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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县民
政局
工作制度
汇编
18
文章
范文
x县民政局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一、会议制度
二、学习制度
三、考勤制度
四、节假日值班制度
五、请示报告制度
六、紧急事项速报制度
七、公文处理假设干规定
八、信息宣传工作制度
九、小车使用管理规定
十、计算机设备管理制度
十一、信息平安管理方法
十二、财务管理方法
十三、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十四、救灾物资储藏仓库管理制度
十五、公务接待制度
十六、干部职工访谈制度
十七、平安保密制度
十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那么
一、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坚持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那么,提高会议质量和效率,实现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班子会议〔领导班子会议〕
1.参加对象:局长、副书记、副局长、纪检组长、老龄办主任、办公室主任。
2.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级党委政府的文件、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工作部署。
〔2〕研究年度民政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实施意见、总结,讨论解决民政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3〕研究机关党建、纪检监察、信访、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会、老干部、妇女等工作的重大问题。
〔4〕研究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任免、调动、监督和奖惩等方面的问题。
〔5〕讨论研究班子自身建设问题。
〔6〕研究决定重大经费的分配使用意见。
〔7〕需要班子讨论的其他事项。
3.会议要求
〔1〕班子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2〕根据工作需要,不是班子成员的其他干部可列席班子会议。列席人员由局长确定。
〔3〕办公室负责做好会议记录。
〔4〕会议内容应严格保密,未公布或未通知的事项不得向外扩散。
4.会议程序
〔1〕班子会议议题由局长及班子成员提出,由局长确定。
〔2〕班子会议讨论的问题,先由分管的班子成员提出具体意见;对一些重大问题应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二个以上处置方案,供决策时选择参考;除急事之外,讨论重大问题的议题要事先通知与会人员。
〔3〕班子会议讨论问题时,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严格按程序办事。由议题提出人就议题作出说明,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由局长在民主根底上集中。讨论中如意见分歧较大,除急事外,不急于作决定,可在休会后作调查研究后重新开会决定。
5.决定的办理
〔1〕班子会议讨论的问题,由分管的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实施。
〔2〕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需要时由办公室负责将决定的有关内容抄告有关职能科室、下属单位和有关工作人员。
〔3〕对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分管领导及职能科室、下属单位要及时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向局长汇报。
〔4〕办公室主任应及时将班子会议讨论、决定的情况告知缺席的领导。
〔二〕工作例会
1.参加人员: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
2.会议周期:通常每月召开一次,时间为月末或月初。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不定期召开。
3.会议内容:
〔1〕各科室汇报本月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报告下月工作方案及具体工作措施。
〔2〕传达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学习有关文件。
〔3〕按照民主集中制原那么,对机关工作重大问题进行决策讨论。
〔4〕对单项业务工作和中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5〕安排布置下月或下阶段工作。
4.会议要求:会议事先由办公室通知到人,与会人员要作好参会准备,办公室要做好会议记录。根据工作需要,重要内容可发会议纪要。
〔三〕会议管理
1.办公室或会议承办科室会前要根据会议内容、范围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收集与确定议题、编排会议议程、确定参加会议人员、校印装订会议文件、材料,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材料等。大型或重要会议要提前与有关部门商定会场,并搞好会场布置。工作人员要提前到达会场,检查各项工作准备情况。
2.会议开始前,做好签到、统计到会单位和人数等工作;会议开始后,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安排录音、摄像、照相。同时,重要会议要安排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3.会后要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妥善处理录音、录像、照相等材料,发布会议有关信息。对会议材料整理归档,有必要保密的,按保密规定做好保密工作。
4.对因故请假人员,会议承办科室要将请假条和请假人员名单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并及时通知请假人员阅看会议记录和有关文件材料,向其传达好会议精神;对无故缺席人员,应及时通报并要求说明情况。
二、学习制度
〔一〕学习形式
年初制订年度学习方案,明确学习内容、形式及重点。学习由支部书记负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学习要确定专题和中心发言人,每次学习后进行集中研讨。由办公室负责联络、记录及整理材料等有关工作,并负责召集人员到会。
〔二〕学习内容
学习党的根本理论、重大方针政策,新形势下的经济、政治、法律、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各种知识。传达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等。
〔三〕学习方式
坚持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相结合。可采取辅导讲座、专题研讨、参观考察等多种方式进行。
〔四〕学习要求
1.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做到学以致用,自觉把理论学习与干部思想和民政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在改造主观世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上下功夫。
2.每位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笔记要注重提炼总结,不能长篇抄袭,字迹要清晰。每年至少写出一篇学习体会文章。学习体会文章要求思想认识深刻,紧密联系工作岗位实际,字数要在1000字以上。在县级以上报刊发表理论文章的,按照信息奖励规定给予奖励。
3.每次学习要有专人记录,并做好考勤登记,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要事先请假。
