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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中西医结合
医院
巡查
细则
附件1
大型中西医结合医院巡查细则
一、反腐倡廉建设
巡查要点
巡查内容及要求
巡查结果(亮点与不足)
1.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和监督落实,扎实推进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落实整改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1.1 建立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并经常研究反腐倡廉工作;
1.2 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纳入整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方案及组织实施情况;
1.3 履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督办,困难问题亲自帮助解决;
1.4 健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人员配备与岗位要求、医院任务相匹配,具备开展工作的良好条件;
1.5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各项措施并予以落实;
1.6 推进反腐倡廉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干部职工廉洁从政(业)的思想道德基础;
1.7 加强和完善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的制度建设并监督落实;
1.8 建立完善反对"四风"的长效机制,开展专项治理,有整改措施并落实。
2.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的通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全面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1制订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关于印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和责任分解的通知》的工作计划,细化工作目标和措施;
2.2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医疗卫生纠风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工作任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3切实加强制度建设,以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针对"权、钱、人、项目"等重点环节,制定一系列规定和实施细则,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体系,并认真执行;
2.4认真开展廉洁风险防控工作,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风险防控信息平台,实现对管理权力和医疗服务廉洁风险的动态监控。
3.推进院务公开和科学民主决策,全面推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3.1建立健全党委(总支或支部)、行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3.2建立"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会议纪要向本单位干部职工公开并及时上报;
3.3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和物资采购工作,同一领导班子成员不同时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工作;
3.4 建立健全民主决策制度,事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专业性较强的重要事项经过专业委员会咨询论证;
3.5建立院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3.6院务公开的形式符合规定,有相应监督检查机制;
3.7 制定职工工作制度,在职工饮食、住宿、继续教育等方面创造良好的职工工作、生活和学习环境与条件。
4.严明行业纪律,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4.1 落实在干部职工中开展纪律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学习商业贿赂相关法律法规,利用发生在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的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4.2 加强对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建立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4.3 加强处方权监管,严格落实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行阳光用药,加强统方管理,对信息系统中的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加密管理,健全内部制衡机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安装反统方软件等信息化手段防范非法统方;
4.4 落实医药购销廉洁制度;
4.5 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经执法执纪机关查处向本单位或工作人员行贿的企业或个人名单,及时如实上报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管理部门。
5.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培育和塑造行业清风正气。
5.1 加强医德医风教育,培养树立先进典型,弘扬新风正气;
5.2 建立健全医德考评制度,细化工作指标和考评标准;
5.3 强化日常监管、科室日常考核结果与医德考评工作相结合;
5.4 切实注重医德考评结果的运用,把考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和定期考核直接挂钩;
5.5 定期采用顾客满意度定量评价方法对医院服务质量和医德医风满意程度进行规范、客观、公正的社会评价;
5.6 将定期收集的意见和社会评价的结果向全体职工反馈,并用于对科室与职工的业绩评价与聘用,用于服务行为管理和医德医风建设的持续改进活动;
5.7 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学习《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
5.8 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九不准"的具体办法,制定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更便于操作的制度措施;
5.9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收入等业务收入挂钩;
5.10 严禁存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对介绍患者来本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回扣;
5.11 严禁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5.12 严禁违反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禁止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
5.13 严格遵守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禁止医疗卫生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
