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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地方
防汛
抗旱
应急
预案
2023年地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1总那么
1.1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难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依法、科学、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省突发大事应对条例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文件,结合部门“三定〞方案,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难的防范与应急处置。
1.4工作原那么
1.4.1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努力践行“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新理念,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突出薄弱环节整改治理,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落实,确保防洪平安、供水平安、粮食平安、生态平安和社会稳定。
1.4.2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防汛抗旱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城乡供水平安、粮食生产平安为首要目标,实行“平安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那么。
1.4.4防汛抗旱工作依据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听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区武装部主要担当防汛抗旱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力量为根底,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防汛抗旱统筹,在防洪保安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以法规约束人的行为,防止人对水的侵害,既利用水资源又疼惜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区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镇街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突发大事应对工作,必要时可设立前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有关部门、单位可依据需要设立行业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依据“行业管、管行业〞的原那么,负责本行业、单位防汛抗旱突发大事应对工作。
2.1区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区人民政府设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负责组织指挥、统筹协调、督查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指办)设在区应急管理局,担当指挥部日常工作。区防指在区河务局、区水务局设黄河办公室、城市办公室、内河办公室,分工负责黄河和城区及内河防汛日常工作。
2.1.1区防指组织机构
区防指由区长任指挥长,由区政府相关负责同志、区武装部负责同志等任常务副指挥长,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务局和区河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由区委宣扬部、区人民武装部、区进展和改革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分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林业局、区黄河河务局、区播送电视台、区消防救援大队、区供销社理事会、各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区防指职责
组织领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贯彻实施国家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防总、省防指、市防指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部署全区防汛抗旱工作,指导监督防汛抗旱决策的贯彻落实,组织、协调、指导、指挥重大水旱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2.1.3区防指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扬部:正确把握全区防汛抗旱宣扬工作导向,准时协调、指导新闻宣扬单位做好防汛抗旱新闻宣扬报道工作。
区人民武装部:组织民兵力量协作地方有关部门完成抢修抢险、群众迁安等抗洪救灾任务;负责联系和协调支援部队完成抢险救灾行动。
区进展和改革局:指导防汛抗旱规划和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支配防洪工程和非工程建设、重点水毁工程修复及灾后重建项目;会同区应急管理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规划,依据区级救灾物资储藏规划、品种名目和标准、年度购置规划,依据权限组织实施区级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依据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协调解决抗洪抢险期间的电力供应。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排查各类中学校校、幼儿园的防汛平安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和相应的平安工作措施;挂念灾区政府转移被困师生,组建临时校舍,恢复正常教学秩序;指导灾后校舍恢复重建。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指导协调公共通信设施的防洪保安和应急抢护,做好防汛抗旱通信保障工作;依据汛情需要,协调调度应急通信设施;挂念征调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协调有关工业产品应急生产组织。
市公安局分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挂念做好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众性大事;挂念组织群众从危急地区撤离、转移和安置,疼惜国家财产和群众生命平安;挂念有关部门做好河道及城市防汛工程的清障及抢险救灾通行工作等。
区财政局:组织实施防汛抗旱物资储藏经费和救灾经费预算,准时下拨并监督使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对防汛抗旱、应急救灾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负责采集就业岗位信息,组织灾区劳务输出。
区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突发地质灾难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负责准时对地质灾难进行猜想预报;准时供应防汛救灾急需使用的土地,允许先使用,后补办手续;负责将防汛排涝工程建设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区废弃矿井的治理工作,在汛期特殊要加强对历史形成的采空区的监督检查。
市生态环境局区分局:负责汛期环境疼惜的监管工作。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区级有关重点城市建设项目及附属设施的汛期建设平安;负责区级房屋拆迁、建筑工地的汛期平安监管工作。
