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体系1、总则1.1目的为提高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我局职能制定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工作原则在县政府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领导下,县住建局负责对各施工企业、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下属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1.4适用范围我县行政区域内建设系统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伤亡事故。包括供水、建筑质量(包括边坡及附属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消防拴、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施工企业以及下属单位的应急组织。2.1各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2.1.1住建局:根据县政府和市建设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成立河曲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总指挥:门永红住建局局长副总指挥:柳尚智副局长贾宝良正科渠晓峰支部书记钱瑞峰副局长杨晓云纪检组长周志全总工程师成员:刘玉泉供水公司经理苗勇监察大队队长张尚华办公室主任张吉峰建管股股长王晓东环卫队队长王喜维路灯处主任刘晓宾质监站副站长(专管安全)王志荣燃气办主任应急职责:制定全县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原则和办法,及时了解掌握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2.2各施工企业、供气(燃气)、供水、供热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设备,组织开展事故和应急培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报告事故情况。3、预警3.1预警系统3.1.1加强日常监管县住建局和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地场所、环节、重大危险源等环节生产安全监管。3.1.2建立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和住建局举报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的行为。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