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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医
评选
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县卫计局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我院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为出发点,以提高医院竞争力和综合技术实力为核心,打造一流的综合性医院。通过深入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进一步引导和激励广大医务工作者弘扬“创先争优、博爱敬业、务实为民”的精神,营造“科学发展、尊重人才”的舆论范围,努力实现一流的管理、技术、服务,为全镇人民提供安全、有效、便捷、价廉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
二、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办公。
三、活动载体
一是以“阅读――悦读”为主题,在全院广泛开展“读书系列活动”。以开展学习型医院为目标,在全体员工中深入开展读书活动月、读书讨论会等活动。各科室负责人督促全科人员诵读书籍,使全院上下形成读理论书籍、读学术专著、读管理文献,人人自觉读书、爱读书、读好书的学习氛围。
二是以“创新――创业”为主题,在全院广泛开展“岗位创新系列活动”。以抓好“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为契机,县、市级驻院专家讲学、指导,举办岗位技能大赛等活动,并稳步开展具有先进性、可行性和可推广性的新技术、新项目,开创医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以“感动――感悟”为主题,在全院开展“感恩回馈系列活动”。以“三好一满意”活动为载体,开展“我身边优秀医务人员”评选活动,挖掘广大职工身边的典型人物和感人事迹。通过学习榜样,提高全体员工以患者为中心的奉献意识,提升职业素养,促进医德医风建设,提高综合服务水平。
四是以“文化――文明”为主题,在全院开展“我爱宝丰镇卫生院系列活动”。以纪念建党91周年,和谐、健康海港,打造国家级开发区为载体,在“元旦”前夕,在全院职工中开展纪念活动,以更好地了解党史,做好本职工作。同时,不定期举办专家义诊活动,树立“便民、惠民”的医院新形象,打造新时期医院文化精神。
五是以“效率――绩效”为主题,在全院开展“优质创效系列活动”。以打造诊治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骨伤为特色的综合性医院为目标,通过聘请外院专家,开展院内病案书写评比活动,严把病案书写关,提高病案书写质量。通过建立医院人才库和开展岗位练兵,使广大医护人员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医疗卫生队伍。今年,医院全体职工要继续以病人需求为中心,规范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延伸服务领域,做到热情服务、文明行医,使住院患者人数稳定增长,病床使用率稳步提升,医院的效益有较大提高。
四、“名医”、“名科”的评选标准及条件
(一)“名医”评选标准及条件
1、评选标准:名医选树坚持“医德高尚、技术精湛、全院一流”,“患者满意、同行服气”的评选标准。
2、参评范围:“名医”参选范围为在我院注册的全体医疗、医技人员。
3、具体条件:
(1)医德医风。品德高尚、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踏实敬业,口碑很好。患者满意度达到98%以上。无违法违纪违反政策规定行为、无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上访事件,无收受红包回扣行为及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
(2)技术水平。在本学科领域有所创新,具有丰富的临床经验,掌握高、精、尖诊疗技术疑难杂症诊断符合率、急危重症抢救成功率、接诊患者治愈率明显高于同行。做到院内一流,区内有名。
(3)科教能力。指导本科室的科研教学工作,引进、推广先进技术和适宜技术,并有创新成果。
(4)精力投入。全部精力用于专业发展与应用上,坚持每周定期查房和门诊值班制度。诊治病人量不低于本科室同级医师平均值。
(5)社会责任。认真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各项指令性任务。在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危险困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健康指导。积极参加健康教育进医院、进社区和医疗卫生下基层活动。
(7)执业资质及专业技术职称。参加评选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
(8)群众测评与科室协调配合。无科室之间不正当竞争竞争及相互诋毁情况,无人身攻击抬高自己贬低别人的行为。
(9)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个人病历文书书写及各种登记完成及时,规范、工整;个人近两年内无医疗任何过失行为及投诉情况,无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发生。
