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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天津大学
安全管理
办法
新编
天津大学气瓶平安管理方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气瓶平安管理,保证气瓶平安使用,保护学校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平安,根据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危险化学品平安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气瓶平安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溶解乙炔气瓶平安监察规程和氢气使用平安技术规程〔gb4962-85〕的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o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液体的气瓶。
第三条依据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有关规定,本方法将气瓶盛装气体分为易燃气体〔包括氢、甲烷、乙烯、丙烯、乙炔、甲醚、液态烃、氯甲烷、一氧化碳等〕、助燃气体〔包括氧、压缩空气、氯等〕、不燃气体〔包括氮、二氧化碳、氖、氩等〕和有毒气体〔氨气、氯气、硫化氢等〕。
第四条各单位在购置、租用、充装、搬运、存放、使用和报废气瓶时,必须遵守本方法。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使用气瓶实验室的责任教师〔或相关单位具体使用部门负责人〕为气瓶使用管理责任人。
使用管理责任人应结合本实验室使用气瓶的具体种类和使用情况,参照学校的相关制度制定本实验室〔或本部门〕的平安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将有关制度张贴在实验室〔或部门〕的显著位置;对具体使用人员进行平安教育、指导和监督;指导和监督气瓶在本实验室〔或本部门〕的平安使用和存放,并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充装使用气体台帐和平安技术教育信息等报学院或管理单位备案。
第六条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应设立气瓶院级管理责任人,
1院级管理责任人对本单位气瓶平安管理负总责,并与学校签订平安管理责任书。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具体使用情况制定气瓶平安管理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
院级管理责任人负责审验本单位气瓶供给商和气瓶充装单位的资质;定期对本单位气瓶使用人员进行平安技术教育和对本单位气瓶的日常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汇总各实验室气瓶平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购置使用台帐和平安技术教育记录;按季度向学校汇报本单位气瓶使用变动情况;及时协调和解决气瓶平安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七条资产处负责监督、落实气瓶的平安管理措施及平安管理责任书的签订,监督学院〔单位〕对气瓶供给商和气瓶充装单位的资质审验工作,按季度汇总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气瓶的使用变化情况,提供有关气瓶使用和管理的技术指导。
第八条资产处、保卫处负责学校气瓶的平安监督检查工作,发生平安事故时,组织应急救援和协调上级相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第九条总务处负责气瓶外部周边环境环保卫生工作。第十条学校所有部门应在自己职责范围内积极协助和配合学校气瓶平安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平安培训和检查制度
第十一条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使用气瓶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平安教育内容,为本单位具体使用人提供平安知识培训,进行必要的考核,并将本学院〔单位〕平安培训情况留档二年备查。
第十二条气瓶的平安检查应遵循以下规定:
对在用气瓶进行平安检查,是保证气瓶平安使用的有效手段。检查工作要形成制度,认真执行。学校每年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院、系应每月检查一次,实验室应每周检查一次,气瓶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后要进行检查,并填写使用记录,消除平安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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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校和学院检查内容:
①气瓶平安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②气瓶平安责任人和使用人员落实情况。③气瓶建帐情况。④气瓶摆放和使用情况。
〔二〕气瓶使用管理责任人和使用人员平安检查内容。①气瓶其部件的性状完好情况。②保护装置的完整可用和校准情况。③气瓶使用记录。
第四章购置和租用管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应在有资质的供给商处购置或租用气瓶,购置或租用气瓶前须上报学院〔单位〕购置或租用气瓶的种类和数量,并提供气瓶供给商和气瓶充装单位的资质证明。
第十四条学院〔单位〕负责审验气瓶供给商和气瓶充装单位资质证明,统计本单位购置或租用气瓶的种类和数量,并留档二年备查。
第十五条资产处每季度汇总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本季度购置或租用的气瓶种类和数量及气瓶种类和数量的变动情况,并建立全校的气瓶资料数据库。
第五章充装管理
第十六条使用单位必须到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气瓶充装。
第十七条使用人员不得将气瓶内的气体向其他气瓶倒装或直接由罐车对气瓶进行充装。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必须做到专瓶专用,不得私自改变充装介质,造成气体混装,也不能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第十九条超过检验期限不能保证平安使用和瓶体有缺陷、平安附件不全或已损坏的气瓶,切不可再送去充装气体,应及时报废或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前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使用人员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留气体。
3第六章搬运、存放、使用和报废管理
第二十一条气瓶的搬运应遵守以下平安管理规定:
〔一〕在搬动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平安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卸、下滑或其他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二〕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一般用特别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但决不允许用手搬着开关阀移动。
第二十二条气瓶的存放应遵守以下平安管理规定:
〔一〕不同种类的气瓶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内部标准分类存放。
