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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
黄埔区
医师
执业
注册
办事
指南
广州市黄埔区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广州市黄埔区医师执业注册。
二、事项名称
医师执业注册审批。
三、审批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号令);
(三)《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四)《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 )。
四、审批事项
(一)审批机构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审批内容
黄埔区医师执业注册,包括注册、变更、补证、注销。
(三)法律效力
医师在黄埔区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四)审批对象
需要在黄埔区申请注册的医师。
五、审批条件
(一)准予批准的条件:
凡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8.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第5号令)。
六、审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审批。
七、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形式要求
1、申请材料需按A4规格纸张复印或打印,按照以下“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及横向复印件“右上左下”的要求排列,并用文件夹装订;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清晰,标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应提供原件核对;
3、申请材料应逐页加盖公章(或由申请人签字)及日期。
(二)申请材料目录及内容要求
1、医师执业注册
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 质
要求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原件
应按照审核表“填表说明”要求规范填写。
2
贴有近6个月内免冠二寸白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的照片页
原件
3
《医师资格证书》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4
身份证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5
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原件
6
拟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机构公章。
7
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原件
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接受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8
《执业助理医师证》
原件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助理医师申请更换资格执业注册的,须交回执业助理医师证书。
9
其他证件或证明
复印件
注册“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医师需提交毕业证;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需提交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10
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
2、 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变更主要执业机构)
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 质
要求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原件
应按照审核表“填表说明”要求规范填写。
2
贴有近6个月内免冠二寸白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的照片页
原件
旧版医师执业证书需要提交
3
《医师资格证书》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4
身份证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5
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原件
6
拟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机构公章。
7
原《医师执业证书》
原件
8
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
3、医师变更执业注册(变更执业范围)
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 质
要求
1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原件
应按照审核表要求规范填写。
2
《医师资格证书》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3
《医师执业证书》
原件
4
与拟变更的执业范围相应的高一层次毕业学历或者在二级以上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两年系统的培训或者专业进修满两年或系统培训和专业进修合计满两年的培训考核合格证明;申请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需提交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
应提供:学历验证证明复印件;进修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验原件交复印件)
5
身份证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6
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原件
7
拟聘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出具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应加盖机构公章。
8
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
4、医师执业证遗失补办
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 质
要求
1
《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原件
应按照审核表要求规范填写。
2
单位证明
原件
3
《医师资格证书》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4
遗失登报的报纸
原件
应为整版
5
身份证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6
贴有近6个月内免冠二寸白底正面半身照片2张的照片页
原件
7
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
5、 医师执业证注销
序号
提交申请材料名称
性 质
要求
1
医师个人或其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关于注销医师执业注册的书面申请
原 件
2
身份证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3
关于符合注销注册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
验原件交复印件
4
《医师执业证书》
原件
5
授权委托书及申请人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非申请人本人办理的需提供。
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5号)。
八、办理期限
法定办理期限30日;承诺期限15个工作日(规定期限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卫生计生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受理窗口、电话及时间
(一)受理地址:
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B区综合受理窗7、8、9号窗
(二)联系电话:82113391
(三)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2:00;星期一至星期四13:00~17:00,星期五13:00~15:00(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程序
办理流程参见“办事流程示意图”(附件)。
附表: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2、医师执业证书遗失补办申请审核表
3、广东省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医师拟聘用证明
4、培训考核合格证明
5、申请行政许可委托书
附件
医师执业注册审批许可流程图
提出申请
资料审查(医政科专职人员依据《黄埔区医师执业注册办事指南》的要求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办事指南》的要求作出是否受理决定)
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不予受理
发出《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
受理
资料补全者
医政科科长提出审核意见
局主管副局长审批意见
审批不通过
审批通过
制作并发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制作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领取登记
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
申请审核表
医 师 姓 名:
医师资格证书编码:
医师执业证书编码:
填 表 时 间: 年 月 日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监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事项时使用。
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
3.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5.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或者公共卫生。
6.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
7.“相片”一律用近期小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
1.申请人情况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身份证号
所学系、专业
学 历
家庭地址及邮编
健康状况
业务水平考核机构或组织名称、考核培训时间及结果
何时何地因何种原因受过何种处罚或处分
其他要说明
的问题
个
人
工
作
经
历
时间
单位
技术职务
证明人
注:个人工作经历栏如不够,请自行另附页。
2. 医师执业注册(仅供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申请执业注册者填写)
申请执业级别
申请执业类别
申请执业
范围
申请执业机构名称
机构登记号
申请执业机构地址
邮政编码
单位电话
拟在该机构执业时间
本人意见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拟执业机构
意见
意 见:
负责人:
印章
年 月 日
与拟执业机构聘用(劳动)合同附本
卫生计生