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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XX
学校
属地
卫生
医疗
部门
建立
联动机制
2020XX2020XX 学校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学校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联动机制 2020XX 学校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的联动机制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镇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XX 镇卫生院、XX 联合制定XX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合作机制。一、合作防控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合作防控工作协调小组 负责研究部署全面防控工作,制定防控工作方案,发布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及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协商解决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协调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联席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二)设立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办公室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落实协调小组制定的各项方案、措施和部署的各项工作,履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防控工作信息,共同拟定有关防控工作方案与措施,开展防控工作调研,召开有关业务会议。二、防控合作工作目标 依据“预防为主、信息共享、措施联动、服务师生”的合作原则,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和合作力度,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与信息报告意识。通过不断完善合作机制,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并逐步减少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其危害,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三、合作的主要内容 (一)合力推进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 进一步完善协调沟通机制,采取联合发文、督导检查等方式,促进卫生、教育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建立健全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因病缺课监测报告、食品卫生安全监管、学生定期体检、校医轮训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二)联合开展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合作双方共同制定并实施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危险因素、因病缺课、健康危险行为等监测方案,学校应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卫生院。通过开展监测工作,及早发现事件苗头,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移,防止事件扩散蔓延。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可根据监测预警工作需要在学校范围内采集有关检测标本,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中心学校。学校负责标本采集工作的组织协助工作。(三)协同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控制工作 卫生院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十堰市扩大儿童免疫规划实施计划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各学校要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配合区卫生院做好学生的疫苗查漏补种工作。当学校发生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实施控制治疗措施外,还应根据有关规定采取应急接种措施。(四)共同建立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制度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和各学校应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及时相互通报信息,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顺利开展。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 2 小时内向县卫生局和县教育局报告。(五)联合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生院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各中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生院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各中小学校举行重大活动时,卫生院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五)共同加强 XX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 卫生院应根据本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指导学校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健康防病意识。要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生院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篇二 根据 XX 省教育厅关于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确保开学安全的通知 和相关要求,我们认真防控新型冠状病毒,全力确保开学安全。为此我们积极与属地卫生医疗部门建立联动,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相关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作为防控工作主体,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学校安排专门力量落实防控有关指导工作,统筹推进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二)加强信息通报。进一步加强信息通报和协调配合,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联动工作机制。学校向镇区卫健部门通报师生摸排的情况,卫健部门向学校反馈通报新冠肺炎疫情情况。(三)开展监督检查。学校、卫健部门要在开学前联合对学校开展督导检查,列出学校疫情防控薄弱环节、隐患和存在问题清单,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防止疫情的输入和扩散。(四)联防联控。学校要在开学前明确属地卫健部门和对应医疗机构的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主动加强沟通,取得专业技术支持,开展联防联控工作。卫健部门要建立点对点联系学校制度,充分发挥健康副校长作用,明确专人联系学校。(五)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学校要落实晨检制度,发现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的师生时,应第一时间联系对应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同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属地疾控部门。一旦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要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环境实施消毒消杀,同时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和密切接触者的追踪等后续工作。(六)学校配合卫健部门要加强对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培训与指导。(1)强化防控知识培训。开学前要组织防控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属地卫健部门派出专业人员到校指导培训。(2)设置隔离观察室。学校要按照有关指引要求辟出相对独立的场地作为隔离观察区(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和防护用品。隔离观察场所的设置由属地卫健部门负责指导。(3)加强校园清洁消毒。学校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加强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等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校园内出现疑似病例或有聚集性发热病例时,学校要及时与属地疾控中心联系,开展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4)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学校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的卫生管理,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5)开展应急演练。学校要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完善应急预案、晨检和日检流程并开展校内应急演练,开学前进行一次全流程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