〔二〕气瓶使用时,一般应立放,并根据气瓶性状,采用适当的平安装置和防倾倒装置。
〔三〕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存一处,也不能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枯燥。盛装易起聚合反响或分解反响的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线源。
〔四〕盛装易燃、易爆和有毒气体气瓶的存放地点应按照天津大学消防平安管理方法〔天大校发[2023]10号〕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即实验用易燃易爆高压气瓶不得放置室内,易燃、助燃气体高压气瓶不得混放;必须放在室内使用的,要固定稳妥并安装有关气体报警装置。
第二十三条气瓶使用应遵守以下平安管理规定:
〔一〕严格按照有关平安使用规定正确使用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平安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二〕气瓶使用时要防止气体外泄,保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完毕,要及时关闭总阀门;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器等。
〔三〕气瓶必须使用专用管连接,压力表要专瓶专用,盛装不同介质的气瓶不能混用同一压力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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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使用气瓶时严禁敲击、碰撞。
〔五〕夏季使用气瓶,应防止暴晒、雨淋和水浸;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六〕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和重量。永久气体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以防混入其他气体或杂质。
〔七〕不得对气瓶瓶体进行挖补、焊接修理和更改气瓶的钢印或者颜色标记。
第二十四条气瓶的报废分两种情况。租用的气瓶,退回租用单位进行报废;购置的气瓶,报废前报资产处技术平安科审批后,由资产处设备管理科统一报废处理。
第七章事故应急救援
第二十五条使用气瓶的实验室应根据使用气瓶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验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所在院级单位备案。
相关学院〔或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验室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十六条气瓶发生事故时,责任教师应立即通知所在学院〔单位〕责任人,在学院组织下,按照本单位和实验室制定的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同时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处理。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未取得资质的供给商处购置或租用气瓶,不得从未取得资质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气瓶充装,不得私自购置、使用、转让、销售、运输、储存和处置气瓶。违反以上规定者,学校将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学校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分。
第二十八条气瓶存放和使用不符合本方法规定、使用单位没有标准的操作要求、使用单位未对使用人进行操作培训和技术平安指导
5或使用人不按操作规程使用气瓶的,学校将责令其立即整改,并根据具体情况,对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学校将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分。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方法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学校将按照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处分。
第九章附那么
第三十条在购置、租用、充装、搬运、存放、使用和报废其他相似装置〔指盛装液体钢瓶或相似装置〕等压力容器时,可参照本方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方法不适用于灭火用的气瓶,非金属材料制成的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压力容器。
第三十二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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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气瓶平安管理特种设备平安管理—气体钢瓶平安管理
1、气瓶平安监察规程规定,瓶帽应满足以下条件。有良好的抗撞击性;不得用灰口铸铁制造等。a、正确
2、气瓶平安监察规定规定,充装单位负责人和气瓶充装人员应当经地〔市〕级或者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a.正确
3、气瓶平安监察规定规定,禁止对使用过的非重复充装气瓶再次进行充装。a.正确
4、气瓶平安监察规定规定气瓶可以改装b.错误
5、气瓶平安监察规定规定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充装单位,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a.正确
6、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对气瓶充装单位的管理人员没有具体的要求。b.错误
7、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对气瓶充装单位的技术人员没有具体的要求。b.错误
8、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应能与气瓶充装和管理相适应的充装设备、检测手段、场地厂房等。正确
9、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要求气瓶充装单位应有健全的充装平安管理制度、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a.正确
10、充气单位应建立充装档案,负责妥善保管气瓶充装记录,一般保存时间不应小于二年。a.正确
11、充装站仅对气瓶充装质量负责,气瓶瓶帽配置等问题有专门运输、或使用的部门与用户负责。b.错误
12、对回收空瓶和首次充装的气瓶进行充装前检查,是企业规定的。b.错误
13、当事人成心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消灭证据、未及时报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当承当全部责任。a、正确;
14、对特种设备使用过程进行记录,是强化责任的一种手段,是确保平安运行的一种措施。a、正确;
15、根据气瓶平安监察规定,气瓶充装单位应当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否那么不得从事气瓶充装工作。a、正确;
16、鼓励气瓶制造单位将气瓶直接销售给取得气瓶充装许可的充装单位。a、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