4.加强对学习的催促检查。干部记学习笔记、撰写体会文章、发表理论文章以及参加学习等情况,作为个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考勤制度
〔一〕全体干部职工〔含聘用人员,下同〕要严格按作息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要高效履行岗位职责,及时、优质完成工作任务。上班期间不准在办公室办私事、串岗聊天,严禁上班时间玩游戏、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炒股。
〔二〕考勤实行上班签到制度。全体干部职工要据实签到,不准补签或代签。考勤情况作为年终个人考评的重要依据。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考勤登记和统计汇总,负责考勤登记的同志,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考勤登记和统计及时、准确。
〔三〕干部职工在下乡、开会、城内联系工作和出差前要到办公室负责考勤的同志处进行登记。
〔四〕干部职工因病或私事不能上班的,必须按以下规定办理请假、销假手续,做到有事先请假,准假后再离岗。
1.因病治疗或休养,可以请病假。请病假凭医疗单位证明,情况较急的,可先由家属或他人代请假,后按规定补办请假手续。
2.因涉及必须本人办理的非公事务,可以请事假。请事假应先办妥书面请假手续,准假后按规定时间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工作人员本人结婚,可以请婚假。工作人员的配偶、直系亲属、岳父母、公婆死亡,可以请丧假。工作人员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条件,可以请探亲假。女工作人员节育、绝育、人工流产,可请产假。工作人员工作满一年者,可休年休假。婚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婚假、产假、探亲假、年休假者,一般应在休假前一星期提出书面申请。
4.上班中途临时〔二小时以内〕有事,股级干部应向分管领导、其他人员应向科长、下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同意。
5.遇特殊情况需续假时,应办理续假手续,经批准前方可续假。
6.对未经准许、未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超假的,均作旷工处理。
〔五〕请销假手续的办理
1.请假时间一天以上者,均需填写请假条,写明请假天数及理由,按规定权限签署准假意见。
2.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请假由分管领导或局长审批。干部、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审批;三天以内请假,由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报局长审批。
3.科局级领导请假按县管领导干部请假规定执行。
4.一时无法办理审批手续的,必须口头或者等形式与审批领导联系,征得同意后及时通知办公室考勤人员登记,事后应及时补办。
5.请假审批同意后,将请假单交办公室备存。请假期满后及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6.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视作旷工。
〔六〕有以下特殊情况,不记迟到、早退,但必须到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1.哺乳期给婴儿哺乳的人员,允许上、下午上班时间各抽空半小时。
2.有特殊任务需要提早外出的。
〔七〕奖惩及相关规定
1.考勤和绩效运行检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及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考勤考核分以扣分制来计算,全年考勤考核分以100分制为准,按分计算。
〔1〕迟到或早退一次扣1分。
〔2〕上班上网玩游戏、炒股、聊天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
〔3〕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扣10分;旷工三天或是三天以上,取消有关先进评比资格,并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4〕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以上,或者全年累计旷工15天以上,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按照规定报批后对当事人予以辞退。
〔5〕凡在考勤登记中弄虚作假的,每发现一次,登记人扣1分。
〔6〕当年全勤者给予适当物质和精神奖励。
2.以下情形扣除当月绩效〔综合〕考核奖:
〔1〕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无正当理由超过办事期限;
〔2〕不肯接受工作任务或因主观原因未按方案和职责要求完本钱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贻误工作的;
〔3〕未履行首问责任,或对管理相对人或效劳对象态度冷漠、生硬、蛮横及使用禁忌语的;
〔4〕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不遵守规章制度,当月旷工一天或无故超假一天,迟到、早退、擅自离岗三次以上的;
〔5〕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或有违法违纪问题,需按党纪、政纪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的;
〔6〕工作人员在工作日醉酒上班的〔特殊情况除外〕;
〔7〕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炒股的;
〔8〕有其它需追究行政效能责任行为的。
3.被县效能办或县级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取消年度先进评比资格,两次以上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合格〕。
4.各类假期的工资待遇
〔1〕病假:病假期间的工资及其他待遇按县人事局文件执行。
〔2〕事假:工作人员请事假天数在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中作相应扣除。
〔3〕婚假、丧假工资照发。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内,福利待遇照发;超过规定时间,按事假标准扣发。
〔4〕探亲假工资照发。在国家规定的假期内,福利待遇照发;超过规定的时间,因病的按病假,因事的按事假标准扣发。
〔5〕产假工资待遇、福利待遇按县人民政府关于方案生育的规定办理。
〔6〕年休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附:〔1〕各种假期一览表
〔2〕请假单
各种假期一览表
分类
项目
假期
文件依据
探亲假
已婚
探父母
4年1次
20天
国发〔1981〕36号
x人字〔1981〕052号
x人薪〔1997〕163号
探配偶
1年1次
30天
未婚
探父母
1年1次
20天
2年1次
45天
年休假
参加工作时间
满1年至不满10年的
5天
国务院令〔第514号〕
满10年至不满20年
10天
满20年以上的
15天
产假、哺乳假
正产〔7个月以上〕
90天
x政〔1988〕31号
x人薪〔1994〕67号
x人薪〔1997〕163号
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
小产〔1个月以内〕
20-30天
双生或难产
105天
男方护理假〔晚婚晚育〕
7天
生育一胎〔独生子女〕
哺乳假
6个月
或一年
婚丧假
婚假
3天
婚姻法、方案生育条例、x省人口与方案生育条例、〔80〕劳总薪字29号、x劳人险〔87〕257号
晚婚假
15天
丧假〔含公婆、岳父母〕
1-3天
说明
说明
1、探亲假一年一次,当年因事已和家属团聚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