应文件,每份谈判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且密封装订。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谈判响应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2.3 谈判响应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报价。
12.4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必须装订成册并逐页编目编码。
12.5 谈判响应文件应根据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12.6 谈判响应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左侧装订胶封。
12.7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由参与谈判供应商的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供应商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的签字可用具有法定效力的签字章)。
三、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3、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3.1报价人应在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年月日。
13.2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应封装于密封袋内,并注明报价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年月日。
13.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印章)。
13.4 供应商应当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将拒收:
14.1 未按竞争性谈判邀请规定的数额和办法交纳谈判保证金的;
14.2 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5、诚实信用
15.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15.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也不得以他人名义参与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15.3 供应商不得以向以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成交。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有证据表明供应商有此行为的,医院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四、谈判
16、资格审查
16.1 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