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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发改委
深化
养老
服务
活动
意见
发改委深化养老效劳活动意见
为继续深化养老效劳社会化示范创立活动,不断满足全区老年人的养老效劳需求,全面提升养老效劳社会工作水平,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开展观,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效劳需求为出发点,以保障“三无〞、低保对象等特殊困难老人为重点,推动全区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不断深入,健全完善我区以福利性养老机构为示范、居家养老为根底、社区养老为依托、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效劳体系,为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开展、构建和谐宜人新x作出奉献。
二、总体目标
通过深化示范创立活动,加快养老效劳设施建设,增强效劳功能,完善效劳体系,不断提升全区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水平,力争20x年全面通过国家级养老效劳社会化示范活动试点单位的验收。到20x年,全区50%以上的街道(镇)、80%以上的社区、60%以上的村、40%以上的养老机构到达养老效劳社会化示范标准。
三、工作重点
(一)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加强区级社会福利院建设,通过改造提升,建成床位数达350张、效劳种类齐全、设施功能完善、内外环境优美的区级养老效劳示范、指导、培训中心。健全街道(镇)级养老机构,到20x年,各街道(镇)均建有一所床位数在20230张以上、功能齐全、设施齐全的养老效劳机构。全区养老机构床位数达2500张以上,其中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50%以上。
(二)推动居家养老成效劳。加大居家养老效劳中心在全区社区、尤其是老社区的布点密度,推动农村为老效劳中心建设。到20x年,各街道(镇)三分之二以上社区(含农民安置小区)、村建立面积达500平方米以上的居家养老效劳中心或农村为老效劳中心,广泛开展日托和上门照料效劳。
(三)完善社区为老效劳。积极整合资源,不断挖掘社区养老效劳潜力,进一步发挥社区养老效劳平台作用。充分整合驻区单位、共建单位为老效劳资源,成立“星光老年之家〞等为老效劳场所,社区文体设施向老年人免费开放,社区卫生保健部门为老人提供免费或优惠效劳。
(四)健全养老效劳队伍。通过社区干部兼任、公开招聘等方式,建立健全社区养老效劳专业管理队伍。通过政府购置岗位、招募义工、志愿者等方式,建立以“4050〞人员及低保对象为主体的专职效劳员队伍、以健康、低龄老人为主体的义工队伍、以社区党团员为主体的为老效劳志愿者队伍。定期举办养老效劳专业技能培训班,提高养老效劳从业人员的职业技能水平。
(五)标准养老效劳行为。建立老年人根本情况和效劳质量评估机制,由社区居委会、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效劳中心管理人员、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组成评估小组,定期对提出效劳需求的特殊困难老人家庭情况、身体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报上级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后,由养老机构或居家养老效劳中心为老人提供效劳。建立居家养老效劳中心每周回访制度,根据回访情况对养老效劳员的效劳质量进行考评,确定报酬等级。
四、扶持政策
(一)建立政府购置为老效劳制度
对户籍、居住均的本区范围内,并符合以下条件的老年人实施每人每月150元居家养老补贴:
1、年满60周岁,在本市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低保、低收入户(家庭月收入在低保标准以上,
1.5倍以下)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
2、年满60周岁、在市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三属(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遗属)、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低保、低收入户中的归国华侨;
3、年满80周岁、在本市范围内无子女照顾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老年人。
养老补贴以效劳券形式发放,由区、街道(镇)两级按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二)建立政府补贴养老效劳制度
对各社区居家养老效劳中心,视规模大小,给予适当的运营补贴,由区、街道(镇)两级按财政体制分级承担。
(三)加大养老效劳政策扶持力度。积极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养老效劳机构在工程立项、财政补贴、规划建设、土地划拨、房屋租购、减免税费等方面的扶持力度,支持养老事业开展。
五、工作措施
(一)深化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是一项为民办实事的民心工程,也是党和政府关心老年群体的重要表达,各级要深化认识,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的领导,将这项纳入经济社会开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周密部署,不断深化和推进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营造气氛。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加大对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提高社会各界对开展老年福利事业的认识,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养老效劳,让更多的老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照顾,造浓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的气氛。
(三)强化扶持,多元投入。各级要加大对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的投入力度,认真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在财政资金中适当安排资金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和养老效劳补贴,扶持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的开展。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效劳事业,兴办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效劳,拓宽养老社会化的投入渠道。
(四)分类指导,创新特色。各街道(镇)要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努力探索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养老新模式。区民政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优势,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根据各地区的不同情况,分别开展行之有效的指导,确保养老效劳社会化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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