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所辖大路工程设施的平安运行,保障防汛抗旱指挥车辆、抢险救灾车辆、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担当职责范围内的防汛抢险救灾大路加固、抢建,保障大路畅通。组织协调做好所辖大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平安工作,做好大路(桥梁)在建工程平安度汛工作,汛期催促船舶航行听从防洪平安要求,协作水务部门做好汛期通过河道的堤岸疼惜;负责修复辖区被损毁的农村大路、水路桥梁等根底设施,组织协调运输,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供应灾民转移、疏散所需的交通工具;负责协调、解决交通保障中的重大问题,供应快速、准时、有效的交通保障。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区城市管理综合协调指导,组织执法队伍,在关键时期参与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全区内河防汛抗旱工作;负责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范洪水抗御旱灾调度;组织行业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负责城市防汛工作;担当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工作;负责雨情、水情等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负责辖区内河的城市防汛工作;负责对城市防内涝工作的指导;负责隐患排查和治理。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制订农业防灾救灾预案,准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业旱、涝等灾情信息;组织指导农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做好救灾种子、化肥、农药、动物疫病防治药物的储藏、调集和管理,做好排水机械的检修、组织调度;协作有关部门落实灾难减负政策。
区商务局:抗洪抢险期间加强对成品油流通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成品油流通市场准入,维护市场流通秩序。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灾区重要商品市场和供求形势的监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标准和维护市场秩序。
区文化和旅游局:加强播送电视设施的巡查、维护,负责宣扬防灾抗灾学问,准时报道灾难性天气预报、防汛、抗旱信息,发动宽敞群众做好防灾、抗灾、救灾工作;负责催促全区印刷企业、图书馆、A级景区加强防汛工作,做好文物防汛疼惜。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把握和医疗抢救工作,准时向区防指供应水旱灾区疫情与防治信息;指导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对灾区根本卫生状况进行综合评估,提出处置建议;依据灾区需要组织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灾区临时医疗队,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向灾区供应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准时监测灾区饮用水源、食品等,确保灾区饮食平安;对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置,把握疫情发生、传播和集中;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开展卫生防病学问宣扬。
区应急管理局:担当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范洪水抗御旱灾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范工作;依据需要下达动用区级救灾物资指令;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藏、调拨和紧急配送,担当区救灾款物的管理、支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灾区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检查、催促灾区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负责监督、指导汛期平安生产工作,重点加强对危急化学品企业、工贸企业、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等行业领域平安度汛工作的督查和检查,防范自然灾难引发生产平安事故。
区林业局:负责森林、草原(草地)、林地、湿地资源和自然疼惜地、风景名胜区的度汛平安及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救灾、生产恢复工作;对防汛抢险所需的林木,允许可先采伐后补办手续。
区播送电视台:负责抢险救灾新闻信息的宣扬报道工作;按有关规定报道、灾难预警信息、灾情信息和救助信息。
区黄河河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黄河防汛的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全区黄河防洪预案和防凌预案;负责全区黄河防洪工程、应急度汛工程、水(雨)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对黄河汛期洪水进行监测,把握黄河防汛动态,准时供应洪水预报;负责国家储藏防汛物资的管理、储藏和调配。
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应急救援等防汛抗旱工作。
区供销社理事会:负责本系统防汛抗洪抢险救灾物资的筹集组织,必要时准时调运到位。
2.1.4区防指办职责
承办区防指的日常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的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组织全区防汛抗旱检查、督导。组织编制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程序报批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物资储藏、调用等工作。提出防汛抗旱经费的支配使用建议。综合把握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提出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建议。协调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表彰工作。
2.2各镇街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各镇街依法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组织和指挥本地区的防汛抗旱工作,依据“三定〞方案设置防指办事机构。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单位可依据需要和机构设置的要求设立相关组织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3监测预警
3.1监测
区水务局、区河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水文、旱情、工程、农业等信息的监测预报预警。
3.1.1气象水文信息
区应急管理、区农业农村、区水务部门应加强对台风、暴雨、洪水、旱情的监测和预报,有关信息。
3.1.2工程信息
区水务局、区黄河河务局等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工情、险情监测,准时将重要信息报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指。
3.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难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