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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水口
乡村
党组织
第八
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
工作
实施方案
水口乡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水字[2023]号
水口乡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乡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根据XX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全市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宜办字[2023]34号)及县靖办字[2023]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开展观,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方法(以下简称XX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方法)、X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方法(以下简称XX省实施〈居委会组织法〉方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县关于做好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政策文件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那么,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认可度高的优秀人才选进村级组织领导班子,筑牢党的基层工作堡垒,夯实基层民主自治根底,为加快城乡开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建设管理有序、效劳完善、文明祥和的城乡社会生活共同体奠定坚实的组织根底。
二、主要任务
坚持“两推一选〞和“公推直选〞,配强村级党组织班子;依法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委会成员,优化班子结构;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组成新一届村民代表会议;健全村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和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村民自治制度;选举
产生村团组织、妇女组织,提高青年委员、妇女委员在村委会成员中的中选比例。
三、工作步骤和要求
选举工作从2023年10月下旬开始至2023年2月结束。整个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工作阶段(2023年10月20日——11月20日)
1、成立组织机构。乡党委、政府成立了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人大及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线办负责人任成员。各村要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直接领导和主持本村村委会的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由5至7人组成,同时产生候补成员2至3人。被确定为村委会正式候选人的,不得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候补成员补任,村党支部书记应通过合法推选程序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制定选举工作方案。各村要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本地情况的根底上,制定切实可行的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重大意义、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措施、工作要求及选举工作的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等。
3、召开选举工作会议。乡党委、政府将召开全乡“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发动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部署村党组织和第八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各村委会也要召开“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将“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精神传到达村民之中,落实换届选举工作。
4、开展村委会经济责任审计。正式选举前,要对第七届村委会任期和离任的经济情况进行全面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集体资产的管理使用、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和建设工程的发包管理、集体的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使用等情况,以及群众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审计出来的问题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及时作出处理,并在选举前向群众公布结果。未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村,
不得开展选举阶段的工作。
5、培训选举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各村负责选举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乡重点抓好对下村指导的乡干部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选举领导小组成员的培训,让所有人员都熟悉选举程序和方法,能够正确指导和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6、落实选举工作经费。乡按辖区总人口每人0.5元的标准,安排落实好本级换届选举工作所需经费。对经济困难的村委会给予适当补助,保证选举工作正常进行。
7、制定侯选人条件。选举工作指导小组和村民选举委员会应结合当地实际,从选民资格、身体状况、政治条件、任职能力、以及年龄、文化程度、近亲回避等方面对侯选人的条件提出指导性的意见,但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才能生效。现提出如下侯选人的否认性指导条件作为参考:(1)选举前3年内违反方案生育政策的;(2)3年内无故拖欠应交税费的;(3)正在服刑但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选举前3年内受过劳教以上处分的,因经济或其他问题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以及县级公安机关确定的治安重点对象;(4)3年内有严重经济问题(包括已结案)的;(5)3年内有盗窃、赌博、斗殴、搞封建迷信、宗族派性的;(6)在本届选举过程中有贿选行为,被取消侯选人资格或被宣布中选无效的;(7)年满57周岁(1954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原那么上不提名。
8、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运用多种载体、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广阔干部群众学习村委会组织法、居委会组织法、XX省实施〈村委会组织法〉方法、XX省实施〈居委会组织法〉方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选举工作的政策规定,让广阔村民充分了解村委会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选举工作程序,增强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
9、加强对“难点村〞、“重点村〞的调研和指导。对第七届换届选举时情况较多、组织难度大的村进行摸底排查、分析原因,提出解决方法,采取有效措施,催促和帮助这些村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掌握换届
选举工作的主动权,确保本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依法选举阶段(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月15日)
1、依法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共5人或者7人组成,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撤换。鼓励和引导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按照规定的程序推选担任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
2、依法做好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工作要深入细致,依法依规,做到不漏登、不错登、不重登。现居住地且户籍均在本村,选举日当月年满18周岁以上,未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村民,均具有本村的选民资格。在村委会选举中,除要对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和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且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进登记外,对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进行登记。选民登记工作必须在选举日的20日前完成。选民登记工作开始前,必须先确定选举日期,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20日前公布。
3、依法做好候选人提名和确定工作。为了适应农业税全面取消后的新形势,坚持精简、优化的原那么,根据我县实际,本届选举每个村委会成员的职数按1000人以下的村配备3人,1000以上的村配备3—5人。村委会综治工作室专职主任、村会计、治保主任、妇女主任和民兵营长等,应当由村委会成员兼任,严格控制由村委会聘用;确需聘用的,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提名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参加,在选民进行资格审查后,按村委会组织法实施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人数分别比应选人数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人数比应选人数多1至2人的数额〞确定正式候选人。要拓宽选人渠道,在村委会选举中,要引导村民注重从农村致富带头人、复退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中提名候选人。同时,要引导村民群众充
分考虑到村委会成员性别、民族、年龄、文化程度等因素,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要有妇女名额,鼓励和引导将女性村民特别是村妇代会主任提名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要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候选人。村委会正式候选人应当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不同职务和得票多少的顺序张榜公布。
4、依法组织投票选举。投票选举的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方法应在选举日的三日前予以公告,保证村民群众的投票权。村委会选举时,应当召开选举大会集中投票和设立假设干投票站投票,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加强对流动票箱的监管,使用流动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标准代写选票。采取户代表和直接选举方式的,设立中心会场和假设干投票站,可以办理委托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采取户代表选举方式的,家庭成员之间可以凭选民证和户口簿等能够证明是家庭成员的相关证件,由具有选举权的家庭成员代领、代写、代投选票。要普遍实行秘密写票制度,保证村群众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任何人不得亮票、拍摄选票或者在选票上做记号。村委会成员中选后,由乡挂点领导当场向其颁发全省统一印制的中选证书。
(三)工作移交和建章立制阶段(2023年1月16日至2月10日)上一届村委会应在新一届村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将公章、办公场所、办公用具、集体财物账目、固定资产、工作档案、债权债务及其它遗留问题等,及时移交给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工作由乡人民政府负责主持。在办理交接手续时,新老村委会主任和负责主持移交工作的主持人要履行签字手续。对拒绝移交或无故拖延移交的,村党组织、乡党委和政府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催促移交。移交过程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村干部和村民可以向乡人民政府或者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关机关反映,受理单位应依法及时处理。
交接完成后,要帮助、指导各村及时召开村党组织、村委会联席会议,明确村委会成员分工,保证村委会成员有职有权,顺利开展工作。
认真组织好新一届村委会成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依法办事、效劳群众的能力。妥善解决村干部的报酬和养老保险等问题,关心保护退职和落选的村干部,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健全村委会下属的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与方案生育委员会等组织和村民小组,依法及时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指导新一届村委会拟定三年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开展规划,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建立健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理顺村各类组织关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四)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2月11日至2月20日)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要进行自查,整理资料,装订成册,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乡对照验收标准进行全面催促检查。对没有依法选举的,要限期依法进行选举;对群众意见大、制度建设与资料整理不合格的村,要责令改正。
四、准确把握村委会选举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新精神
要准确把握2023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村委会组织法和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XX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法的新精神、新规定、新要求,在选举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一)把握村民资格条件。有参加选举资格的村民,应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村居住和户籍在本村但不在本村居住且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户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在本村村级组织中任职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公民,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定为参加选举的村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年龄计算从出生年月至选举年月止。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前张榜公布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对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