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0页平安评价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及时掌握企业平安生产现状,加强企业生产活动中对平安风险、危险因素识别与防范,标准公司和各单位平安现状评价管理,提高平安生产管理水平,依据平安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平安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标准,结合公司平安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方法。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及其直接投资、控股和实际控制公司,以及建设工程筹备组(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三条本方法中所指平安现状评价是指依据职业平安卫生术语(gb/t15236)规定,各单位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平安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审查其与平安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标准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者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平安措施建议,做出平安现状评价的活动。本方法中所指的专项平安现状评价是指依据职业平安卫生术语(gb/t15236)规定各相关单位针对本单位某一特定的生产方式、生产工艺、生产装置或作业场所等开展的专项平安现状评价。各单位依法开展的其它平安预评价、平安验收评价、建筑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开展的平安评价等不适用本方法。第四条本方法规定的平安现状评价和专项平安现状评价可通-1(四)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或接卸新货类。(五)其它需要组织开展专项平安评价的工程。第十条各单位应将平安评价报告应向相关从业人员进行公布向相关方进行通报,并组织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平安评价报告以及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应报公司相关主管部门备查。第十一条公司和各单位应严格甄选聘请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和能力的第2页共20页外部评价机构,加强内部平安评价队伍建设,提升平安评价工作质量和效果。第十二条公司和各单位应加强对平安现状评价工作的管理,提供平安现状评价所必要的经费保障,保证平安评价整改方案的落实。第十三条除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要求必须开展的平安现状评价外,各单位组织开展“平安生产标准化〞达标、复审评价、取证评价或其它涵盖企业平安现状评价内容的任一评价,可视为完本钱单位当年的内部平安现状评价。第三章附那么第十四条本方法如有与上级规定相违,按上级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方法解释权归公司安监部。第十六条本方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抄送。交通部安委会、XX省国资委、XX省安委会、XX省交委会、滨海XX县区安委会。总裁办公室2023年5月27日印发-5-第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