5.14 落实医患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制度,禁止医务人员收受"红包";
5.15 及时查处违反"九不准"规定的行为;
5.16 认真落实查处违反"九不准"行风案件定期统计上报制度,如实填报;
5.17落实《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规范》,大力宣传在医院管理和服务中的先进事迹,着力表彰在医院管理和服务中的典型人物。
二、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
巡查要点
巡查内容及要求
巡查结果(亮点与不足)
1.医院设置、功能和任务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定位和要求。
1.1 制定明确的医院发展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向全院公布;按照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要求组织实施并定期进行检查评估;
1.2 医院规模符合有关规划要求的内容;床位、人员、设备、诊疗科目设置符合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基本标准;
1.3 服务范围主要覆盖多个区域,临床专科优势明显,有国家级重点专科,有省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药理基地;
1.4 主要承担急危重症和疑难疾病的诊疗。
2.医院管理和服务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管理理念和管理措施体现医院公益性,把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放在第一位。
2.1 医院规划、工作计划中有体现医院公益性的具体措施并落实;
2.2 用于特需医疗服务的床位数不得超过总床位数的10%;
2.3专家门诊的特需服务时间不超过10%的总体服务时间;
2.4 特需医疗服务收入占医院业务收入的比例合理;
2.5 特需服务项目的具体内容明确。
3.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按时完成对口支援、卫生应急、医疗救助、健康教育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3.1 落实《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方案(2013-2015)》要求;
3.2 参加国家、省、市及所在辖区的医疗紧急救治体系,将对口支援下级医疗机构中医或中西医结合工作纳入院长目标责任制与医院年度工作计划,并有实施方案,专人负责,提升对口支援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
3.3 完成支农、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对口支援、组派医疗队等政府指令性任务和为大型社会公益性活动提供医疗保障的任务;
3.4 积极开展义诊、医疗服务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公益性社会活动;
3.5 在国家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医院建立与实施双向转诊制度与相关服务流程。
4.制定并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加强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具备满足临床教学、培训需求的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承担在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接收进修人员工作,积极派出符合条件的医师参加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面向全行业的学术活动和培训,注重师承教育。
4.1 制定卫生技术人才培养和梯队建设规划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4.2 医院制定"三基三严"培训制度,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三基"水平考试,保证全员达标;
4.3 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符合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实习医院)教育要求;能够较好的承担在校学生临床教学和接收进修人员工作;
4.4积极派出符合条件的医师参加相应类别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承担本省(区、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
4.5 中医药继续教育有管理机构和专人负责,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获取学分的达标率100%,开展面向全行业的中医药继续教育活动;
4.6有国家级或省级名中医或名中西医结合专家,开展名老中医或名中西医结合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有工作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7开展非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并考核。
5.有健全的科研管理体系,具备临床研究支撑条件和平台。针对临床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临床研究,不断提高临床疗效。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能将成果转化于实践。
5.1 有切实可行的科研规划和工作计划;
5.2 有健全的科研管理体系,具备临床研究支撑条件和伦理审查体系;
5.3 针对临床实际问题,组织开展中西医结合临床研究,不断提高临床疗效;
5.4 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并能将成果转化于实践;
5.5 重点病种研究团队良好,在全国相关领域有学术地位;
5.6 探索建立中西医结合临床科研数据共享的组织模式与研究范式;
5.7 加强对科研课题立项过程和科研经费使用的管理。
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
巡查要点
巡查内容及要求
巡查结果(亮点与不足)
1.制定并落实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成效明显。
1.1医院发展规划或年度工作计划中有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的具体措施;
1.2 医院对措施落实情况有考核、分析、整改,有成效;
1.3 开展中西医结合特色质量指标的管理与考核评价,并积极应用。
2.探索建立适合医院实际的办院模式,创新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模式。
2.1 探索建立适合医院实际的办院模式;
2.2 探索建立新形势下有利于发挥中西医结合特色优势、方便群众就医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模式,提高临床疗效和医院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医疗保健服务的需求。
3.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中药人员、护理人员等人员配置合理;落实中医医师定期考核要求。
3.1 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下同)和中西医结合人员占执业医师人数的比例不低于60%,临床科室中医类别中医或民族医专业执业医师和中西医结合人员的比例符合相关《临床科室建设与管理指南》要求;
3.2 中药人员占药学人员的比例不低于40%;医院配备5名以上临床药师或每100张病床与临床药师配比≥0.6;
3.3 护理人力资源配备与医院的功能和任务一致。病房护理人员与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0.4:1;ICU 护理人员与床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 5-3:1;手术室护士与手术间之比不低于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