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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大
医院
路径
金乡宏大医院
临床路径手册
宏大医院医务处
2012年1月
目录
第一部分 临床路径定义-----------------------------------------------1
第二部分 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5
第三部分 临床路径实施流程图--------------------------------------13
第四部分 七个病种的临床路径--------------------------------------14
1、急性单纯性阑尾炎临床路径--------------------------------14
2、结节性甲状腺肿临床路径------------------------------------19
3、子宫平滑肌瘤临床路径---------------------------------------25
4、计划性剖宫产临床路径---------------------------------------29
5、腹股沟疝临床路径---------------------------------------------33
6、下肢静脉曲张临床路径---------------------------------------40
7、乳腺良性肿瘤临床路径---------------------------------------46
第一部分 临床路径的定义
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该模式罗列了计划提供的治疗项目,相应的治疗结果,以及完成这些工作的进度表。临床路径是一种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其范围涉及调查报告、药物治疗、康复治疗、护理措施和患者教育。
临床路径通过设立并制订针对某个可预测治疗结果病人群体或某项临床症状的特殊的文件、教育方案、患者调查、焦点问题探讨、独立观察、标准化规范等,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执行效率,降低成本,提高质量。
临床路径是相对于传统路径而实施的,传统路径也即是每位医师的个人路径,或是不同地区、不同医院,不同的治疗组采用的不同治疗方案或不同的治疗疗程,传统路径使同一疾病在不同治疗时间(发病时间)、不同的治疗地点甚至同一地点不同的治疗组间出现不同的治疗结局,治疗方案,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其费用、预后具有的不可评估性。
依据循证医学发展而来的疾病临床路径管理,是由组织内成员根据某种疾病或某种手术方法制定的一种治疗模式,让患者由住院到出院都依此模式接受治疗。路径完成后,组织内成员再根据临床路径的结果分析和评价每一例患者的差异,以避免下一例患者住院时发生同样的差异或错误,依此方式来控制整个医疗成本并维持或改进医疗质量。
临床路径包含以下内容或执行流程:疾病的治疗进度表;完成各项检查及治疗项目的时间、流程;治疗目标;有关的治疗计划和预后目标的调整;有效的监控组织与程序。
临床路径的具体执行包含以下几方面内容:患者病历及病程记录,以日为单位的各种医疗活动多学科记录,治疗护理及相关医疗执行成员执行相关医疗活动后签字栏,变异记录表,分开的特殊协议内容。
临床路径所设立的内容应当不断更新,与疾病的最新治疗标准或治疗指南保持一致,同时临床路径也是整个治疗过程的行之有效的记录模式,该模式允许治疗方案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恰当的调整。
临床路径的执行过程中涉及医生,护士,及整个医疗团队。施临床路径并不能提高医疗组成员之间的团队协作性,需要花很长时间去营造团队凝聚力和建立共同价值观。
临床路径具有以下四个要素:
其对象是针对一组特定诊断或操作,如针对某个ICD码对应的各种疾病或某种手术等;
路径的制定是综合多学科医学知识的过程,这些学科包括临床、护理、药剂、检验、麻醉、营养、康复、心理以及医院管理,甚至有时包括法律、伦理等,
路径的设计要依据住院的时间流程,结合治疗过程中的效果,规定检查治疗的项目,顺序和时限;
其结果是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
临床路径不同于临床指南,临床路径相对于指南来说,其内容更简洁,易读、适用于多学科多部门具体操作,是针对特定疾病的诊疗流程、注重治疗过程中各专科间的协同性、注重治疗的结果、注重时间性。
实施临床路径,要求在实际应用中,不断遵循疾病指南、循证医学的进展调整路径的实施细则,使之符合医学科学的发展,从而提供给患者最新的治疗手段与最优化的治疗方案;实施临床路径,可以加强学科之间、医护之间、部门之间的交流;保证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程序化,减少治疗过程的随意化;提高医院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加强临床治疗的风险控制;缩短住院周期,减低费用;实施临床路径,还可以为无相关经验人员提供教育学习机会;同时,改善病人教育,提高病人及家属参与治疗过程的主动性也是实施临床路径的内容。
第二部分 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医疗质量,保证医疗安全,指导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工作,制定本指导原则。
第二条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参照本指导原则实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临床路径的组织管理
第三条 开展临床路径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路径技术管理委员会、临床路径指导评价小组和临床路径实施小组(以下分别简称“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和“实施小组”)。
第四条 委员会由医院院长和分管医疗工作的副院长分别担任正、副主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临床专家任成员。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本医疗机构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的规划和相关制度;
(二)协调临床路径开发与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确定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四)审核临床路径文本;
(五)组织临床路径相关的培训工作;
(六)审核临床路径的评价结果与改进措施。
