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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林格尔县
综合
应急
救援
大队
和林格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
地震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了使和林格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以下简称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快速、有序地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灾害事件,高效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国地震局《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现场工作管理规定》和《和林格尔县地震应急预案》。
1.3 适用范围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应对和处置突发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1.4 工作原则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是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的常设队伍。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在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开展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
2.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分类
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根据震级和人口密集程度划分为3个类别:
Ⅰ类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发生在县域内Ms:5.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其他地区Ms:6.5级以上地震。
Ⅱ类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发生在县域内Ms:4.0级以上地震,发生在周边邻近地区Ms:6.0级以上地震。
Ⅲ类地震现场抢险救灾工作:在县域内人口较为稀少的乡镇,发生Ms:4.5—5.0级且造成一定破坏和重要影响的地震。
地震现场工作分类标准表
地震现场抢险
救灾工作类别
划分标准
发生在县域内地震的震级
发生周边邻近
地区地震的震级
发生县域内人口较为稀少乡镇地震的震级
Ⅰ类
Ms:5.0级以上
Ms:6.5级以上
Ⅱ类
Ms:4.0级以上
Ms:6.0级以上
Ⅲ类
Ms:4.5—5.0级且造成一定破坏和重要影响的地震
周边邻近地区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波及我县,视其对我县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应地震现场工作类别。
3.地震现场工作机构
地震现场工作时,立即设立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实施地震现场应急救灾等各项工作。
3.1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
Ⅰ、Ⅱ类地震现场工作:指挥长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长(或副大队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地震局长(或副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担任。
Ⅲ类地震现场工作:指挥长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副大队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地震局副局长担任,成员主要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部分人员担任。
3.2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
在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主要负责地震现场应急救灾工作,其次负责收集地震现场工作所必需的震区震情、灾情等资料;负责收集现场工作简况、抗震救灾工作进展、应急救灾需求等;负责编写现场工作简报、快报;负责收集和宣传地震现场抗震救灾成果,开展地震科普知识宣传。负责协助县地震局在震区及其他地区进行重大异常的核实与判断和宏观异常的收集与落实;协助区、市人民政府开展相关应急救灾工作;协助区、市地震局及相关单位开展现场监测、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科学考察等工作。
3.3 地震现场工作人员规模
现场工作人员规模根据地震现场工作类别确定人员规模。Ⅰ、Ⅱ类地震现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全体人员参加;Ⅲ类地震现场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一半以上人员参加。
4.地震现场工作任务
在抗震救灾现场工作前期,主要按照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安排部署以抢救被埋、被压人员和抢险为工作重点;后期按照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具体要求开展地震现场工作,主要是收集与报送震情、灾情信息;开展灾害调查,确定灾害范围和灾情分布情况,视情况向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供抗震救灾工作建议;协助县地震局进行震情趋势分析,开展震情趋势判定,落实震区宏微观异常;同时按照有关规定将现场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结果报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
5.地震现场工作程序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准备出发期间,县政府应急办公室根据现场工作需求,向震区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了解现场工作环境,落实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驻地。
到达地震现场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指挥部应尽快与县政府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和当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接洽,在县政府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协调下开展工作。
指挥长根据现场情况,听取地震专家意见,确定现场救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指挥部随时将需要抢险救人的重要单位、行政村和调查到的灾害情况向救灾队伍通报,为抢险救灾行动提供参考。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指挥部要将每天的工作情况以简报、快报等形式报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
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基本结束后,经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所有队员按计划撤离。并将现场工作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和所有现场资料整理归档移交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存档。然后归还领取的装备。
6.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出发响应
