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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公害
农产品
质量
安全
检测
实施
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实施意见
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平安检测实施意见
各市、区农林〔农业、农发、地发〕局、吴江市水产局、吴中区水产畜牧局:
为了做好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方法和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我们将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生产基地实行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抽样检验。现将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查
按照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必须两年一次复检要求,对全市357个生产基地进行复查和执法监管。主要检查内容:
1、农业标准的执行情况。对生产基地的环境质量标准、生产技术标准标准、产品平安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1〕未经国家批准使用的兽药、渔药、农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2〕国家和地方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农药、兽〔渔〕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重点查禁用的甲胺磷、有机氯杀虫剂、有机汞杀菌剂、呋喃丹、瘦肉精、氯霉素、硝基呋喃类、喹乙酸、各种抗生素滤渣、五氯酚钠、孔雀石绿等;〔3〕假〔伪〕兽药、人用药品;〔4〕垃圾猪。
3、生产基地〔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查质量平安控制措施、质量检验制度、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保证产品可追溯性。农药要符合平安间隔期,兽〔渔〕药要符合休药期。 检查工作由各市、区农林局负责,根据检查内容对每一个生产基地进行实地监管检查〔表格附后〕,并提出综合结论意见。根据检查结论,由市农林局环能处和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组织督查和抽查。复查情况和生产基地实地监管检查表,在6月底前报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二、农产品质量平安抽样检验
为了加大农产品质量平安监管工作,今年方案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生产基地抽检105个,样品200个。其中蔬菜基地70个,样品140个;畜禽基地10个,样品10个;水产基地25个,样品50个。抽检方案占现有生产基地面30%,蔬菜抽验占78%,畜禽占12%,水产占34%。农产品质量平安抽检产品400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抽样350个,占87.5%;绿色食品抽样50个,占12.5%。粮油类抽检30个,蔬菜类抽检245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25个〕,畜禽类抽检50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10个〕;水产类抽检75个〔其中绿色食品样品15个〕。样品抽检要求:〔1〕到现场随机取样;〔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抽样标准;〔3〕抽取样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市场价格付钱,不增加企业负担。抽取样品由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按生产季节组织实施,各市、区农业行政执法部门和检测机构共同配合。检测机构需经国家有关质量机构的认定认可,并提供法定依据的检测工程和检验报告。
三、开展打假扶优相结合的整治活动
通过监督检查、检验检测、执法查处等活动,对生产基地技术规程执行差、产品质量不合格、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等违法行为,将依据苏州市食用农产品平安监督管理方法、江苏省无公害农产品管理试行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产品质量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无公害农产品名不符实的生产基地或基地退化将采取警告、限期整改、暂停使用和报省主管部门取消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资格〔处分方法另定〕。对产品质量优、经营守法的生产企业和基地,将继续采取扶持措施,开展推介活动,扩大市场供给量,加大推广和宣传力度,让市民更了解、更方便、更放心,逐步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食用农产品平安信用体系。
以上实施意见,请各地贯彻执行。
苏州市农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