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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2023
安全生产
专项
整治
方案
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一一年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审批:xxx xxx xxx
xxxx集团
第x分公司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2023年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山西四建平安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部及省建设厅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专项整治活动有关文件的精神,切实做好平安生产管理工作,杜绝平安事故的发生,结合分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平安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23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23]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意见(晋政发[2023]24号)精神,按照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建质[2023]164号)要求,深入开展建筑平安专项整治,及时发现消除平安隐患,在稳固2023年专项整治成效根底上,落实本单位各项平安生产制度,确保平安生产平稳开展。
二、组织领导
分公司成立平安生产专项整治领导组,负责对全分公司平安专项整治总体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安排和部署,研究解决专项整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领导组成员如下:
1、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组长:王东斌
副组长:柴海明王美丽任玉仙潘志强
成员:张跃伟、刘云仙、翟爱莲董金锁、戴霞、
付晋泽、郝峥、赵丽霞、韩瑞丽、辛亮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科。
2、职责分工
领导组组长。全面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
主任工程师。负责技术平安疑难问题的分析处理、方案审批、论证。
综合办。负责对管理人员的平安教育、技能考核、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对治理工作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调配,提供合格的管理人才,确保持证上岗。
工程管理科。负责全分公司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日常工作,落实重大隐患跟踪排查治理。
保卫。负责施工过程消防、保卫、抢险工作。
工会。负责对治理工作的监督、宣传、报道工作。
三、工作目标
在2023年开展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的根底上,抓反复,反复抓。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现场平安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平安生产责任体系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淘汰国家和省明令禁止的生产装置;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专项整治的范围分公司在建的所有工程
五、专项整治重点
1、建筑施工平安法规、标准标准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23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建质[2023]164号)的贯彻情况,建立健全平安生产责任制,有效落实各级平安生产责任制,建立并严格执行平安生产隐患排查制度,领导现场带班制度等方面的情况。
2、“打非〞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重点检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改的行为,未依法进行平安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
3、平安生产应急值班和事故报告制度执行情况。
4、危险性较大分局部项的平安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2023]87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平安管理情况。
(1)深基坑工程。是否按照有关建筑施工平安技术标准标准的规定进行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
(2)高支模工程。平安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模板制成系统搭设、验证及使用等情况,混凝土浇筑作业顺序是否合理。
(3)脚手架情况。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平安技术交底是否有针对性,脚手架搭设、平安防护是否满足有关平安技术标准标准要求及脚手架工程的验收及使用情况。
(4)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撤除、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各环节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及技术标准标准的要求等情况。
六、专项整治的方式
(一)本单位自查自整
按照建筑施工平安法规、标准标准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平安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23]23号)及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建质[2023]164号)的贯彻情况,对所属工程平安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采取分类整治措施。
1、凡存在违反国家有关平安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立即停止非法违法行为,限期整改,明确整改责任人。
2、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人、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限期整改到位,凡不积极整改的,视同发生事故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全面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继续完善各项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平安操作规程,按照平安质量标准化的要求,采用先进的平安技术,提高平安生产条件,落实平安防护措施,加强日常平安监管。
(二)各工程部全面排查整治
各工程部在分公司自查自整的根底上,对本工程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治意见,要求限期完成整治。
七、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5月底):
本单位成立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落实人员和资金,建立完善平安管理制度,进行安排部署和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工程部自查自整和分公司排查摸底阶段(6月份):工程部对自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对有较大危险的架体、临电、基坑等还要进行定期排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逐条对照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重大平安隐患处于受控状态。分公司组织对所有在施工程进行排查摸底,将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类登记和分类整治,将排查情况上报分公司工程科。
第三阶段:“回头看〞再检查阶段(9月到10月中旬):分公司要组织“回头看〞再检查,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分公司对工程部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分析阶段(10月底):各工程部在11月上旬将本年度隐患排查治理的总结交回分公司工程科,分公司根据工程部的总结结合日常的抽查对工程部进行评比。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高度重视。分公司和工程部要切实加强对平安生产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组,编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平安责任状,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具体科室、人
员和工程部,在稳固去年平安专项整治成果的根底上,采取有效措施,把专项整治各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要求各工程部于6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回工程科。
(二)标准检查,全面排查。
强化督导,落实责任。各分公司排查治理工作要落实到位。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对施工现场的排查要做到100%全部检查,不能有遗漏,对查出的隐患要全部有整改措施和完善措施。
(三)广泛宣传,加强监管责任。各工程部要存分利用放平安教育片、悬挂平安挂图、班前平安活动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催促提高平安生产监管水平。
(四)加大隐患整改督办力度。各工程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工程部于每月1日前将上月专项整治台帐和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月报表上报分公司工程科。
xxxx第x分公司2023年6月14日
第二篇: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方案建筑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山西慧律工程咨询
年月日
建筑平安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为深入开展建筑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保证工程结构平安和使用功能,防范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多发性事故的发生,努力实现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高和施工平安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
坚持“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遏止重大质量平安事故为目标,以建筑法、平安生产法、建筑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平安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标准、标准性文件为依据,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开发区、乡镇等“四个重点部位〞在建工程和易发高处坠落、坍塌、机械伤害等事故部位为重点,开展建筑平安生产专项整治。依法整治,强化执法;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常抓不懈、全面推进。
二、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1、工程工程应根据建筑工程特点编制预防高处坠落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实施;临边洞口的平安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平安帽、平安带等必备的平安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3、高处作业前,应对平安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撤除或变动平安设施的,应经审批方可组织实施。
(二)脚手架事故专项整治
1、脚手架、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设。
2、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平安平网兜底;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平安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
3、密目式平安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15cm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4、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架体应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5、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6、购置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1、基坑(槽)、边坡、根底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
2、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撤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撤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基坑(槽)、边坡和根底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4、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材作立柱。支撑立柱根底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5、基坑(槽)、边坡和根底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工作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6、临时建筑搭设应平安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四)施工用电专项整治
1、施工用电应按相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由专业电工组织实施。
2、制定可靠有效的外电防护措施,不得在高压线下违章施工或搭建临时设施。
3、施工现场的电源线路布设必须符合三相五线制tn-s系统的要求,电源线路铺设、重复接地、配电装置、开关箱、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标准要求。
4、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