6.1 出发程序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根据地震灾害事件等级确定现场工作类别,下达开展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命令。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涉及的有关单位立即通知本单位应急救援队员赶到工作岗位待命,并准备好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设备。并迅速确定地震现场应急救援队员人数、车辆,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得到批准后,迅速将集结地点、时间及方式通知应急救援队员和相关人员。地震现场应急救援队员接到命令后立即携带工作服等现场工作装备,赶到指定地点集结。
县政府应急办公室准备好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设备、车辆以及地形图、地质图、重点救援村初步灾情等有关资料交付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并向震区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发出通知,告知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组成和工作任务,给予配合。
6.2 分批出发
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人员,原则上是准备完毕后一个批次全部出发。如遇大震巨灾情况,或因运输条件或地震现场的实际情况等因素导致不能一次出发完毕的,可派出先遣组首批出发。
6.2.1 先遣组人员组成
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指挥部指挥长或副指挥长以及相关有技术的应急救援人员。
6.2.2 先遣组工作任务
主要是与当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建立联系,建立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现场指挥部,快速收集重灾区灾情,制定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方案,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6.3 增加现场工作力量
若实际情况需要提高现场工作类别,或地震现场需要增加应急救援力量,由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制定增援计划报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7.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时限
各类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时限应视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来决定,一般情况下为:
Ⅰ类地震现场工作不少于15天;
Ⅱ类地震现场工作不少于10天;
Ⅲ类地震现场工作不少于5天。
8.附则
8.1 本预案由县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8.2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录1:
和林格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人员生活物资需求表
名称
饮用水
生活
用水
大米
食用油
蔬菜
肉类
含碘盐
辛辣
调味品
自热方便食品
袋装
咸菜
用量
(人.天)
5升
30升
0.8斤
0.06斤
0.5斤
0.2斤
0.02斤
0.01斤
2包
2袋
附录2:
和林格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装备清单
分 类
设备名称
数量
备 注
指挥长工作包
背包
1个
对讲机或应急手机
1部
充电器、电池、电池盒
和林格尔县行政区划图
1张
和林格尔县交通图
1张
和林格尔县地震应急预案
1套
文具、稿笺纸
1套
铅笔、红黑签字笔、尺等
计算器
1个
和林格尔县应急工作手册
1本
和林格尔县应急工作通讯录
1本
应急手电筒
1个
数码相机
1台
数码摄像机
1台
笔记本电脑
1台
U盘
1个
手持GPS
1台
队员装备包
背包
1个
登山鞋
1双
应急手电筒
1个
医药包
1个
文具、稿笺纸
1套
铅笔、红黑签字笔、尺等
毛巾
1块
后勤保障物品
野外炊事用具
1套
野外饮水用具
1套
移动照明灯
2套
发电机
1台
雨衣
120套
说明:指挥长工作包共2套;队员装备包共105套;后勤保障物品共1组。
附录3:
和林格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管理规定
为保证和林格尔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实行有序管理,确保地震应急期间快速、高效、有序地开展各项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日常管理机构
县政府应急办是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日常管理部门。
二、人员管理
1、县政府应急办主任负责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地震发生后迅速调派赶赴地震现场。
2、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向县政府应急办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装备管理
1、专业设备由县政府应急办提供。
2、统一购置的现场工作装备由县政府应急办集中管理、定期维护、统一调配。
3、现场工作装备按装备清单发放和领取。
四、培训演练
1、县政府应急办负责适时组织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培训,适时组织各种专项、综合地震应急演练,全面提高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现场工作水平。
2、适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和演练,提高队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五、地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纪律
1、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严格工作和组织纪律,一切行动听指挥,服从统一调度和安排,科学、规范地开展工作。
2、地震应对期间严格公差、请假报告制度,若因公出差和有事请假未能按预定时间返回原单位,必须及时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
3、严格震情保密制度,作到“内紧外松”,不得随意扩散地震趋势意见,震情信息由县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统一对外发布。
4、严格新闻采访制度,由县新闻发言人统一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其他人员未经县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允许,应婉言谢绝新闻媒体的采访。
5、工作中不得向当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提出工作外的额外要求,要严格遵守当地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防疫、消防等有关规定。
6、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期间要特别注意个人安全,未经县抗震救灾现场应急指挥部允许,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地震现场。
六、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队员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地震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
2、努力学习地震现场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有关国家标准和相关规定和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
3、地震应对期间应处于戒备状态,确保能够在震后最快时间出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现场应急工作的队员,应向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主要领导说明情况,并事先做好备案;
4、服从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地震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严格执行指挥部命令;
5、爱护县政府应急办配备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