(10)计划生育方面。无计划外生育行为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情况发生。
(二)“名科”评选标准及条件
1、评选标准:坚持“全院领先、全县有位、科学管理、风清气正”、“管理好、服务好、疗效高、费用低”的评选标准,侧重于“团队精神”和“整体实力”。
2、参评范围。“名科”参选范围为全院内设各专业科室,包括临床各科室(内、外、妇产科、儿科、中医科、急诊科、手术室、药剂科等)及彩超、放射、心电图、检验科及中西药房。
3、具体条件。
(1)管理水平。环境整洁、流程合理、服务周到。建立健全科级质量管理与控制机制和绩效考评体系,严格落实十四项医疗质量核心制度。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和单病种质量费用综合管理以及“优质护理示范”工程。医疗质量和绩效运行考评各项指标明显优于同等级别院频标准。
(2)服务水平。门(急)诊人次、住院人次、新开展的大型专科手术项目在本院保持较高的比例。出院患者满意度达到95%以上。无违法违纪案件及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无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上访事件。
(3)诊疗水平。设备配置先进,人才队伍强大,软、硬件优势明显。高、精、尖技术的临床应用和急危重症病例的抢救手段处于全院前茅。本科室应有“名医”。
(4)人力资源。卫生技术人员配备充足,人员梯队结构合理,无违法违纪执业行为。
(5)科研教学。全科科技论文、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均处于全院领先水平。
(6)健康指导。积极开展健康教育进医院、进社区和医疗卫生“下基层”活动。
(三)“名医”、“名科”否决条件
在管理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予以取消称号。
1、发生医疗事故。
2、出现医疗纠纷到县级以上上访事件。
3、有索贿受贿或收受“红包”行为。
4、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违法违纪案件及违反政策规定的情况。
5、在各种考评指标中出现被“一票否决”的事项。
6、不服从单位统一调配和管理的情况。
五、评选方法
采取自下而上层层推荐、申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考评,社会与同行评选,评委会评审的方法进行评选。
(一)推荐、申报:每个创建周期内的第一年的10月份进行推荐和申报。“名医”由医师所在科室报经医务科批准同意后推荐和申报;院内所有专业科室均作为申报科室参加医院“名科”的评审活动。
(二)综合考评:每年11月份,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考评组对推荐、申报的“名医、名科”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综合考评、专业理论和技能两项。综合考评根据审阅报卷资料排名,专业考评根据闭卷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形式排名。
(三)社会与同行评选:根据两个年度的综合考评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择优确定初步入选名单,并负责组织社会与同行评选。一是向社会公布初步入选名单及主要业绩,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并组织公开投票;二是向医务人员公布初步入选名单及主要业绩,广泛征求意见,并组织公开投票。
(四)评审及确定:根据社会与同行评选情况,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首批拟评选“名医”、“名科”评选数量视情况而定。
六、表彰奖励
“名医、名科”由医院命名表彰,颁发证书或牌匾,并给予奖励:
(一)在医院中层干部出缺时,选任领导干部时,对符合任用条件要求的院“名医”,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二)被评为院“名科”的全体卫生人员,医院要在科研、进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三)被评为院“名科”的科室,医院优先考虑医疗资源配备和人才梯队配备,优先加大宣传力度。
七、管理与考核
(一)被命名为“名医、名科、名院”的管理期为两年,每个管理期内考核一次,考核合格的不再参与评选,继续享有“名医、名科”荣誉称号,但不在给予奖励。
(二)考核不合格或发生否决情况的取消资格。被取消“名医、名科”资格后,再次参评被命名的,不再给予奖励。
八、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是营造最有影响力和最具价值服务品牌的战略举措,也是推进深化医疗卫生改革的重要手段。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活动扎实深入的开展。
(二)统筹安排,确保成效。要把开展“树名医、建名科、创名院”活动与推动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活动成效体现在提高服务意识、执行能力、工作效率、人才优化、技术创新水平上。
(三)坚持原则,把握导向。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要坚持向临床一线倾斜,切实把德技双馨、深受患者群众欢迎和赞誉的医务工作者评选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