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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救援
体系
应急救援体系
1、总则
1.1目的
为提高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快速反应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应对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省、市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我局职能制定建设系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和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的领导下,县住建局负责对各施工企业、下属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各施工、下属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1.4适用范围
我县行政区域内建设系统范围内发生或可能发生伤亡事故。包括供水、建筑质量(包括边坡及附属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拆除工程、市政工程、市政消防拴、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排污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等。
2、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包括各施工企业以及下属单位的应急组织。
2.1各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2.1.1住建局:根据县政府和市建设局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成立河曲县住建局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成员如下:
总 指 挥:门永红 住建局局长
副总指挥:柳尚智 副局长
贾宝良 正科
渠晓峰 支部书记
钱瑞峰 副局长
杨晓云 纪检组长
周志全 总工程师
成 员:刘玉泉 供水公司经理
苗 勇 监察大队队长
张尚华 办公室主任
张吉峰 建管股股长
王晓东 环卫队队长
王喜维 路灯处主任
刘晓宾 质监站副站长(专管安全)
王志荣 燃气办主任
应急职责:制定全县建设系统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原则和办法,及时了解掌握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政府和市建设局报告事故情况、指导、协调本地区建设系统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
2.2各施工企业、供气(燃气)、供水、供热等单位的应急组织与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建立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设备,组织开展事故和应急培训工作,及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报告事故情况。
3、预警
3.1预警系统
3.1.1加强日常监管
县住建局和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重点地场所、环节、重大危险源等环节生产安全监管。
3.1.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县政府和住建局举报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和隐患,以及相关责任部门,个人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监督职责的行为。
各单位接到举报后,应当及时组织或通报有关部门对举报事项进行调查处理。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报告原则
有关单位应遵循“迅速、准确”的原则,在第一时间上报建设系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安全事故。
4.1.2报告程序
4.1.2.1发生建设系统重大安全事故或险情后,建设、施工、供气、供水、供热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建设局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4.1.2.2住建局和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县政府和市建设局。
4.1.3报告内容
建设系统重大安全险情或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的内容包括:
4.1.3.1险情或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别、人员伤亡情况;
4.1.3.2建设工程事故中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情况,施工单位负责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等情况;
4.1.3.3险情基本情况,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等;
4.1.3.4原因的初步分析;
4.1.3.5采取的措施情况;
4.1.3.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
5、抢险救灾组
5.1调度中心
主 任:柳尚智(副局长)
副主任:张尚华(办公室主任)
①主要职责:
(1)指导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2)指导、协调和监督地方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3)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按规定向县政府及市住建局报告;
(4)指导、协调和参与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处置;
(5)为地方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5.2抢险救灾组:
组 长:门永红 局 长
副组长:柳尚智 副局长
②主要职责:
(1)负责县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和专家的联络,传达应急领导组的指示;
(2)拟定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和办法;
(3)协调和督促地方应急组织和应急预案的建立完善;
(4)及时了解掌握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情况,协调领导组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5)督促地方建立信息、交通、物资保障体系;
(6)督促地方建立抢险队、应急专家库,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负责事故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
5.3供水抢险组
组 长:贾宝良 正科
副组长:刘玉泉 供水公司经理
5.4液化石油气库(站)重特大泄露事故抢险救灾组
组 长:柳尚智 副局长
副组长:王志荣 燃气办主任
苗 勇 监察大队队长
建设局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主动通知有关部门火速赶到事故现场,研究制定抢险救灾方案,组织指挥抢救救灾工作;同时要报告政府,请示政府要求公安局、消防大队、环保局、卫生局、质监局各施其职。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河曲县住建局负责管理与更新。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河曲县住建局制定关负责解释。
6.3实施时间
本预案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