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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象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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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象州 农业产业 结构调整
象州XX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XX县区2023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 奖补政策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护传统产业持续开展,促进我县农业产业全面协调开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求,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坚持党的领导和政府主导相结合,坚持产业开展和促农增收相结合的要求,聚焦产业协调开展问题,推动传统优势产业开展,强化产业促增收工作,切实做到政策更加完善、机制更加健全、措施更加有力,确保实现产业全面协调开展。 二、目标任务 以优化产业体系、生产体系为总目标,加强水稻种植、甘蔗生产,桑蚕开展的政策性补贴,在产业结构调整大潮中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供给,推进糖料蔗基地建设,促进糖业健康快速开展,保持桑蚕产业开展规模,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三、奖补内容 (一)奖补范围和标准1.水稻种植 (1)对种植水稻50亩以上的粮食大户,给予200元/亩/年补助; (2)对连片种植水稻到达202300亩以上的,给予20230元/亩/年补助; (3)对稻田养殖规模连片达50亩以上并通过验收,水稻补助200元/亩/年; (4)对开展种植富硒水稻,有机稻、地理标志红米,开展30亩以上并且产品得到认证的,给予200元/亩/年补助。 (5)符合补助条件的对象参加水稻保险的,补助范围内农户支付局部由财政全额补助。 以上工程不重复补助,如存在有工程重叠的,仅按补贴高的工程进行补助。 2.甘蔗生产 (1)奖补范围: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新扩种、改种两家制糖企业指定的良种糖料蔗(博华公司蔗区指定享受补贴的良种品种:桂柳05/1 36、粤糖00/2 36、桂糖42号;东糖石龙公司蔗区指定享受补贴良种品种:桂柳05/1 36、桂糖29号、桂糖42号)。不包含“双高〞糖料蔗基地。 (2)县财政奖补。新扩种或其他作物(含速生桉)改种糖料蔗到达连片5亩以上(含5亩)的县财政给予300元/亩补助。 (3)制糖企业奖补。按照制糖企业的相关政策执行。 3.桑蚕种养 (1)对去冬今春新种植桑园连片2023亩以上的,每亩给予500元补助。 (2)对大乐庙鸡桑蚕核心示范区内去冬今春新种植桑园的农户每亩补助800元。 (3)对在桑蚕基地集中建设大蚕房5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平方米补助120元,要求先申请,国土部门优先批准土地临时用地,实行先建后补。对企业建设桑蚕基地,优先申报农业工程。 4.水果种植 对在水果现代核心示范区内开展水果产业,开展统防统治时,补助主要用于黄龙病防控所需要的物资,每亩补助价值50元的物资,由农业局进行复核和奖补。 5.水产畜牧养殖 水产畜牧养殖(含稻田综合养殖)由养殖户向畜牧局申报,再由畜牧局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确定补助标准。 (二)资金来源 奖补资金由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水产畜牧兽医局、县糖办等部门及有关企业统筹安排。 (三)补贴对象 XX县区2023年开展种养产业(水稻、桑蚕、糖料蔗、稻田养殖)的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农业企业。 (四)补贴方式 根据财政或部门资金类型给予资金或者物资扶持。 四、工作步骤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登记(2023年6月30日前) 水稻、桑蚕种养、稻田养殖由符合条件的农户提出申请,由所在地村小组、村民委审核,乡镇政府复核登记,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承包他人土地的应提供承包合同等证明材料。甘蔗生产方面,农户新扩种、改种糖料蔗前,要先向乡镇政府和所在蔗区制糖企业申报,经乡镇政府工作人员、制糖企业人员核实、签字确认面积 (二)奖补面积公示、核实(2023年7月31日前)水稻、桑蚕种养由各乡镇要对奖补面积进行公示,要求在村委及村屯范围进行公示,公示5天以上,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出现的异议,乡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进行核实和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主管部门审核。甘蔗生产方面,根据各乡镇、制糖企业核实、上报的面积,县糖业办牵头XX县区财政局等部门,对各乡镇上报奖补相关数据进行抽查核验,抽查核验比例在获奖补农户2023%以内,再由县糖业办汇总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奖补面积审核验收(2023年8月15日前)县相关主管部门牵头,会同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审核验收,对所有奖补户进行现场验收。假设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乡镇重新核实、公示,并进行修改。 (四)发放奖补物资或资金(2023年9月底前)水稻、桑蚕种植、稻田养殖申报的奖补面积审核验收通过后,由县相关主管部门造册发放物资或者资金。甘蔗生产方面,县财政补贴局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把通过审核批复的奖补资金拨付给农户;制糖企业奖补局部,由制糖企业直接把奖补资金发放给农户。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财政部门。负责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资金的审核验收、兑付等工作。 2.农口部门。农业局负责水稻种植、桑蚕种植奖补面积的审核验收,兑付物资等工作;糖办负责甘蔗生产种植奖补面积的审核验收,兑付物资等工作;畜牧局负责稻田养殖工程鱼(虾、螺)苗的审核验收,兑付物资等工作。 3.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奖补面积的申报、复核和张榜公示、信息的统计,负责本乡镇奖补工作的宣传、总结、汇总上报工作等。 (二)加强政策宣传 各乡镇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传单、报纸、播送电视等形式做好政策宣传工作,主动与社会各方面特别是基层干部群众进行沟通交流。各产业主管部门按要求设立并公布奖补政策咨询监督 ,做好受理政策咨询、查证举报事项等工作。充分发挥奖补政策对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 (三)完善档案管理 县主管部门要将本部门负责的产业奖补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并按照标准的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归档保存。 (四)加强监督管理 1.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物资或者资金应全部兑付给享受奖补对象,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要确保资金平安,确保专款专用。 2.县财政、监察、审计、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物资或者资金的分配使用和兑付实施各个环节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 3.实行阳光操作,加强宣传。通过电视、播送、报纸、墙报、 微信、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广泛宣传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政策和奖补物资和资金兑付实施方案,做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奖补政策家喻户晓,有效调动农民积极性。各项工作要公开透明、程序标准、合法合规,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为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五)经费保障 县财政、农业主管部门安排相应工作经费,确保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有序推进。 第7页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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