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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小议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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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小议 封建社会 商品经济 特征
小议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征 :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开展的特点是商品经济史研究中一个首要的重大问题。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应以对其本身的研究为根底,而不能将中国的封建地主制与西欧的封建领主制作简单比照。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殊性主要表现在:它的开展经历了三个顶峰,并形成了多层次和多元化开展格局。在此过程中,商品经济一方面受政治干预极其强烈,另方面那么从根本上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变革。 关键词:商品经济、中外比较、中国特点 人类社会经济的开展,乃是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消长的过程。(注:李埏:中国封建经济史论集,云南教育出版社,1987年版,第6~15页。)因此,要全面而又科学地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的开展,必须大力开展对商品经济史的研究。随着近20年来对中国古代社会形态研究的不断深入,这一点已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商品经济问题是重新正确认识中国封建社会的重要突破口,应强调重视商品经济的研究。 大力开展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史的研究,首要的重大问题之一就是如何认识商品经济开展的特点。因为这关系到我们从什么样的角度出发和以什么样的思想为指导去研究商品经济问题,并进而科学认识整个社会的开展,这是一个事关全局的大问题。最近,宁可先生强调:"从中国社会形态的研究,寻求中国历史开展的特点,不能不注重中国经济形态的特点,这里包括了商品经济的特点和作用,而寻求中国经济形态的特点,商品经济的特点和作用也许能给我们以线索和启示。"(注:宁可:中国社会形态中应当注重的一个方面-商品经济("社会形态与历史规律再认识笔谈"),载历史研究2022年第2期。)其意盖在于此。 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开展的特点,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揭示。但这并不能说明该问题已无探讨的必要,而恰恰说明这只是一个重新认识的开端。下面,试就此问题略抒管见。 我们先从对已有的特点的分析谈起。在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研究商品经济问题和探讨自然经济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论著中,都曾不同程度地涉及到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开展的特点问题。其中,姜守鹏先生的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注:见社会科学战线,1991年第2期。)是有关此问题的专文。限于篇幅,以下围绕此文做出分析。 在该文中,姜先生将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概括有三。第一,"土地私有,土地较早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重要特征。"单从时间上看,中国在公元前359年商鞅变法之时,就确立起了"民得买卖"的地权原那么,土地买卖逐渐盛行起来;而在西欧,到公元11世纪之后,"在大多数国家内,起初不能让渡和不能分割的''''贵族''''土地,渐渐变为可以让渡和可以分割的;实际上,它已被分割到漫无止境。"(注:[法]pX8226;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和劳动中译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44页。)土地买卖才开展起来。显然,中国历史上土地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确实比西欧要早得多。进一步来看,在中西方土地可以买卖之前,土地都是不能任意买卖的。在中国,西周就确立起了"田里不鬻"的地权原那么;而在西欧,由于土地处于高度稳定状态,不能买卖,马克思曾称之为"不动产"。 然而,分析土地的买卖不能离开它所赖以存在的社会形态。结合社会形态来分析,在西欧,土地不能买卖的时期是领主制阶段。伴随着土地的买卖,领主制解体,整个社会进入了地主制阶段;在中国,土地不能买卖的时期恰好也是西周至春秋战国的领主制阶段。伴随着领主制的解体和地主制的到来,土地买卖开展了起来。换言之,土地买卖是地主制本身所具有的内在经济现象;从地主制产生之日起,就会有土地买卖,并无此先彼后之分。认为土地较早成为商品,可以自由买卖是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一大特点的观点,主要是将中国的地主制与西欧的领主制作了比照之故,故而这种比照显然是不妥的(详后)。如果用中国的地主制与西欧的地主制作比照,那么,根本就无此一说。因为,土地买卖与地主制是同步的,并无此先彼后之分。 第二,"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生产者主要是农民。"其根据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农民(包括自耕农和佃农)具有较大的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具备成为小生产者的必要条件;而西欧庄园制下的农奴那么情况完全相反,并且,农业是领主庄园制经济,属自然经济范畴,其商品生产主要是居住在城市里的手工业者。我们知道,前资本主义社会的商品经济是简单商品经济,交换的兴旺和商品生产的不开展是其根本特征。在这种情况下,正如马克思所说,"在这里,正是商业使产品开展为商品,而不是已经生产出来的商品以自己的运动形成商业。"(注: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66、371页。)也就是说,当时虽然有城市手工业者生产的商品,但大多数商品那么是来自于各生产部门的产品。由于封建社会生产的主体是占社会劳动力绝大局部的农民,尽管中西方农民在人身自由和经营自主权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但他们都应是社会商品的主要生产者。 市场上商品的种类充分说明,农民均是中西方封建社会里主要的商品生产者。在中国,除盐、铁等大宗商品是来自于手工业部门之外,很多商品都来自农业部门,出自农民之手。粮食、纺织品、茶叶等农产品都成了大宗商品。西欧的情况与此相差无几,大多数商品是庄园中人身并不自由的农奴生产的产品。据12世纪留传下来的商税税那么记载,市场上的主要商品有牛、马、腌肉和熏肉、腌鱼或熏鱼、麦及其他谷物、蔬菜、葡萄酒、蜜、油、干果、盐、金属、毛皮、武器、颜料、羊毛、线、磨石等。在中世纪最为著名的香宾集市上,主要商品除手工业品和来自东方的丝绸及珍奇品外,还有粮食、饮料、皮革、各种木材、木炭、羊毛原料和生丝、丝棉、大麻、亚麻、棉花、牲畜以及其他东西,这些东西大多应是农业部门生产的产品。