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页金融危机后法律制度的完善透析。涉及全球的次贷危机暴露了美国在金融系统风险监管上存在的巨大漏洞,也为世界各国提出了金融监管的新课题在对各国面对新的金融危机所表现出来的新的趋势分析的根底上,针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暴露出的缺乏之处,主要借鉴美国的金融监管体制及其应对次贷危机的金融监管举措,对我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提出了假设干建议。关键词:金融危机;金融监管;金融监管法律制度;新趋势启示金融监管是指是指为了经济金融体系的稳定、有效运行和经济主体的共同利益,金融管理局及其他监督部门依据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准那么或职责要求,以一定的法规程序,对金融机构和其他金融活动的参与者,实行监督、检查、稽核和协调。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法律标准为金融监管法,当其参加整个国际社会金融活动时,国际组织与国际条约也直接或间接地成为该国金融法律监管的一局部。一、金融危机后西方金融监管的新趋势1.监管目标的新趋势——平安优先并兼顾效率。由于各国的历史、经济、文化背景和开展水平不一样,一国在不同的开展时期经济和金融体系开展状况不一样,金融监管的具体目标会有所不同。2o世纪70年代末到90年代,金融监管的目标更注重效率,主张放松对金融的监管。2o世纪90年代以来,关于金融监管的目标,有些学者认为是“平安和效率并重〞,事实上平安和效率一般存在替代性效应,这样的表述在实践中往往难以把握监管的重点。这一时期金融监管的目标是以平安优先并兼顾效率,这是因为美国爆发的次贷金融危机已经清楚地揭示出:就经济与金融的长期开展来说,金融体系的平安与稳定和效益与效率相比是更具根本性的问题。2.监管主体的新趋势——主体的全面性。战后,由于中央银行越来越多承担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执行宏观调控职能的加强,以及20世纪六七十年代新兴金融市场的不断涌现,金融监管主体出现了分散化、多元化的趋势。其主要表现是:中央银第2页共4页行专门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行监督,证券市场、期货市场等那么由政府专门机构,如证券市场委员会、期货市场委员会等行使管理职能,对保险业的监管也由专门的政府机构进行。美国1999年金融现代效劳法案掀起了金融综合化的浪潮,金融监管的主体得到了一定的扩大,在新的金融危机下,美国新的改革方案中,财政部建议设立按揭贷款监督委员会、联邦保险监管机构、审慎金融监管机构以及商业行为监管机构,这说明美国金融监管的范围是在不断地扩张,力图填补过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