第五条 指导评价小组由医疗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指导评价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临床路径的开发、实施进行技术指导;
(二)制定临床路径的评价指标和评价程序;
(三)对临床路径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和分析;
(四)根据评价分析结果提出临床路径管理的改进措施。
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定本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承担指导评价小组工作。
第六条 实施小组由临床科室主任任组长,临床科室医疗、护理人员和相关科室的医务人员任成员。临床路径实施小组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临床路径相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二)负责提出科室临床路径病种选择建议,并同药剂、检验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制定临床路径的文本;
(三)结合临床路径实施情况,提出临床路径文本的修订建议;
(四)参与临床路径实施效果评价与分析,并根据临床路径实施的实际情况对科室医疗资源进行合理调整。
第七条 实施小组设立个案管理员,由临床科室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医师担任。个案管理员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实施小组与委员会、指导评价小组的日常联络;
(二)牵头临床路径文本的起草,指导经治医师分析病人变异情况;
(三)指导每日临床路径诊疗项目的实施,加强与患者的沟通;
(四)根据临床路径实施情况,定期汇总、分析本科室医护人员对临床路径修订的建议,并向实施小组报告。
第三章 临床路径的开发与制定
第八条 医疗机构一般应按以下条件选择实施临床路径的病种:
(一)常见病、多发病;
(二)治疗方案相对明确,技术相对成熟,诊疗费用相对稳定,疾病诊疗过程中变异相对较少;
(三)结合医疗机构实际,优先考虑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制定临床路径推荐参考文本的病种。
第九条 临床路径诊疗项目包括医嘱类项目和非医嘱类项目。
医嘱类医疗服务项目应遵循循证医学原则,同时参考卫生部发布,以及组织相关学会(协会)和临床标准组织制定的疾病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包括饮食、护理、检验、检查、处置、用药、手术等。
非医嘱类服务项目包括健康教育指导和心理支持等项目。
第十条 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医院实际情况,遵循循证医学原则,确定完成临床路径标准诊疗流程需要的时间,包括总时间和主要诊疗阶段的时间范围。
循证医学的运用应基于实证依据,缺乏实证依据时,应基于专家(专业团体)共识。制定临床路径的专家必须讨论并评估证据的质量和如何运用于关键环节控制。
第十一条 临床路径文本包括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和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一)医师版临床路径表
医师版临床路径表是以时间为横轴、诊疗项目为纵轴的表格,将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任务依时间顺序以表格清单的形式罗列出来,其制定可参考附件1。
(二)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是用于向患者告知其需要接受的诊疗服务过程的表单。各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参考附件2制定患者版临床路径告知单。
(三)临床路径变异记录单
变异记录单是用于记录和分析临床路径实施过程中的变异情况的表单,其制定可参考附件3。
第四章 临床路径的实施
第十二条 实施临床路径应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一)具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标准;
(二)临床路径文本中所列项目中医疗技术服务可及性、连续性有保障;
(三)相关科室有良好的流程管理文本和训练;
(四)关键环节具有质控保障;
(五)紧急情况处置和警告值报告制度能力评估。
第十三条 临床路径实施前应当进行相关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
(一)临床路径基础理论、管理方法和相关制度;
(二)临床路径主要内容和实施方法。
第十四条 临床路径一般应按以下流程实施(流程图见附件4):
(一)经治医师完成患者的检诊工作,科室个案管理员和科室临床专家对住院患者进行临床路径的准入评估。
(二)符合准入标准的,按照临床路径确定的诊疗流程实施诊疗,根据医师版临床路径表开具诊疗项目,向患者介绍住院期间为其提供诊疗服务的计划,并将评估结果和实施方案通知相关护理组;
(三)相关护理组在为患者作入院介绍时,向其详细介绍其住院期间的诊疗计划(术前注意事项)以及需要给予配合的内容;
(四)经治医师会同个案管理员根据当天诊疗服务完成情况及病情的变化,对当日的变异情况进行分析、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医师版临床路径中的服务项目完成后,执行(负责)人应在相应的签名栏签名。
第十五条 进入临床路径的患者应满足以下条件:诊断明确、没有严重的合并症、能够按临床路径设计流程和预计时间完成诊疗项目的患者。
第十六条 出现以下情况时,患者应当退出临床路径:
(一)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出现了严重的并发症,需要转入其它科室实施治疗的;
(二)在实施临床路径的过程中,患者要求出院、转院或改变治疗方式而需退出临床路径的;
(三)发现患者因诊断有误而进入临床路径的;
(四)患者出现严重的医疗相关感染等情况不适应继续完成临床路径的。
第十七条 设立紧急情况警告值管理制度。警告值是指患者在临床路径治疗过程中出现严重异常情况,处于危险边缘,应迅速给予患者有效干预措施和治疗。
第十八条 临床路径的变异是指病人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出现偏离临床路径程序或在根据临床路径接受诊疗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现象。变异的处理的遵循以下步骤:
(一)记录
医务人员应及时将变异情况记录在变异记录单内;记录应当真实、准确、简明;经治医师应与个案管理员交换意见,共同分析变异原因并制订处理措施。
(二)报告
经治医师应及时向实施小组报告变异原因和处理措施,并与科室相关人员交换意见,并提出解决或修正变异的方法。
(三)讨论
对于较普通的变异,可以组织科内讨论,找出变异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