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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国土局
征地
程序
相关
政策
国土局征地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关于用地程序
目前,社会各界及企业对国土部门办理用地手续运作程序的情况不了解,加之,中间环节、时间长,涉及部门、村组各个方面,少一个环节工作就难于推动,也容易产生误会。办理用地手续大致分为征地、供地、登记发证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征地
(一)(程序)。共分五个环节。
第一个环节。区内。我们国土局受理后,发征地告知、测量、清点地上附着物、村组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签字确认、听证、村组签订协议,出图、资料整理汇总、起草政府文件,区政府运转、出正式文件、装订资料,区领导签字,到市行政效劳中心申报。协调市、区劳动部门出具意见。
第二个环节。市级。市行政效劳中心、市国地规划、耕保、办公室、局领导、出文件、盖公章。市劳动部门审查文件、资料,出具失地农民社保意见。其中,用地报批材料必须提供的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以及落实失地农民社保和就业保障情况的承诺,详细说明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的分配使用方案,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所需费用的标准以及资金落实情况是必要件。
第三个环节。网上申报。征地手续资料、图件全部扫描成电子档案,每个地块面积、地类、村组、四周拐角坐标等信息人工输入系统,网上申报。经省厅报件大厅检查合格前方可受理。
第四个环节。审批。省国地资源厅规划、耕保、利用、征地、法规(未批先占等)等处室网上审查,然后召开业务会审会,通过后再上报纸质征地手续资料、图件。20230亩以下的,由省国土资源厅代省政府审批;超过20230亩的报省政府,由分管副省长签批。
第五个环节。缴费。征地手续批准后,省国土资源厅通知地方缴费。我们局接到通知后,向区政府报告、经区领导签批,区财政局将有关征地费用入金库,资金上解省财政后,我们向省国地资源厅申办征地批文。
通过上述程序征地工作才算完成。往往困襄阳财政困难,企业不愿交费或少交,无法办理批文。由此产生的一系列矛盾和焦点集中到国土部门。为此,我们下一步及时宣传征地政策、法规和工作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只有社会各界及企业对国土部门情况了解,才会理解,更会支持。
(二)征地需要的资料及需要开展的工作
1、新征工申报时用地单位需提供的资料。(1)国家工程立项文件和工程可研报告及其评审意见;(2)地方工程规划部门规划指标说明、规划图,金融、旅游、工业用地和房地产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应当实施招拍挂出让的,不允许带单位名称;(3)环保等相关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或批准文件;(4)地质灾害或压覆主要矿床评估及审查批准文件(单独选址工程,即不在城市规划预留区范围内的工程);(5)工业工程平面设计图纸(有设计资质单位出具);(6)商业、其他用地需规划部门提供小区详细规划。
2、国土部门初步审查,具体内容是;(1)是否符合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3年本)政策(中家发改委40号令);国土资源部用地目录;(2)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是否属建设用地预留区域;(4)本年度是否有用地方案指标。
3、国土部门初审后,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1)向农民发放征地告知书,村组、承包户收到后在征地告知书(回执)、送达回证上签字,有条件的到现场摄影、摄像;(2)勘测队测量、出图;(3)现场清点地上附着物,村组、农民、用地单位、国地局签字认可;(4)向村组、农民发放征地面积、地上附着物确认书,村组、农民签字认可;(5)地价评估,出具评估报告;(6)下发听证告知书,村组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村组在5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的,国土局组织听证;(7)组织征地村组根本情况调查;(8)组织签订征地协议书。
4、报省国土资源厅和省政府审批的城市分批次用地报批材料:(1)市、州人民政府xx年第x批次建设用地申请;(2)市、州国土资源部门xx年第x批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3)县级人民政府或由县级人民政府授权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xx年第x批次建设用地申请;(4)农用地转用方案批准书(5)建设用地工程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收方案(涉及使用国有土地的,依照土地征收方案拟定使用国有土地方案)、供地方案;(6)建设拟征占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7)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并加盖县级以上(含县级)公章;(8)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设区的市(州)对补充耕地的验收文件;(9)涉及城市规划、水利、林业、环保、消防、市政等审查内容的,附相关部门审查意见;(2023)涉及工业用地和房地产等四类经营性用地应当实施招拍挂出让的,由地方政府提出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性的控制指标的情况说明、拟实施的土地出让方案(作为供地方案的附件)和承担相关责任的承诺;(1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准备情况说明;(12)征前告知书及送达的回执、不要求听证的回执或听证笔录;(13)被征地村组农户及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对实物指标确实认证明材料;(14)征地协议;(15)县级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价以及落实失地农民社保和就业保障情况的承诺说明;(16)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勘测定界图;(17)拟占用土地的1:1万分幅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8)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图;(19)补充耕地位置图。
(三)征地报批要求
1、涉及地类变更,要附具合法的变更证明材料。以1988年土地详细查为准,对农用地变为建设用地的,附具佥的用地批准文件;对将耕地变更为其他农用地或未利用地的,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搞好农用地管理促进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511号)文件的规定进行确认;有关土地归类和面积在“一书三方案(呈报说明书,征地方案,农用地转用方案、补耕地方案)〞中进行标注并在备注中说明。
2、对有具体工程的,需提供工程立项(核准、备案)和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并在建设用地工程呈报说明书中说明具体工程的名称、面积、用途等,附工程总体设计平面布置图。
