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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
第一
医院
消防设施
年度
检测
项目
嘉兴市第一医院消防设施年度检测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ZW-2018-15
招 标 单 位:嘉兴市第一医院
二〇一八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通知书 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3
投标须知前附表 3
投标须知 4
一、总则 4
二、招标文件 4
三、投标书的编制 5
四、投标书的递交 7
五、开标与评标 8
六、授予合同 9
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10
一、项目概况 10
二、服务要求: 10
三、投标报价要求 10
四、检测要求 10
五、检测依据 11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1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14
第六章 评标办法 31
第一章 投标通知书
:
嘉兴市第一医院消防设施年度检测项目进行公招标。
1、招标编号:ZW2018--15
2、招标内容:嘉兴市第一医院消防设施年度检测项目。
3、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7月 16 日16:00
4、开标时间:2018年7月17日14:30
5、投标、开标地点:嘉兴市第一医院 总务科(六号楼4楼)
6、联系方式:总务科:来晓东 电话:83599115
保卫科:陈智清 手机:13625730122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须知的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表为准。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简单情况
招 标 人: 嘉兴市第一医院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检测机构;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临时一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证书
3、至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在检测过程中没有相关部门的违规记录;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万元(含)以上的消防检测项目业绩。
3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光盘或优盘)
4
最高限价
8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此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5
注意事项
1、投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如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
2、如发现招标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存在含糊不清、相互矛盾、多种含义以及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在投标截止日3天前同时向招标人书面反映,逾期不得再对招标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投 标 须 知
一、总 则
1.指导原则
1.1本次招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组织和实施。
2.定义
2.1 “招标人”系指嘉兴市第一医院。
2.2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合格的投标人
3.1凡有能力提供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项”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均为合格的投标人。
3.2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规章条例。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的强制性资格条件如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检测机构;
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临时一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证书
3、至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在检测过程中没有相关部门的违规记录;
4、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万元(含)以上的消防检测项目业绩。
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证明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原件不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的按废标处理。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通知书
2)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
4)合同主要条款
5)投标文件格式
6)评标办法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的澄清
6.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提交疑问截止时间前)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答疑回复截止时间前酌情予以答复。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答疑回复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三、投标书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
8.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印制的资料,但与投标实质性内容有关的段落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9.投标书构成
(1)投标书
(2)授权证书
(3)投标报价表
(4)分项报价表
(5)招标内容及技术一对一响应表
(6)合同条款一对一响应表
(7)消防检测方案
(8)投标人技术力量配备情况
(9)业绩表(提供合同原件)
(10)其他证明文件;
(1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它内容。
(12)资格后审资料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所提供原件资料须提供目录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在投标文件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
2)计量认证证书;临时一级建筑消防设施检测证书
3)至投标截止日前两年内在检测过程中没有相关部门的违规记录承诺;
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万元(含)以上的消防检测项目业绩合同;
(13)资信评分要求提供的原件(所提供原件资料须提供目录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ISO9001认证证书
2)营业执照副本(嘉兴市外需提供嘉兴市内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明)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人员上岗证书
4)自2016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8万元(含)以上的消防检测项目业绩合同。
10.投标报价
10.1 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10.2 按提供的报价表的内容分项填写。
10.3 投标人按照要求分项报价,其目的是便于招标人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投标货币
11.1 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2.投标有效期
12.1 自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项”规定的有效期内有效。
12.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未能完成评标和定标的,招标人应当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应当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3.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
13.1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
13.2 投标文件需打印,由投标人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表签字。
13.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四、投标书的递交
14.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
14.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以及注明“在投标通知书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日期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15.投标截止日期
15.1 招标人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15.2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修改的可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16.迟交的投标书
16.1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书。
17.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对其投标书做任何修改。
五、开标与评标
18.开标
18.1 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如投标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如不出席,则作废标处理。
18.2 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开封。
18.3 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18.4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19.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9.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19.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书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
20.投标书的初审
20.1 开标后,招标人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是否大体编排有序。
20.2 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凡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书将视作无效标书不再进入详评,下列情况属于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
(1)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不满足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条件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3)对招标文件注明“★”号条款有负偏离的;
(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况的。
20.3 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0.4招标人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和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总价为准。
21.投标书的澄清
21.1 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书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2.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22.1 招标人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2.2 评标的基础应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
22.3 招标人根据服务专业特点组成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所供服务进行方案、价格、售后服务等内容的综合评定。
六、授予合同
23.合同授予标准
23.1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于中标人且满足以下要求者。
⑴ 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⑵ 经检查表明投标人有很好执行合同的能力;
⑶ 售价承诺对招标人最有利;
⑷ 能够提供最佳的服务。
23.2 最低报价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4.中标通知书
24.1 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招标人将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24.2 中标通知书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