(注:参见[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300~1300年)中译本下册,第23章"中世纪的商人旅行、市场和市集、香宾市集、贸易管理",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96~199页。)那种认为中国封建社会的商品生产者主要是农民,而西欧那么是手工业者的观点,不仅与以上事实不符,而且有悖于前资本主义社会农民始终是社会生产的主体这一根本规律。 第三,"货币较早地介入交换,商业比较开展是我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另一重要特征。"得出这一结论,其推论前提是:中国自夏商周以来就流通贝币,春秋战国进入金属铸币阶段,宋代出现纸币,白银逐渐成为货币,货币经济一直较为兴旺;而在西欧,交换经济长期处于较低水平,没有出现兴旺的货币经济。其实,西欧的货币经济虽然在日耳曼蛮族的入侵下一度有所衰落,但到11世纪时,随着捷克、西伯利亚以及俄国的银矿的相继发现和大量开采,货币经济迅速开展起来,很快出现了高度兴旺的信用业和金融业,形成了十分兴旺的市场网络。试想,没有高度兴旺的货币经济,西欧怎么能够率先开展到资本主义。而且,即使在西欧中世纪的初期,蛮族的入侵也没有立即使商品经济衰落,而是经历了一个逐渐衰退的过程,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有商业活动。那种认为西欧中世纪交换经济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的观点,大大低估了西欧货币经济的开展水平。更何况中国在商周时期,不也是处于"抱布贸丝"的交换水平之中吗。 再者,从货币介入交换这一角度来看,货币是从交换中别离出来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所以,只要有商品经济的开展,就必然会出现货币。尽管各个国家、各个地区,因商品经济开展程度和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币材会有所不同,但这并不能改变货币的本质。中国从商周之时起开始用贝币。在西欧,进入封建社会之初,甚至在此以前,日耳曼蛮族已用亚麻布条作为货币,后来还一度铸行硬币。(注:[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300~1300年)中译本第8章上册,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284页。)因此,把货币较早地介入交换看作中国封建社会有别于西欧商品经济开展的一大特征,并不妥当。 以上的分析说明,在如何认识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开展特点的问题上,从据以分析特点的根本思路到具体概括出的诸多特点,都还值得进一步商榷。其中,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往往将中西方封建社会作简单的类比,并由此推衍出结论。这是研究中的一大缺陷,应加以防止。 众所周知,特点是通过比较而得出来的。讲到比较,自然就有一个比较对象的问题。长期以来,人们都是将西欧的领主制社会与中国的地主制社会作比照,从而得出对中国封建社会的一些根本认识。但实际上,这两者之间是缺乏可比性的。 关于封建社会的形态,历来有"典型"和"变态"之争。一种观点认为领主制是封建社会的"典型"形态,地主制是封建社会的"变态"形态;一种观点那么与之相反,认为领主制是封建社会的"变态"形态,而地主制才是"典型"形态;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领主制和地主制是封建社会相继开展的两个历史阶段。对此,我们应如何看待呢。大家知道,任何一个社会,在它的生产力没有全部发挥出来以前,它是不会自行消亡的;相反,随着生产力的开展,它的生产关系都有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者根据这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规律,把奴隶社会分为早期不兴旺奴隶制阶段和兴旺奴隶制阶段;资本主义社会分为自由资本主义阶段和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共产主义社会分为社会主义阶段和共产主义阶段。难道封建社会会例外吗。而从封建社会土地所有权、劳动者人身依附关系、地租形态的演进以及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的对立消长来看,从领主制到地主制,都显示出了一个由低级到高级的连续不断的开展过程,充分说明领主制和地主制是封建社会相继开展的两个历史阶段。(注:林文勋:试论封建社会开展的历史规律,刊东陆学林第1辑,云南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 随着封建社会开展史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研究成果证明:世界各国、各地区封建社会的开展一般都经历了领主制和地主制两个阶段。以我们本文所讨论的中国和西欧来说,中国西周为领主制社会,进入战国,伴随着领主制的解体,中国进入了地主制。在西欧,马克思说:"虽然在14和15世纪,在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但是资本主义时代是从16世纪才开始的。在这个时代来到的地方,农奴制早已废除,中世纪的顶点--主权城市也早已衰落。"(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84页。)例如,"在英国,农奴制实际上在14世纪末期已经不存在了。"(注: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784页。)西欧领主制(农奴制)解体后,并没有立即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也没有开展到其它的历史阶段,而是进入了地主制。恩格斯在论述西欧封建社会走向末路时说:"在大多数农村中,虽然还存在着古老朴素的自然经济,但已有许多整片的地区,比方在荷兰、比利时和莱茵河下游,农民都不用徭役和实物献纳,而以货币向领主交付;领主及其臣民完成了把他们自己分别变成地主和佃农的具有决定意义的第一个步骤,……。"(注:恩格斯:论封建制度的瓦解和民族国家的产生,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450页。) 既然领主制和地主制是封建社会相继开展的两个历史阶段,那么,将中国的封建地主制社会与西欧的领主制社会作比照就显然是不正确的。如果要进行比较的话,只能用双方的领主制阶段与领主制阶段进行比较,地主制阶段与地主制阶段进行比较。否那么,比照研究只能得出一些不正确的认识。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商品经济是一种经济形式,在研究其特点时,无疑需要认真研究它的经济结构、经济要素。但是,仅此还远远不够。作为一种经济形式,在任何一个社会中,它都不是单独地发生作用,而是与其它经济关系乃至政治、军事、文化和思想意识形态密切相连,共同作用。因此,在研究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特点时,还需要克服就经济关系而言经济关系的局限,置于整个社会开展之中去加以认识。这也是本文特别偏重从开展的过程去认识中国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特点的重要原因。 本着上述根本思路,通过与其它国家和地区同一时期商品经济的开展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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