3、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要求。地类按照全国土地分类(试行)规定;耕地内应有田坎等其他农用地。面积误差与规划部门同地点有能过大。
4、上述文字材料、图件各3套,并附电子报盘。
(四)征地本钱费用
1、征地补偿费用(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补偿费,不含地上附着物)40000元/亩;
2、上缴省的费用(含耕地开垦费、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省政府出让金、征地管理费、不可预见费)30600元/亩。
3、税收27335元/亩(其中。耕地占用税23335元/亩,出让契税4000元/亩。
4、中介机构效劳收费(含地价评估费、地质灾害评估费、测量费)1800元/亩。
我区征地本钱保计为99735元/亩,大约在2023万元。第二阶段:供地
1、收集相关资料。资料包括。(1)农用地转征用批复文件复印件或农用地通知书或土地使用证或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文件;(2)用地转征用地块的宗地图;(3)出让宗地的规划红线图、工程建设用地规划使用条件;(4)出让宗地的勘测定界图;(5)出让宗地的评估报告;(6)征地协议书、环评报告、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7)原土地使用者的申请、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公司制的提供公司章程、股份制的提交董事会的意见等。
2、编制、公布出让方案。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布(5天)。
3、会审。召开会审会,集体决策出让方式及有关招拍挂土地的价格及其相关问题(5天)。具体确定出让方式(招标、拍卖还是挂牌),土地价格包括起叫(始)价、保底价、保证金、增幅价款、使用年限、规划条件、应收取的土地出让价款等。
4、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龙出让方案及供地底价,报区政府审批。
5、组织招拍挂活动(共30天)。
(1)编制招拍挂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文件,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20天)(2)接受申请和资格审查。国土部门对竞买者提供的以下资料进行审查:①用地申请书或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申请书;②法人单位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③法人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收或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④申请人委托他人输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⑤保证金交纳凭证;⑥联合竞买的要提交、联合竞买、竞投协议;⑦公司制的提交公司章程、股份制的提交董事会的意见及章程;⑧招拍挂出让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3)招拍挂活动实施(2023天,从公告结束至成交结束);①竞买人在招拍挂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竟买;②竞得人在招竞得人在招拍挂规定的时间内参与竞价或投标,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当即签订成交确认书;③竞得人凭成交确认书在规定的时间到我局签订出让合同。涉及工业工程用地的,须提交工程投资备案证、总平面布置图;涉及商业及其他工程用地的,须提交投资强度;房地产开发的,髯提交建筑面积、房屋套型及面积先进。
(4)公示。成交后2023日内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上公示成交内容,并将签订的出让合同内容录制到中国土地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中,上报国土资源部,待国土资源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发放出让合同电子监管号。
6、发放供地通知书。竞得人按出让合同的约定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发放供地通知书。
第三阶段:登记发证
土地登记的程序为地籍调查→申请→权属审核→注册登记→颁发或更换证书。
(一)申请。土地使用者申请土地登记,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4、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
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缴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7、其他证明材料。
(二)地籍调查。包括权属调查、地籍测量。
权属调查包括界址调查、绘制宗地草图,填写界址调查表等。界址的认定必须由本宗地及相邻地使用者亲自到现场共同指界。单位使用的土地,须由法人代表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个人使用的土地,须由户主出席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和户籍簿。法人代表或户主不能亲自出席指界的。由委托代理人指界,并出具身份证明及委托书;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的宗地,应共同委托代表指界,并出具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经双方认定的界址,必须由双方指界人在地籍调查表上签字盖章。
地籍测量由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专业测绘队伍承担,地籍测量饮食地籍控制、界址点测、地籍图成图、面积量算、地籍测量成果汇编五局部。
(三)权属审核。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资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权属审核的标准有三条:权属合法、界址清楚和面积准确。
(四)注册登记。国土资源部门对受理的土地登记申请进行审核后,办理登记手续。
(五)核发证书。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注册登记结果,代表人民政府向土地权利人发放土地让。
二、有关的用地政策自2022年以来,国家进一步从严土地管理,加强土地调控,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22]28号)、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23]31号)、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2223]3号)等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国土资源部及相关部委陆续出台了相关的配套文件,对建设用地的规划、审批、供地、发证提出了新的要求。今年内,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202223年促进农业稳定开展农民持续增收的假设干意见,进一步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为此,国家土地政策发生了很大变化,主要表达在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