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程序确立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一、教育引导入党积极分子是党的后备力量。建立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是保证开展党员质量的前提和根底。学院各级党组织一方面要抓好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在群众中的威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另一方面要通过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群众对党的认识,启发他们的政治觉悟,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帮助他们逐步树立起自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二、递交入党申请书1.入党申请书的写法。入党申请书必须由本人书写。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根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说明自己的政治历史及经历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追求华美辞藻,不讲假话空话大话。2.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一般应交给本人所在单位党支部,由组织委员负责管理。脱产到兄弟院校攻读学位的同志以及学院的临时工要求入党,按照有关规定,时间超过两年的由现在单位党组织负责接收申请,不满两年的,由原单位或原户口所在地的党组织负责接收。已写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因工作变动或毕业离校,在工作安排停当后,需要向新单位党组织口头汇报情况,以便新单位的党组织了解自己。原接收其入党申请书的党组织,应及时将入党申请书及有关材料转给其新的单位的党组织。三、撰写自传自传是申请入党人为了能尽快地得到党组织对自己的全面了解,将自己的主要情况向党组织进行汇报的一种形式。自传包括以下内容:1.本人根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文化程度、家庭出身、从事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2.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指和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姑舅姨等)的政治面貌、职业及有关情况。3.本人经历。读书、工作的起始时间、单位、所担任的职务和受过何种奖励和处分,参加过什么组织,证明人是谁,以及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一般从上小学或七周岁时写起,4.自己的思想认识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